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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賴福順)
賴福順相關文章
台灣的國號
國際間國號分長短,同指一地,也同指一國;長國號是政府名稱,是國家的全稱,也是我們一般人所說的國號;短國號是國家名稱,也是長國號的簡稱。譬如美國長國號是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短國號是美國(USA或America)。 美國行使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各由不同機構主導,這三種機構都明白指出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假國號,以下分別說明。 一、國會方面:《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1979.01.01)第二條明白指出「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在台美斷交之後,根本否認中華民國(簡稱中國)長國號,稱之「臺灣統治當局」。 最近三年來,美國參眾兩院通過三個有關台灣的法案,均經過美國總統簽署,有《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2018.03.16)、《台北法案》(TAIPEI Act,2020.03.05)、《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2020.12.27);全部使用短國號台灣,拋棄中華民國長國號,未承認該國號代表台灣。 二、行政方面:最高負責外交事務的是國務院,調查各國狀況則由中央情報局(CIA)負責,該局從1975年起將國務院等十幾個機構提供的世界各國情資匯整成一冊,每年出版《國家手冊》。這份刊物提及世界獨立國家:有194個,不包括台灣;將台灣歸屬另外一類:「其他」。究其原因,沒有長國號,即政府名稱與土地名稱不符合,而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吻合;現在台灣國號是中國的國號,與台灣沒有關係。 美國行政機構也可證明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假國號,以專責外交的國務院來講,1979年台美斷交,遠東司下新設一主辦台灣業務的辦公室,名曰:「台灣協調辦公室」(Office of Taiwan Coordination)。此名稱與其他世界國家不同,獨有台灣使用「協調」(Coordination);不論有無與美國建交,國務院設立該國的辦公室皆曰「事務」,而非「協調」,如無邦交的古巴,設立古巴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Cuba Affairs)。有此差異,也與中央情報局認定台灣「沒有長國號國家」相同,以為台灣使用虛假的中華民國,並無自己的長國號。 三、司法方面:美國司法分聯邦法院及各州法院,牽涉外國事務由聯邦法院審理,2008年3月18日,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判決文云:「已將近60年被告台灣人沒有屬於自己的國家」。2009年4月7日,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高等法院再判決:「台灣人沒有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自1945年來一直生活在『中華民國』的政治煉獄中受苦,長期忍受不公平的待遇,煉獄起因於美國政府的模糊政策。」 兩次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文均依據歷史事實與國際法的規範,此兩項宣判結果的緣由即是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國號,此假國號反使台灣人從有國家反而成為沒有自己的國家。 美國國會、政府與聯邦法院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長國號,因此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假國號;緣由是台灣的主權、台灣的領土、台灣的人民,卻配上中國的政府,三缺一,所以迄今台灣猶不是獨立國家。 