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心聲:為何袒護賣國賊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10多年前赴中國經商時遭中共國安單位吸收,引薦曾與他在共事的退役中校李慶賢加入中國各省國安情報單位,共同刺探收集台灣軍事海防資料交給對岸換取報酬。圖為海巡署外觀。資料照片

筆代劍/法律研究所學生

高雄地院前日宣判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前警總同事前中校李慶賢、上校葉瑞章等人共諜案(崔、李各2年6月、3年6月徒刑,另協助2人收集資料的葉則被判刑1年。可上訴)。其中最讓人不滿的是,除了礙於現行《國家安全法》規定,導致能夠判處的刑期並不算長以外,更重要的是,等到他們服刑期滿以後,還可以繼續坐領高額退休俸,並且由全民埋單,而且這樣的案例,早已非首例。
 
每當判決出爐的時候,就引發一次人民的失望,畢竟在這個清貧的時代,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汲汲營營的樽節每一分開銷,才能夠生存,但是對於這些賣國求榮的人,被對岸吸收,吃香喝辣,活的一個比一個精彩愜意,而我們不但對於這樣的事情不能嚴懲,還要如奉養父母般地繼續養活他們。
 
每次看見這樣的新聞時,就想問,到底憑什麼?為什麼?
 
當然相信我們的政府,也不是沒有看見這樣的問題以及民怨,畢竟如果與中國比較,擔任台灣派赴中國的情報人士,被中國所發現,不論是台灣方面,或者是被吸收者,不是無期就是死刑,所以敢去做這樣事情的人,就更加稀少,畢竟代價太高。
 
為了不讓國家的安全繼續被這些人所任意踐踏、出賣,也為了還給這些奉公守法的軍人一個公道,現在立法院諸公也積極在修訂先行的《國安法》,就是希望,能夠改變這樣畸形的狀況。
 
畢竟對於這些出賣國家的人,人民早就已經無法視若無睹,或許不能判重刑,但至少沒有人願意再浪費自己的納稅錢,去養這些賣國求榮的人,畢竟沒有剝奪他們的自由或生命,已經是對於他們最大的仁慈。
 
但沒想到的是,某些委員對於法條的修正,以及迫切性,似乎視若無睹,不知道是覺得這個問題不嚴重。還是迫於某些壓力,只能藉由阻擋法條的修正,讓某些想要出賣台灣的人,能夠有恃無恐的繼續對台灣這片土地,鯨吞蠶食?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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