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來自中國四川,二○二二年首度參選學田村長並當選。(記者花孟璟攝)
2025/08/04 05:30
〔記者王錦義、李容萍、羅國嘉/綜合報導〕內政部今年一月查核確認五名現任村里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去函要求鄉鎮市公所依照「國籍法」辦理。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八月一日起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因中國國籍遭解職的村里長,她將提起訴願爭取權益。
內政部今年一月查核,確認全國共有花蓮、雙北、桃園等地共五名現任村里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相關縣市政府均已發函內政部釋疑。
鄧萬華來自中國四川,嫁到台灣廿八年,十七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二○二二年首度參選學田村長並當選。她昨受訪表示,中國政府根本不會出具「放棄國籍證明」相關文件。她曾致電重慶公安機關,得到的回應是「你們台灣的國籍我們不承認,何來放棄之說?」鄧強調,「這不是我不願提供,而是根本辦不到」。
鄧萬華說,她拿的是台灣護照,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也沒有中國國籍,卻被要求交出一份不可能存在的文件。解職對她而言,不只是失去工作,還讓她無法支撐家庭、照顧重病的先生與求學的孩子。
富里鄉長江東成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兩岸並非兩國,以致於鄧萬華無法放棄中國籍身分,中方也不會開立證明,因此決定透過解職把此議題透明化,希望透過訴願跟行政訴訟交由法官認定。
除了鄧萬華,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也是中國籍配偶。
彭小林強調,她居住桃園已長達卅二年,二○二二年底選上里長,兒子都已服完兵役,她即便去中國也是拿台胞證,對岸也不可能給她開立放棄國籍證明,如果被強行解職當然會深感不公,質疑「中央要這樣亂搞就是違憲」。
來自江西的滕月蘭說,一九九五年嫁來台灣後,已於二○○○年放棄中國身分,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廿五年前政府未要求必須返回中國辦理公證,後來法令修改,需要辦理公證才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去年已回中國補辦公證手續。
來自福建的林秀貞表示,二○○六年申辦中華民國身分證時,已依政府要求回中國註銷中國戶籍,並在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所有文件都由公證處寄發至海基會,所以她早已不具有中國籍身分,現在內政部又發函要求提供「喪失中國籍」的相關文件,「如何提供不存在的東西?簡直莫名其妙」。
桃園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官員表示,考量此案涉及當事人從政權益甚鉅,會持續向內政部詢問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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