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高等法院:「台灣人沒有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自1945年來一直生活在『中華民國』的政治煉獄中受苦,長期忍受不公平的待遇,煉獄起因於美國政府的模糊政策。」 前幾年,蔡總統喊出「『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國家」,這是自己喊爽的,美國國會、政府與聯邦法院都聽不懂,也並不承認;這個詞彙與「美利堅合眾國古巴」同一邏輯,都是拿外國長國號加上本國短國號,請問國際間如何接受? (作者為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文化大學史學系退休教授)
賴福順
2021-07-12
回應〈這樣講可能不中聽〉
二○一八年底,看到莊勝榮律師〈這樣講可能不中聽〉的宏文,內容既違反事實,甚至不合邏輯,都被政治謊言欺騙而不自知。 莊律師指責有些台灣人「拿著中華民國政府的薪水及護照,背後國旗一樣是青天白日滿地紅,唱的國歌也沒變,能說中華民國滅亡或不存在這種論調嗎?」請問莊律師出國遇到老外詢問:「Where are you from?」(你是哪一國人?)你會回答:「Taiwan」,為什麼你不回答「China」或「Republic of China」?難道你不是也認同中華民國滅亡或不存在嗎? 你在國外,總是說台灣,為什麼回到桃園機場入境時,你排在持「中華民國」護照的隊伍當中,請問合乎邏輯嗎?當然您不知道手中拿的台灣護照是殖民地的護照格式,世界上殖民地護照都是國號再加上地名,請問大律師:「您從出生就是殖民地人,至今已經五十多年了,爽不爽?」 閣下是法律人,請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使用別國不要的憲法?使用別國廢棄的憲法合法嗎?你丟我撿,為什麼台灣人那麼可憐專門撿中國人不要的國號、國旗、國歌、憲法?最可惡的是有人想改,還被知法的法律人指責臭罵。 您是否知道國際法政權滅亡原則:元首不正常離任則該政權滅亡?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廿日上午七點五十分,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棄職潛逃出國,那時刻中華民國就滅亡了。當然您不知道歷史學政權滅亡原則也是如此,明崇禎帝在一六四四年(崇禎17)四月廿五日上吊自殺,明朝尚保留三分之二的江山,可以說明朝還存在嗎? 台灣主權自古以來從未歸屬於中國,一九五○年三月一日上午十時蔣介石在台北建立政權,為何要稱「中華民國」?請您去看當天的《總統文告》,講得非常清楚明白,他一再表明要「恢復」中華民國之領土主權,為什麼中華民國要「恢復」?他也說「重建」中華民國,為什麼中華民國要「重建」?恢復是失而復得,重建是已經滅亡而要重新建立,蔣介石已經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告知台灣人,一九一二年建立的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 六十幾年前蔣介石已承認中華民國滅亡,為何您還執迷不悟,指責台灣人呢? (作者為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文化大學退休教授)
賴福順
2019-01-01
回應〈Republic of China只會搞死台灣人〉
〈Republic of China只會搞死台灣人〉講得很好,其中提到的重點,是這個台灣國號「中華民國」與事實的差距,並透過中英詞彙的不同來了解彼此之間的差異。 中華民國的英文翻譯再翻成中文是「中國的共和國」,這是事實,不是喜不喜歡的觀點,因為再求助於任何中英辭典,都是這個詞彙。那麼台灣人接不接受「中國的共和國」當國號,當「中國的共和國」人? 最近柯文哲被批評很多,其中之一是世大運閉幕式,中文台灣講了十一次,但英文只有一次,這就是利用中英文之間不同的手法,一旦被揭穿了,就會說:「外界不必過度解讀」。這已是老梗了!一九七九年美國國會討論「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台灣的報紙全部譯成「中華民國關係法」。 這種利用中英文之間的差距來欺騙台灣人,從一九四五年中國國民黨來到台灣,就把這種不合乎事實及不合邏輯的做法帶來台灣,如強迫台灣人當中國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等。 接著到了一九四九、五○年,這種做法更變本加厲,如中華民國猶「存在」,中華民國「遷移」來台,中國「擁有」台灣主權等三件大事。