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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媒體已失倫理 拒絕就是義務

當媒體已失倫理 拒絕就是義務

    日前有台大學生發起校內公投,希望能要求台大校內餐廳的電視全面禁播中天頻道,引發議論。圖為台大校門。資料照片 黃芝庭/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台大社科院學生代表、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研究生 上周五(3月22日),有一位同學在台大的臉書社團(NTU台大學生交流版)發起一項投票行動,對於中天新聞台近期不斷出現的偏頗報導,以及某新聞爆料有人付費要求小吃店只能收看特定頻道,而可能形成壟斷及不對等的爭議,以此號召1000名台大學生共同發起校內公投,希望能要求台大校內餐廳的電視全面禁播中天頻道。該投票行動馬上引起一陣旋風,吸引數千人投下贊成的選項。然而隨即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若是學校真的禁播某新聞台,是否會侵犯新聞自由? 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祭出裁罰,NCC指出,中天未落實新聞內控及自律機制,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規定。NCC的調查報告表示,中天新聞確實提供特定政治人物較高的「曝光率」。因為新聞媒體對輿論及民意的形成具有高度影響力,筆者認為此舉將無法讓其他意見被表達,以及提供大眾充分的資訊,危害了民主程序的健全。 筆者觀察中天近期的爭議發現,其所製播之新聞往往有嚴重誤導及未盡查證事宜的情形。中天新聞於2月28日報導:「東廠抓到了?直擊駐星大使盯場回報韓國瑜行動。」隨後引發外交部出面澄清,並且抗議中天新聞未經查證即對駐外同仁抹黑栽贓。而其於3月8日的政論節目中,其中一幕表示「柚農陳大哥:文旦丟在水庫超過200萬噸」,立刻引發農糧署出面澄清絕無此事,而引起新聞風波的陳姓柚農事後則坦承是口誤。 上述案例顯示中天新聞明顯違反其作為傳播媒體應具有的職業道德,及所被賦予的職能。新聞媒體之所以被稱為「第四權」,是因其具有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等功能。然而中天近來的報導,除了無法發揮上述功能外,反而導致政府部門需要出面澄清、「擦屁股」。這樣子的傳媒,難道身為閱聽人的我們沒有權利拒絕嗎? 當一個掌有龐大話語權的媒體,已經喪失社會責任的時候,如果我們繼續讓它舉著自由的大旗胡作非為,最後受害的將會是我們自己。因此我支持台大學生挺身而出拒絕劣質媒體,如此才有機會保護我們的民主制度。
黃芝庭 2019-03-30
該退出校園的 是你們這群暴力份子!

該退出校園的 是你們這群暴力份子!

  挺管的「台大自主聯盟」4日下午在台大傅鐘前舉行集會,反管學生20多名則在一旁上演行動劇,雙方爆發言語與推擠衝突,反管學生因此跌倒受傷。翻攝自YouTube 黃芝庭/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學生、社科院學生代表 前日(5/4)下午於台大傅鐘前發生的衝突事件,筆者當時於摔倒的同學身旁,親眼目睹整齣鬧劇。 台大傅鐘已多日被黃絲帶與許多不明老年人士佔領,於是有部分學生決定於昨日以行動劇的方式表達不同的訴求,起初情況和緩,演到一半突然有位不明男子強行拉扯學生手中的白布條,便快步離去。 後來學生們移到傅鐘前面,繼續以行動劇的方式提出異議,隨即有挺管人士開始驅趕,並且表示:「這個場地是我們借用的,你們不要來鬧。」隨後也有不知是否為校方的人士出面希望學生離開,以免滋生衝突。在那當下,挺管人士紛紛高喊:「請離開、請離開。」筆者當時心中感到十分困惑:「我們都是台大學生,難道我們不能於公開的校園內表達自己的意見嗎?」 隨後雙方愈演愈烈,高喊離開的群眾開始聚集並推擠。其中一位學生手中高舉著白布條標語,筆者隨即發現後面伸來一隻手試圖拉扯舉布條同學的後背包。轉頭後看到潘同學(倒地者)舉起雙手並高喊:「打人、打人。」筆者於當時未看見有任何毆打的行為,但有許多挺管民眾圍繞著潘同學並強力拉扯其身上衣物。 最後學生們被勸離於大批挺管民眾之外,當時潘同學正在接受媒體訪問,忽然之間,有位女士拿著口紅往他身後的白襯衫亂塗,隨即被在場人士驅趕。 我始終相信這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可惜,在前日的過程中,我所看到的盡是滿滿的暴力行為,挺管人士高舉「大學自治、捍衛民主」等標語,驅趕台大學生離開自己所屬的校園空間,拒絕任何不同的聲音出現。甚至一度喊出:「學生退出校園。」難道大家忘了,學生才應該是大學的主體嗎?筆者認為:「真正該退出的是你們這群恣意妄為、目無法紀的暴力份子!」
黃芝庭 2018-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