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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維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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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的媒體亂象
學者指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紛擾至今,媒體亂象讓國人無法了解事實真象也是一大主因。如5月4日台大學生被校外人士強力拉扯衣領以致跌倒在地的事件,部分媒體僅以一張網路截圖以片面或刻意剪接的影像來進行誤導性報導。翻攝自YouTube 維京/台大特聘教授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紛擾至今,媒體亂象讓國人無法了解事實真象也是一大主因。 此次事件無法評斷造成巨大爭議的主要原因是台大校務會議與遴選委員會結構性問題,程序正義利益不迴避,再加上管教授個人違法兼職於學術倫理案所造成。但部分媒體卻以掩蓋事實、偏離事實、甚至偽造事實來達成其利益團體所要的目標。 在掩蓋事實的部分,從管教授的中國兼職可知,完全不報導他人持續揭露的具體事實,待關係人與廈大套好招後,才再加以報導。其間廈大為何配合演出、廈大所有與管教授相關的網頁與公告都被屏蔽或下架,這些當事人掩蓋事實、媒體也幫忙掩蓋的狀況,在新聞界實屬罕見。也已可窺見日後臺灣媒體與公民社會的巨大隱憂。 在偏離事實的部分,台大陳炳輝教授質疑管教授為何可以不經過台大同意去兼職一事可見端倪。陳教授曾在2006年去寧波大學客座演講,也接受客座教授之榮譽頭銜,這是在教育部可以允許的客座教學交流範圍,但部分媒體卻企圖以兼職名義抹黑,試圖與管教授的實質兼職案混為一談,完全偏離事實。目的就是要讓講真話的教授心生恐懼,不願意再針對管案發表意見。 在偽造事實的部分,可以從5月4日台大學生被校外人士強力拉扯衣領以致跌倒在地的事件為例。 部分媒體僅以一張網路截圖,以片面或刻意剪接的影像來進行誤導性報導。網路截圖故意截取學生以手護脖的片面圖像,並以霸凌式的語言,污蔑其為「台大自掐哥」「影帝演很大」,而有媒體竟然完全不求證逕行假新聞報導。幸好同行的學生有以手機拍攝下當時全程實況,即刻放上網路,半天內網路瀏覽量破十五萬。網路時代,自媒體的畫面才會説真話,直接打臉偽造事實的媒體。後來報導假新聞的媒體才陸續以更新或更正的方式,重新報導此事件。 此上的媒體亂象如不改善,國人永遠只能從立場截然不同的媒體中努力尋找平衡點。但有為數不少的國人只讀特定報紙、看特定電視台,媒體極化現象日趨嚴重,又如何能建立社會的互信? 釜底抽薪的辦法還是需要有公正且客觀的報導,翔實呈現正反的意見。也需要客觀團體或組織協助揪出假新聞,維護國人知的權益,未來所有重大的爭議事件,台灣社會才可能取得正確完整資訊,並進一步獲得大多數的共識,形成互信的基礎,提出解決的方案,讓台灣繼續向前走。這才是台灣目前要迫切改革的社會工程。
維京
2018-05-10
是誰殺了大明星?