最近發現一本新出版的學術性書籍,也是使用這種政治手法,在論述上述三件大事也是如此,林孝庭《意外的國度:蔣介石、美國與近代台灣的形塑》,係從英文原著《Accidental State: Chiang Kai-shek,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making of Taiwan》翻來,另有譯者,但作者兼校訂。 一、中華民國猶「存在」:中文本全書以「『中華民國』在台灣」當作論調的主軸,英文本非是,而是最終形塑台灣成為島國(The making of an island state)。只是文字不同,卻很像是不相同的兩本書敘述同一件史實。歷史只有一個,但台灣國內、國外卻有兩個截然不同的說法,一定其中一個有誤。誰正確?當然是歐美學者,因為他們的說法符合人性、學理與事證。 兩種版本有兩種說法,最大癥結在於所使用的詞彙。中文本出現的「中華民國」共有七十七處,只有提到「中華民國」檔案館名稱外,其他的「中華民國」英文本是Nationalist Chinese State、Nationalist China。而「『中華民國』在台灣」英文本是Nationalist China in (on) Taiwan。 二、中華民國「遷移」來台:歐美學者對於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年從中國跨到台灣的歷史,根本不做這種解讀,他們大多解讀為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滅亡,同年台灣獨立;英文本是給歐美學者閱讀的,當然不可能違逆這件歷史真相。但中文本不然,主要是給台灣人看的,於是中文本就可以不依循學理與事證,只要符合政治的要求即可。為了符合中國國民黨的政治謊言,基本上做了兩種處理,一種是中文本有該政府「遷移」來台的句子,但英文本寫成Nationalist government moved to Taipei(國民黨政府遷移台北)或the move of Nationalist seat to Taiwan(國民黨中樞遷移台灣)。一種是中文本有該政府「遷移」來台的句子,但英文本查無這一句。 三、中國「擁有」台灣:台灣成為中國,所以一九五二年台灣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中文本寫成「中日和約」,但英文本是Peace treaty between Taipei and Tokyo。 (作者為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文化大學退休教授)
賴福順
2017-09-17
中華民國從未退出聯合國
最近看到一長篇文章,台灣學者撰寫的〈中華民國為什麼被迫退出聯合國?〉,發現從頭到尾盡是當時政治謊言的複製品,最後結尾甚至超過當時的政治宣傳,竟然怪罪美國政府的種種不當。 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有無「退出」聯合國?查聯合國文獻,這一年之前、之後都有國家退出聯合國,獨獨這一年沒有任何國家退出。那麼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究竟發生了什麼大事?對台灣、中國、聯合國甚或世界有什麼影響?在此很值得把這件世界大事,嚴重關係台灣前途的歷史真相披露出來。 先看國內學者如何描述這件史實,基本上分成兩個觀點:一、藍營學者(支持殖民政府)以為「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二、綠營學者(支持殖民地)主張「中華民國」到此時刻消失了國際地位,少數的甚至以為「中華民國」至此已滅亡。 這兩種主張至今猶彌漫在台灣天空,但這僅止於是他們的觀點,毫無歷史事實的支撐,根本不是真正歷史。 歷史事實如何?出乎台灣人的想像:歐美學者共同認定這個「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假國號,也就是從一九五0到一九七一年,有一個不是中國的「國家」,喬裝成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進而竊據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於是歐美學者將在這段時間的「中華民國」逕自改為「台灣」,既不是「中國」,也不是「中華民國」,僅是台灣而已。 這方面的著作很多,僅舉兩例,二00七年美國政治學者Timothy L. Gall and Susan Bevan Gall等合寫《少年國家百科全書》(Junior Worldmark Encyclopedia of the Nations)(第五版,第一四六頁),除了指出台灣是一個國家(country)外,尚以為從一九五0年開始,台灣代表(Taiwan’s representation)在聯合國有超過20年,但支持國家逐年減少,終遭逐出。 