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被害者 沒有加害人
台灣解嚴後,二二八及白色恐怖的真相開始"慢慢的"被攤在陽光下,受害人或早歸塵土,其家屬有的繼續沉默有的出面泣訴,藍綠政府都以執政者身分道歉賠償並每年紀念哀悼。
但是,有了被害者,卻一直不提加害人。政府代位道歉、代位賠償,那加害人呢?
我理解,這叫寧靜革命,這叫往前看,這叫不要揭傷疤不要撕裂族群,社會和諧是執政者的第一要務。
加害人或其政黨或其頭子或其孫子,既然不需要對自己曾經犯下的凶案表達悔欠,以至於現在他們仍繼續在這塊土地上獰笑,我們還有什麼話說?
當轉型正義只有被害者卻沒有加害人,隱身的加害人為惡的慣性就不可能改變,他們只是等待時機反撲而已,例如:現在。
上禮拜五的劇情就演到這裡。 劇本超爛,快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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