學者指出,台灣的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充滿各種問題,若了解國外狀況的人,在本次爭議中必定都有一共同感觸:台大的所謂校長「遴選」制度爛透了,遴選委員會的運作也爛透了。圖為台大正門外觀。資料照片 維京/台大特聘教授 台灣的明星大學,當然是台灣大學。這次校長遴選風波,在卡管/挺管的簡化標籤之下,演變成藍綠撥糞的大混戰,最後台大與教育部都成了輸家。在教育部4月27日記者會後,相信卡管/挺管的口水戰才方興未艾。其實大家都非常排斥口水戰,更不希望莫名奇妙地升級成「台大抗爭教育部」的莽動,而要從制度面來解說明星大學的沈淪。以下,就是一些就事論事的嘗試。 首先,讓我們釐清究竟什麼是「遴選」。 雖然《大學法》第九條說大學校長要遴選產生,但是台灣絕大多數的大學的校長選舉都是「競選」而非遴選。競選的主動權在候選人;他們要動員佈樁、公開造勢、發表政見、訴諸選民、拉票拜票。簡單地說,如果校長是用競選的,那麼台灣所有鄕鎮市長與民代選舉的醜陋面,難免或是遲早都會在大學出現。 反過來說,如果哪位候選人堅持知識分子的風骨,不願意做上述這些競選活動,那麼他(她)就幾乎不可能選得上。正港的遴選制,其主動權在遴選委員會,由他們去發掘、尋覓各地各處的人才。在競選制度下,任何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只要有意願,都是候選人。但是在遴選制度下,某甲的個人意願完全沒有重要性;遴選委員會會不會「相中」某甲,才是關鍵。 那麼國外大學校長的遴選是怎麼運作的呢?任何人去Google一下就會發現,有關國外大學校長遴選的書籍,不下百本。台灣如果真的要引他山之石,例證非常多。國外遴選最關鍵的不同,就是候選人是匿名的、被動的。 其實「匿名候選人」一點都不奇怪,只是台灣被校園民粹沖昏頭了,久而不聞其非。以台灣民間公司為例,當台積電或聯發科要尋覓經理、副總層級人才時,他們往往要去國內外其他公司挖角人才。這種遴選挖角當然要保護當事人的匿名;如若不然,另有高就的人才基於自我保護的考量,絕不可能「公開表示考慮跳槽」。此外,大學或大公司也應該對高階人才表示尊重,而不是叫候選人一字排開公開「備詢」,更不可以讓所有人都知道誰獲選誰落選。 所以簡言之,保持候選人的匿名是遴選制度的精髓、是吸引校園以外人才參與的關鍵。做不到候選人的匿名,大學校長的候選人必然限縮在校內或國內競逐,能選出好校長的機率微乎其微。 有人擔心,匿名候選人的制度監督問題,這需要一些補充。 基本上,任何制度都需要被監督,這一點大家都同意。但是過程監督與候選人的匿名保護,不見得有衝突。例如立法院的國防與外交預算也有機密性,而我們還是可以在「民主審議」與「機密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大學為了廣泛延攬人才而要保護候選人的匿名,其重要性已如前述。各大學要如何在匿名候選人的前提下,容納適當的監督機制,是大學要仔細衡酌、設計的。但無論如何,現在絕大多數的公立大學都完全沒有匿名候選人的制度設計,使得他們的校長「競選」淪為一小校內「長」字輩的互相角力。所謂「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紛擾頻傳實不足為奇。 在正常的遴選制度下,遴選委員會的角色非常重要。觀諸國外諸多大學遴選委員會的先例,其任務包括:尋覓人才、打探其表現、約晤訪談,做成建議,最後向其負責單位(如校董會或校務會議)報告。他們的實質推薦人選通常有先後順序,校董會在聽取遴選委員會報告後,應該也會尊重其推薦順序,做成最終決定。決定之後,遴選委員會對外宣布唯一當選人,其他「落選人」的名單絕對不會公佈。當選人宣布時已成定局,他在原來任職單位也不會有困擾。 在遴選過程中,遴選委員會有沒有利益迴避規範呢?當然有,而且大多數大學迴避規範的內容與教育部頒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差不多。基本上,除了三等親、學術淵源之外,必然會加上「其他」一款,以涵括名種可能的利益關係。例如,「同居」非三等親,但是依常理當然要揭露為利益關係;甲乙「合作過五十篇論文」雖非論文指導關係,但是依常理甲乙也是關係密切,也應該揭露。整體而言,揭露應該是「寧濫勿缺」,然後由遴選委員會的同僚決定要如何處理。 