最為經典者,當屬荷蘭國際法學者Bob Reinalda名著《國際組織史:從一八一五到現代》(Routledge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From 1815 to the Present Day)(第七六一、七六二頁),明白列出台灣(Taiwan)參與聯合國是一九五0至一九七一年,中國則是一九四五至一九五0年、一九七一年至今。 歐美學者的論述有事實依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是驅逐(expel)蔣介石代表,因為《聯合國憲章》沒有驅逐任何國家代表的條文,所以不能寫成台灣代表。 該決議文最具關鍵的詞彙「恢復」(restore),之前幾乎所有台灣學者專家全都忽略了,什麼是恢復?意思是「失而復得」,也就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一個非中國的「國家」竊據達21年。因此,在這段期間的中國代表不是真正的中國代表,而是假「中國」代表,那個「假中國」就是台灣! 再查聯合國文獻,所有聯合國會員國的舊政權結束,新政權成立,新政權申請參與聯合國,大會通過該項申請,決議文一律使用「取代」(replace),此詞彙乃國際法用語,以舊政府被新政府取而代之。如一九九一年蘇聯滅亡,次年,俄羅斯「取代」蘇俄在聯合國的安全理事會席位即是。 聯合國有史以來,除了對中國席位的決議文之外,從未曾使用「恢復」,正因台灣冒用中國舊國號「中華民國」而喬裝成中國,竊占聯合國的中國席位,才使用了restore這個字。中華民國其實還在聯合國的安全理事會,只是席位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 (作者為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文化大學退休教授)
賴福順
2017-07-27
假國號下的殖民地
陳茂雄教授一向是我非常尊重的前輩,為文擲地有聲,言而有物,以台灣斯土而言,誠為政論界的翹楚。但昨日的〈台獨 華獨 明統 暗統〉宏文,本人有點不同意見。 首先,陳文指出台灣改用真國號有迷思,對於使用假國號「中華民國」與真國號「台灣國」,都會橫遭中國打壓;此番話似乎並不積極、贊成使用真國號。如果實屬,此差矣,台灣這兩個真假國號有如天差地別,無論給世人觀感、結果等落差都極大。這個假國號帶給台灣太多的問題與困境,諸如內憂(藍綠惡鬥)、外患(台灣與中國戰爭),被誤以為是中國的「一部分」,無法進入聯合國,世上最少邦交「國家」,主權岌岌可危,自我矮化為地區,資源與技術大量輸送到中國,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沒有國家、國籍,「國軍(台灣軍隊)、共軍(中國軍隊)都是中國軍」,台灣外匯存底四千四百億美金不能以假國號中央銀行儲存,駐外使館不得以台灣國家名義登記等,太多了。 再者,陳文指出,欲反對目前的體制,不可在目前的體制下生活、參政,用這個論述來否定台灣獨立。此言又差矣,毛澤東、周恩來初期也都是中國國民黨高幹,當時中國以黨領政,當然毛、周不僅是中華民國國民,也是當時的政府官員;甚至在二次大戰結束後,一九四五年毛還六次高喊「蔣委員長萬歲」,但四年後,照樣滅掉中華民國。 次舉美國,華盛頓在獨立之前,不僅是英國人,且是英國高級軍官,曾統領英軍與法軍對抗,最後打贏了法軍;一七七五年四月,殖民地人民與殖民政府軍開戰,隨後殖民地人民聚集開會,華盛頓穿著當時英軍的軍服與會,會中全票通過由華盛頓擔任殖民地軍隊的總指揮官。請問有誰非難華盛頓,既然曾擔任英國高級軍官,就不可再出任殖民地總指揮官? 台灣人您知道嗎?只因為使用了這個假國號,於是生於斯、長於斯的這塊土地成為殖民地。 (作者為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文化大學退休教授)
賴福順
2017-06-23
別拿東帝汶恐嚇台灣人
