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翻案文章

說到歷史翻案文章嘛,我又得說說關於何不食肉糜跟典範轉移的話題,就我常講的,何不食肉糜這種毛病並不是只有笨的人或者知識匱乏的人才會犯,而是所有的人類都會犯,就像知識份子想像倘佯山水之間時,也都會假設大自然裡面是有自來水跟抽水馬桶,而且沒有蚊子的,所以總覺得巴西還是東非的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曉得好好保護身邊貴重的環境,那也是一種何不食肉糜。

『不同時代的人是用不同的價值觀來理解世界的』,這句話說起來好像很輕鬆簡單,可是那是很沉重的,因為連理解世界的方式都不一樣了的話,表示連是非觀、倫理觀、價值觀都會不一樣的,你認為無可退讓的神聖事物他覺得不值一文,他認為令人髮指無法原諒的事物你卻每天都在做而不覺得有什麼不對,雙方之間別說邏輯無法溝通,簡直可以視為不一樣的物種的。

好比有些翻案文章會講,蘇軾這個渣男極為好色,姬妾成群不說還專搞十四歲以下的蘿莉塔,這還不說還極為淫亂,玩膩了就把姬妾送朋友,不過事實上宋代的文人都好色,因為宋代當人侍妾其實可以視為一種工作,那是因為宋代國策是否定奴隸制度,可是貿然禁止的話牽涉到經濟法律各種面向對社會會造成不小動盪,所以宋人以一種曲線救國的方式讓奴隸制實質上廢除,就是給賣身設定強制年限而且規定必須支付薪水,如果期限之內奴隸存夠錢的話雇主不得拒絕贖身,如果賣身年限到了不需要贖身費奴隸契約也自動解除,這樣一來賣身就變成只是暫時約定凍結部份自由的長期契約,所以宋人對於買賣姬妾只當成女孩子到大戶人家打工三年,不但能賺到一筆錢,在大戶人家學到的禮儀、管家能力、人脈等等,對於將來找好人家嫁掉那是加分而不是扣分。

自然也存在很多強買的這種事情沒辦法避免,可是蘇軾那種人想買小妾那是一堆人自願送上門的,而宋人看待這種事情只認為是一種風雅而已,跟情情愛愛無關,所以如果你用當代人的倫理觀看是會驚掉下巴覺得宋代士人這麼淫亂,但是當時人在看待這種事情是用完全不一樣的方式去理解的。

之前我也解釋過古代的男男同寢文化與現代認知的同性戀那是全然不同的邏輯的,古代因為教育成本高昂,對於十五六歲以後生兒育女會耗費十幾年無法在職業場賺錢的女性,就普遍覺得花這麼多錢讓他們受教育不值得,要知道那是平均年齡才三十幾的時代,所以對於有受過高等教育的貴族跟士人階級,他們會有一個困擾,就是很難在異性身上得到心靈彼此觸動的交流,因為彼此之間教育跟生活方式形塑的價值觀實在差異太遠,這種交流只能在同樣男性身上找,這跟軍隊裡面很多同性伴侶離開軍旅之後就變成異性戀是一樣的原因,他們本身不是現代意義上認知的同性戀,但是他們追求的那種戀愛關係只能在同性身上尋找,像魏晉那種時代很多士人還把跟美男子交往當成時尚風雅,那是時代不同生活方式都不一樣造成的差異。

所以講說關羽曾經屠城這種事情沒什麼好毀三觀,應該說,古代中國打仗不屠城的才叫做稀有,連以仁君出名的東漢劉秀都有多次屠城的紀錄,在那個時代就受過教育的人才被當成人看待,普通農村文盲泥腿子是不被統治階級當成人看待的,屠城對他們來說就類似空襲敵方工業區破壞敵國生產力那樣而已,每朝每代都這樣幹,沒什麼好奇怪的。

所以古代的經典放到現代必須配合現代價值觀作新的解釋,早就不是創作者當年的意思,這在漢學也是普遍的常識,事實上就連四書五經,漢唐宋每一個時代都在很多細節按照當時的價值觀轉移而重新解釋過的,所以才會有各種版本,早就不是當初作者原來的意思了。

要理解古代人的價值觀與我們完全不一樣,今天的人認為的基本人權等等觀念,你穿越到當時去講是會被古人認為你在散佈荒唐邪惡的思想,被架去跟班長一起燒掉的,而他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你可能覺得邪惡無比的,具體說就是古代被認為是聖人的人,放在現代以現代的價值觀看,也有可能被認為是一個邪惡不知恥的人的,但是他們在自己的時代做那樣的事情,道德上被讚揚卻是天經地義的,要理解這種差異,才不會講出來的話都是類似何不食肉糜的東西。

 

 

< 資料來源:周布雅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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