通常,關於甲遴選委員揭露其與乙候選人的關係,處理的方式有三:1)甲需退出遴選委員會、2)甲不需退出遴選委員會,但是不得參與乙之討論與投票、3)甲不需迴避乙之討論與投票,但是不能對甲發表意見。如果大多數遴選認為應採1)或2)或3),但是甲不同意,則遴選委員會也可以用投票方式決定「甲不再適任遴選委員」。目前教育部的辦法精神是對的,但是操作細節有欠明確。 國外遴選委員會的決定是「絕對」的嗎?我們先不看台大的個案,而想像一下可能的「糟糕」情況。 假如某校遴選委員會發生學校行政人員作票、財團對遴選委員會若干委員賄選、某知名幫派暴力脅迫遴選委員的投票。投票結果是出來了,但是有前述種種程序不正義,我們要怎麼辦呢?法律專家大概會發現,台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恐怕無法適用於大學遴選,因為大學校長的遴選與公職人員的競選根本不同。許多人大概也會同意:外界不可以對大學校長遴選的「結果人選」有意見,但是對遴選「程序的不公平」,總要有彌補的機制。至於如何才算是程序不公平、不公平要如何彌補,那需要冷靜的討論與法律詮釋。 那誰有核聘大學校長的最終權力?從過去的成大蘇慧貞校長遴選結果爭議來看,她是這次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也連署要求教育部必須尊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但她角逐成大校長時,因爲遴選有爭議,被成大師生告上行政法院。但當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文件如下文: 「94年12月28日(《大學法》)修正後,將二階段遴選委員會合一,由遴選委員會遴選出校長人員1人,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自94年12月28日修正以後之規定,聘任國立大學校長權限明定在教育部,是決定國立大學校長之行政權限屬教育部,遴選委員會並無單獨決定權。」與「遴選委員會之處置係供教育部作成聘任處分之依據,判斷是否聘任之權限仍在教育部,是遴選委員會參與之表示,並不具終局、完全之規制效力,自難認係行政處分,尚非得作為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法院判決很清楚的說明教育部擁有核聘大學校長的最終權力。這樣的判決給與了教育部這樣的權力,為何當時沒有大學自治的訴求了。 現在如果我們用以上的「正港」遴選制度來檢視台大的狀況,大概就可以心平氣和、就事論事一些。了解國外狀況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感觸:台大的所謂校長「遴選」制度爛透了,遴選委員會的運作也爛透了。 在國外,從來沒有聽說居然有卸任的前校長覇佔、主導後續校長遴選委員會的。但是台大兩任前校長孫震、陳維昭,13年來長期擔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主導並影響遴選委員會的運作。這兩位先生在任校長時不曾好好規劃健康的遴選制度,卸任後卻又在病態的遴選制度下翻雲覆雨。卸任校長利用校友總會推薦遴選委員,而現任校長則在行政會議控制校友、社會公正人士遴委的產生。卸任現任疊為唇齒,正是台大一代代向下沈淪的關鍵。 從孫震以降,陳維昭、李嗣涔、楊泮池,三十年來台大沒有一個像樣的校長。他們像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負面榜樣,把一個爛制度一脈相承,永遠不思考改變現行制度的扭曲。於是三十年來台大永遠在「競選」的制度下,由一群又一群的校內「長」字輩扭打競逐。這樣,如果能夠產生世界一流大學,那也是一種亞洲奇績。 所以,是誰殺了大明星?其實歷任校長都是共同正犯,而手中握有滴血兇刀的,恐怕是這一屆遴選委員會召集人陳維昭。與其要台大師生參與「台大反抗教育部」的政治抗爭,不如趁這個機會好好檢討一下台大的爛遴選制度、爛歷任校長、爛遴選委員會。就是因為一切都爛到根,才會淪落為政治口水的祭品。大明星早就慢性中毒久矣;就算今天沒有卡管/挺管的表面爭議,爛到根本的大明星也不會有多少餘命的。
維京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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