日前有一家電視台發生經營權爭奪戰,中資和一群股東發表公開信,其中以紅色字強調台灣獨立會如「東帝汶獨立是30%人民喪失生命換取,換算台灣『同胞』要犧牲七百多萬人」。這個比喻錯誤太大了。 亞洲最年輕民主國家東帝汶,新任總統古特雷斯(Francisco Guterres)(資料照,歐新社) 查二次大戰結束時,世界上的國家數量只有五十多國,而今已將近二百國,在短短的七十年當中多了一百四十多國,這是人類史上的奇蹟。得以證明人類已更加文明,無論是國家或民族,不再是之前強欺弱,大凌小;國際社會有其規範,不再是靠拳頭、武力欺壓弱小國家、民族了。 從一九四五年以來,殖民地陸續獨立,此處排除一塊土地分裂成兩個國家的紛爭,發現所有殖民地獨立後有三國遭受另一國併吞、合併,其他全部都維持獨立至今:一、錫金,位於喜馬拉雅山南側,七千多平方公里,二十多萬人,連接印度,遂被蠶食,一九七五年公投併入印度。 二、尚吉巴,位於非洲東南岸邊的島嶼,二千多平方公里,九十多萬人,一九六三年獨立,次年,與對岸的坦干伊喀合併,改為坦尚尼亞。 三、克里米亞,位於克里米亞半島,隔四公里與俄羅斯土地對望,二萬多平方公里,二百多萬人,半數以上是俄羅斯人;原是俄羅斯領土,一九五四年劃歸烏克蘭。二0一四年烏克蘭政局不穩,克里米亞再次獨立,後公投併入俄羅斯。 其中只有三國自從獨立後,飽受另一國戰爭威脅,甚至被併吞後再復國:一、東帝汶,位於東南亞最南邊的帝汶島東半部,面積一萬多平方公里,人口九十萬。一九七五年葡萄牙同意東帝汶獨立,九天後被印尼併吞,再度成為殖民地。印尼政府蹂躝、欺壓,東帝汶人不願意再當亡國奴,起來抗暴,終於在二00二年恢復獨立;總計這二十七年期間,東帝汶人被蹂躝、殺害約二十多萬人。 二、科威特:位於阿拉伯半島東北部,一萬多平方公里,人口二百多萬。一九六一年獨立,但伊拉克卻早在其獨立之前,藉口第一次大戰前科威特曾與伊拉克同屬於奧圖曼帝國的殖民地為藉口,時時威脅,並制定《反分裂法》作為侵略的法律依據。一九九0年,伊拉克揮軍入侵,滅了科威特,國際嚴厲譴責;半年後,美國組織聯軍趕走入侵者,科威特在被殺害數千人之後復國。 三、台灣:位於東亞島鏈中間,中型國家,三萬多平方公里,二千三百多萬人。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盟國派中國接收;中國乘機侵占,台灣成為中國新殖民地,但主權猶在日本手中。一九五0年三月一日,台灣成立中央政府,這在國際法、政治學、歷史學等都認定是獨立;卻命名「中華民國」,當時《總統文告》宣稱:「『恢復』中華民國之領土主權」,恢復係失而復得,意思要以台灣的「中華民國」恢復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但這個假國號卻使台灣再度淪為殖民地,台灣人成為亡國奴。而中國政府卻以大清帝國時期中國與台灣同是殖民地及這個假國號為藉口,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二戰後獨立的這一百四十多國,目前僅剩下台灣在獨立之後還被另一國以戰爭威脅,頻頻被迫放棄獨立,時時擔心被併吞。 歷史學注重教訓史觀,唐太宗說:「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中國與伊拉克相同,在台灣未獨立之前既欲併吞之,獨立之後亦是,甚至在二00五年步伊拉克後塵制定《反分裂法》作為侵略的依據,但入侵後的伊拉克軍隊慘敗逃回;下一個悲慘的入侵歷史教訓會是誰? 但歷史學從未有「恐嚇史觀」、「恫嚇史觀」,恐嚇受害者如果不遵照加害者的意思,便會被宰殺;用在國家上,就是如不接受帝國主義的武力侵略,就會地動山搖。這是什麼道理!強迫受害者的台灣人接受加害者的中國政府欺凌、恫嚇,否則會死七百多萬人。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退休教授,海峽和平基金會創辦人)
賴福順
2017-05-16
許宗力分裂國家論誤差極大
日前司法院大法官兼任院長被提名人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審查時,說台灣、中國與東、西德相似。此言差誤極大。二次大戰後有三個國家各自分裂成二個國家,即是東、西德與南、北韓與南、北越,成為一個分裂國家的群組;但很多人誤以為台灣、中國與這一群組的分裂國家類似。惟綜合歷史與國際法規範,雙方至少有以下八種差異: 首先,台灣與中國非同屬於傳統的領土:這與兩德、兩韓、兩越均不同,彼等各自統治的土地都是本國傳統領土的一部分。 第二,現代台灣與中國互相不是一個國家主權的土地:現代國際間未有條約提及一九四五年後台灣主權屬於中國;相對,也未曾發現台灣擁有中國土地的條約。而兩德、兩韓、兩越均有條約規定。 第三,現代台灣與中國獨立時間差異甚大:一九一二年大清國滅亡,中國建立中華民國,脫離殖民地,這是獨立建國。一九五○年三月一日台灣建立政府,脫離日本殖民地,也符合國際法殖民地成立政府即是獨立建國的規範;但命名為「中華民國」,於是形成有獨立未建國。至於兩韓、兩德是同一年成立,兩越相隔十年,但都不如台灣與中國相差卅八年之久。 第四,現代台灣與中國非分裂、分治:台灣與中國本非同一國家,現代中國獨立於大清國,台灣獨立於日本,台灣與中國分別為兩個不相干的國家,絕非分裂,也無分治;既然無分裂、分治,又何來「統一」?