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總統府衛戍任務的憲兵211營時任中士賴重宇、中士黎育爾、下士林裕凱,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上兵陳文豪被中國收買洩軍機,高等法院昨判處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負責總統府衛戍任務的憲兵二一一營時任中士賴重宇、中士黎育爾、下士林裕凱,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上兵陳文豪被中國收買,從二○二二年起,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軍事機密賣給中方,四人共獲利一八四萬元;高等法院審理時,四人均認罪,合議庭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分別判處五年十月至七年不等徒刑,褫奪公權五至六年。
檢方起訴稱,憲指部二一一營素有「天下第一營」之稱,賴、黎、林等三名士官及電指部上兵陳文豪,分別在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服役期間,以「學長拉學弟轉介」的方式,以廿六萬至六十六萬元不等酬勞為對價,將二一一營及電指部資料外洩。
賴男等人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屬秘密的內部資料,如兵力相關內容、內部教育訓練等,透過男子黃琮壹(通緝中)轉交或直接交付中國情工人員。
台北地院審酌賴男四人均坦承犯行,並繳交犯罪所得,均予減刑,分別依違背職務收賄、國安法「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等罪,判賴七年、黎六年八月、陳六年五月,均褫奪公權六年;判林五年十月、褫奪公權五年,犯罪所得均沒收。四人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時,賴四人仍認罪,請求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再酌減刑責,但被駁回;僅黎因主動供出林裕凱,使檢方查獲林,獲減刑一月,改判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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