兩德、兩韓、兩越係分裂、分治狀態,所以有統一的問題。 第五,台灣與中國並無分稱、合稱:台灣與中國名稱不同,不須界定分稱,但德國分東、西,韓國與越南均分南、北;台灣與中國並無合稱,而德、韓、越都有,合稱兩德、兩韓、兩越。 第六,台灣與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也大不同:依據一九七一年二七五八號聯合國大會決議文,台灣自一九五○年開始,以假「中國」名義竊占中國在安理會的席位,終於被驅逐出去,恢復了中國席位。除兩越在對峙時未加入聯合國外,兩德在一九七三年,兩韓在一九九一年均同時加入聯合國。 第七,台灣使用虛假國號:一九五○年三月一日台灣成立中央政府,卻沿用中國已滅亡的舊政權國號,非是台灣自己的國號,與台灣絲毫無關。而兩德、兩韓與兩越都是自己原來國家的國號,並無虛假國號的問題。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賴福順
2016-10-27
從大清國歷史看台灣與中國
馬英九前陣子到東吳大學演講,最後以「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來看台灣與中國。 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從古到今未曾互相統屬,一千多年來是兩條平行線。這其中最容易混淆錯亂的時代是大清國統治,原本是簡單易懂的大清國歷史,卻被後代的中國人搞亂了,至今猶不清不楚。 請看以下的歷史事實:大清國崛起於廣達約二百萬平方公里的黑龍江流域,由滿洲人所建,這片土地從未是歷代中國領土,十七世紀大清國成為強國;一六四四年入侵漢人建立的中國,數年之後,全部併吞之,中國亡國,成為殖民地。此時隔著海峽,與台灣的東寧國對峙,一六七四年東寧國王鄭經率軍侵略大清國,一六八○年退出。一六八三年,康熙皇帝派遣施琅領兵渡海,東寧國敗降而亡,次年被納為大清國版圖。此時台灣與中國同為大清國殖民地,雙方都沒有互為統屬;有如日本帝國時期的琉球與台灣,雙方都是殖民地之間的關係。 之後,大清國繼續侵占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地區,滅掉擁有漠北、漠西、北疆、青海、西藏等地的準噶爾汗國,以及收服河西走廊、南疆的大小回教國家,成為人類有史以來第五大國。 由於長期籠罩在政治謊言之下,可能有人對於這段史實有所質疑。我們知曉,歷史源諸記載,即當初文獻如何載錄,就是後代經過考證的歷史。首先來看大清國遺留的文獻,依據目前最大數量的漢字電子資料庫《中國古籍庫》,檢索關鍵字大清,得到一萬八千多條,檢索中國僅得到二千多條,即是有時行文以中國自稱,而且晚期出現頻率較高。 再看清末一些革命志士喊出的口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韃虜指異族的滿人,所謂恢復是失而復得的意思;此時中國早已滅亡,成為殖民地,革命志士才加以推翻,重建中國。 接著參看大清國中晚期兩份條約,中期的《南京條約》署名「大清大皇帝」、「大清道光二十二年」,另一方署名「大英君主」、「大英一千八百四十二年」。晚期割台的《馬關條約》,分別署名「大清帝國大皇帝」、「大日本帝國大皇帝」;由此清楚知悉,是大清國統治台灣,也只有大清國有權割讓台灣,並非是中國。所以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是大清國與日本國之間的事,以後不能再說中日《馬關條約》了。 中國過去的分合,完全不能符合目前台灣與中國的歷史事實,甚至更違背國際法的規範,根本是虛構的政治謊言,台灣與中國自古以來未曾有合,怎麼有分?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清史授課教授)
賴福順
2016-10-09
蔡英文到底是哪一國總統?
520還沒到,蔡英文還沒有上台,但她及全部台灣人都知道她即將擔任「中華民國」總統。不過,蔡英文及全部台灣人可能都不知道,這個稱呼是很大的謬誤。 從1948年4月19日,蔣介石當選第一屆中華民國行憲總統開始談起,當時世界各國媒體並未隨著中國官方詞彙稱呼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而是稱為中國總統。如《紐約時報》當天第五版標題是〈蔣介石當選中國行憲總統〉(Chiang Kai-shek elected China’s Charter President)。一個月後,520蔣介石上台,次日第一、九版,該報有兩篇報導,全都稱呼為China’s first constitutional President。 最有意思是前後兩位總統爭奪誰才是真正的中國總統。事情發生在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在台北總統府即位擔任總統,按照自然法,他在台灣建立中央政府,應自稱台灣總統,但他卻自稱「中華民國」總統;於是次日紐約時報第二十一版刊出棄職潛逃美國的李宗仁〈駁斥蔣介石是獨裁者,並說自己才是中國總統〉(Chiang denounced by Li as ’dictator’ says: He is China’s President.)。 從第一屆中華民國總統當選開始,外國媒體稱為中國總統,從未曾叫做中華民國總統;中國是國家名稱,中華民國是政府名稱。由此可知,歐美國家習慣以正式短形式(conventional short form)稱呼國家,正式長形式(conventional long form)稱呼政府,一般叫做國號。 國際間慣例,長短形式須一致,不可分指兩個不同的意涵,即國家與政府須有關連性,不可國家名稱與政府名稱南轅北轍。如國家是美國,但政府卻稱作日本政府,這是很荒謬的事。 可能有人以為天下沒有這等荒唐事,這裡就要告知有一個「國家」就是如此,她叫做台灣!她有正式短形式的稱呼,是從這塊土地及人民而來;她也有正式長形式的稱呼,來源竟然是1949年中國人丟棄不要,1950年蔣介石撿起來用到現在。因此造成台灣的國家與政府分屬於兩個不同意涵的事物,從實體看是「國家」,從政府看,反成殖民地,於是那個「國家」被稱作體制不正常國家;這個怪現象是1648年《巴伐利亞條約》近代國際法以來唯一的案例,於是那個「國家」被稱作精神不正常,schizophrenia,(英國際法大師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219-220.)。 116蔡英文當選哪一國總統?全世界沒有例外,全稱作台灣總統;如《紐約時報》在當天登出〈蔡英文當選台灣第一任女總統〉(Tsai Ing-wen Elected President of Taiwan, First Woman to Hold Office)。然而,台灣也沒有例外,包括民進黨,都稱「中華民國」總統,但不敢說出正確的「中國」總統、「中國」政府。 請問民進黨,以轉型正義訴求獲得台灣人民大量支持的蔡英文,520是就任台灣總統或「中國」總統? (作者現任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賴福順
2016-05-17
也談「光復台灣」謊言
拜讀一年輕人投書〈鄭成功當然沒有光復過台灣〉,反駁某位「資深媒體人」,寫得很好;再看那篇被捧為「名家觀點」的媒體人文章,侮蔑學者,卻錯誤連篇。於是想到再提供一些史實供大家參考。 歷史的主體是事實,文獻有記載,且考證是真實的,始是歷史。那位媒體人的文章中提及的「史實」共有六件:宋、元、明三朝統治台灣,鄭芝龍一六二一年到台灣,一六二八年奏請移民台灣,一六六○年鄭成功致荷蘭投降檄文:「台灣者,我先人之遺物也。」 真的活見鬼!此六件全非史實。宋、元、明文獻根本無統治台灣的記載;鄭芝龍隨著顏思齊抵達台灣是一六二四年十月,比荷蘭人被明軍請到台灣稍晚二個月;一六二八年移民台灣係子虛烏有;一六六○年鄭成功檄文有此兩句,但卻是師出無名情況下的政治謊言。 自古台灣和中國就像兩條平行線,兩國各自發展,只有在十七到十九世紀這兩條線有交集;之前,之後,兩國都未有統轄關係。 由於台灣歷史被政治竄改太多了,很多人不了解台灣與中國之間的歷史真相,僅舉二件史實為例: 一、一二九二年元世祖忽必烈派一群官員前往流求國(今琉球)招撫,途中看到台灣,誤以為是流求,上岸後語言不通,三名蒙古大兵被殺,只得倉皇逃回泉州。這樣一件記載在正史的大事,如何說元朝統治台灣? 二、一六三八年,明太祖朱元璋登基當天即頒發諭旨,告誡後代子孫,不要貪圖戰功,隨意侵略,「地廣非久安之計」,周遭十五個國家永遠不可入侵;這十五個國家包括台灣,當時稱呼小琉球國。這是有史以來首見論述台灣與中國的政治關係,是最早的「兩國論」。 台灣與中國何時不是兩國?須待一六八三到一八九五年,這是始於東寧國被滅,迄於割讓日本,共二百十二年。不過,中國比台灣更早滅亡,一六四四年明朝結束,迄於一九一二年,共二百六十八年,此期間,台灣與中國同屬清朝統治者的殖民地;殖民地定義遵照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日聯合國二九○八號決議文認定。因此,台灣與中國只有在清朝統治那段時間有交集;不過,當時這兩國均是清朝的殖民地,非是中國統治台灣,而是滿人所建立的清朝統治台灣。「同為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正是台灣與中國在唯一政治統轄交集期間的寫照。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賴福順
2015-10-22
黑吃黑 當王曉波遇上毛澤東...
這兩天網路瘋傳毛澤東出席開羅會議,而有中美英三國的《開羅宣言》;接著看到中國國民黨跳腳,由主掌歷史大業的掌櫃國史館呂館長出面直指「荒謬」,並表示開放、民主的社會都會戳破這些謊言。偉哉!斯言。 中國國民黨這一年多來,霸氣十足,就是要將歷史等課綱微調,老子說是黑的,你再怎麼說是白的,即使因而造成學生死諫,國民黨也無悔意!對高中生耍弄各種詐術、權謀,為台灣人所不齒。 而今黑吃黑,有一個更「尚黑」的黨也玩弄這種伎倆,微調歷史。一九四三年十一月的開羅會議當然由該黨的領導人出席,結果有《開羅宣言》。反正又沒有人簽字,你說你有參加,我說我有與會,中國國民黨罵「荒謬」,中國共產黨可以回罵「胡說」,不然請把有簽名的《開羅宣言》拿出來證明。 歷史課綱微調至少有十七項違反歷史事實或歷史敘述,但中國國民黨一定要竄改歷史,茲舉三個例子:將東寧國改為「明鄭」,清代文獻從未有這個詞彙。課綱微調《開羅宣言》有宏大效力,但這個在一九五○年六月韓戰爆發,杜魯門總統宣佈台灣中立化,從此《開羅宣言》早已無效。也微調《波茨坦宣言》,但歷史真相是一九四六年一月廿九日盟軍最高統帥部麥克阿瑟統帥簽發的一份指令《關於非日本領域各島嶼分離之文件》第六條明文規定該宣言至此無效。 不過,一年多來從未看到執歷史大纛的呂館長出面說明史實被課綱微調的「荒謬」,或直陳台灣這個相當開放、民主的社會一定會戳破這些微調謊言。似乎默許這些非專業的學閥亂搞,而今同樣面對竄改的中國歷史微調,國史館長如何理直氣壯的說三道四? 最新一期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封面圖片是中國主席習近平手拿一支筆與步槍的合成照,標題是「習的歷史課」,裡面文章標題〈中共掠奪歷史為當前野心找藉口,The Communist Party is plundering history to justify its present-day ambitions〉,直接表明要掠奪中國國民黨抗戰的果實;而中國國民黨歷史微調難道不是要掠奪台灣歷史的真相為當下野心找藉口? 誰竄改歷史,誰就是歷史的罪人,無論是政客或學閥,終將難逃歷史的審判,「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遺臭萬年,就看今朝。(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賴福順
2015-08-18
這三題 先考考13億中國人
據報導,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批評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出訪美國的不當,他說要先通過十三億中國人的考試,並說要問海峽「對岸同胞」的意願。崔大使此番話毫無依據,台灣總統候選人訪問美國,憑什麼要先通過十三億中國人的考試? 憑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的《開羅宣言》嗎?它僅具有的行政效力,已在一九五○年韓戰爆發後兩天的六月廿七日,杜魯門總統宣佈台灣中立化,從此不將台灣交給中國,否定該宣言,行政效力結束;總計《開羅宣言》有效期為四年十個月又十二天,即告壽終正寢。 憑一九四五年七月廿六日《波茨坦宣言》嗎?該宣言早在一九四六年一月廿九日盟軍最高統帥部(簡稱GHQ)麥克阿瑟統帥簽發的一份指令《關於非日本領域各島嶼分離之文件》第六條明文規定這項指令不受限《波茨坦宣言》,即斷然否定該宣言的行政效力,該宣言有效時間五個月又十四天。 憑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舊金山和約》嗎?該和約無片言隻字將台灣主權與中國牽連在一起;國際間遠自一六四八年《西伐利亞和約》以降,所有領土移轉一定在和約中明文規定,請問中國政府憑《舊金山和約》第幾條規定?在此正告中國政府,依據《舊金山和約》第廿五條規定,中國非是對日和約的同盟國,能享受的權利有限,僅限制在第十、十四、廿一條,除此以外,不得享有其他條文的權益,而台灣主權置於第二條之中,中國當然無法享有日本所放棄的台灣主權。 並順便再勸告中國政府,以後不要再對台灣人使用「同胞」的詞彙,得到的是讓人噁心的反效果;同胞意謂同一國之人,台灣與中國非屬同一國,當然非屬同胞。一九五○年以來,中國國民黨一直玩弄「大陸同胞」,約在九○年代開始,發現沒有效果,就不玩了;這個詞彙已是老梗,而貴國至今猶在玩弄,中國共產黨竟然比中國國民黨落伍,不會吧? 最後也順便勸告民進黨,反駁中國的胡言亂語,以實為之,要有力道,請記得言之有物,持之有故,少用口水戰,要讓台灣人看出你們是比較有希望的政黨。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賴福順
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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