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有酷吏傳統。司馬遷在《史記》第一百廿二卷〈酷吏列傳〉就對酷吏之害作了深入的討論。
司馬遷指出,所謂酷吏乃是一種「詐忠」,他們貌似忠藎,實為奸詐存心。他們喜歡深文周納,喜歡整人整官,不作正事,於是會搞到「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酷吏成了一種官場的統治文化,整個統治階級就只會以酷虐為忠心,空談道德口號,最後是「官事寖以耗廢,九卿碌碌奉其官」,國事益 發不可為。
我最近之忽然想到中國的酷吏傳統,乃是當今政府的酷虐習性,就在這兩天全都併發在國人眼前。
─馬總統的親信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去年八月份,高姿態的以洩密為理由,狠鬥副主委張顯耀,但經過台北地檢署長達五個多月的偵查,認為王郁琦的指控都無實證,純屬子虛烏有,因而對張顯耀等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但王郁琦對張顯耀的傷害業已造成,不可能回復。王郁琦對張顯耀的下毒手,和馬英九的惡鬥王金平完全如出一轍,它就是古代酷吏政治的典型。
─再例如,副總統吳敦義隨扈的警察兒子駕車涉嫌撞死女大學生肇逃,桃園地檢署追查後發現,警察派出所涉及集體包庇、滅證,甚至沿路所有的鄰里監視器、民宅監視器、警車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全都消失。酷吏辦別人,就會深文周納,炮製一切所謂的證據,辦自己人的案子,則會反其道而行,湮滅一切證據。這對被撞死的人民,是何等的殘酷;其權力的濫用,已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
─去年三月太陽花學運,本質上乃是一起青年學生的不服從運動,任何民主國家,對於這種公民不服從運動,都會從抗議權的立場來處理,不喜歡但卻忍受,就以一九六八年的歐洲學生革命和美國青年革命為例,除了亂丟炸彈的過激份子外,鮮少有人被依法懲辦。這顯示西方國家以權利意識為本,對人民的抗議權和非暴力革命權已能忍受,但台灣對太陽花學運卻仍以古代的標準究辦,時隔年餘,一舉起訴了一百多人。這也是古代酷吏政治的標準手法。古代酷吏以政治權貴和司法官員為主,特別是「廷尉」(即檢察首長)這個系統最為關鍵。他們最擅長以酷虐手段對付人民的不滿,並美其名為忠君愛國,難怪司馬遷要說這種酷吏是一種「詐忠」了。
─最近馬政府無能濫權達於極致,因而整個政府對外界的批評與非議動輒提告興訟,他們一次敗訴還不夠,硬是要告上二審三審,他們如此的不斷興訟,其實就是企圖以司法騷擾達到恫嚇寒蟬的目標。任何現代政府都早已體會到,批評非議時政乃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縱使話講得刺耳但也容忍。古代中國首創「╳╳之治」的乃是西漢文帝,他即發布了〈除誹謗法詔〉,表示誹謗乃是人民的言論自由,有誹謗他才可以聽到人民的心聲,如果以誹謗罪辦人,就會阻斷了下情的上達,所以遠古遂有「止謗莫若修身」的自我勉勵。只是古代中國後來君權日盛,皇帝的權力意識已凌駕一切,才給了酷吏以「詐忠」為名欺壓人民的空間,以及用誹謗之罪整人的機會。
因此,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個最基本的課題,那就是馬政府在二○○八年初次當選時,何等的意氣風發,到了今天,竟淪為人人喊打喊罵的局面,這究竟是甚麼原因?何以致之?我初步的答案,就是馬政權乃是一個典型的「酷吏政權」。當它以酷吏的心態治國,自然權力濫用,只會呼喊空洞的道德口號,但卻「官事寖以耗廢,九卿碌碌奉其官」,再也作不出一件對的事情來。
這時候,我就想談一下當代法國思想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及他的「慣習」(Habitus)理論。
布赫迪厄乃是當代的法國的反政治社會學思想大家。他對人的主觀能動性,即所謂的「實踐」有綜合性的貢獻,對人的「社會化」有新的理論認知。以前的人認為「社會化」是人們學習人情世故及價值規範的過程,這是一種機械式的理論。但他卻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人的慣習,乃是個綜合的實踐結果,有結構的制約,但也受性向所左右,因此慣習乃是一種社會化的主觀性,可以是惡,也可以是善。柯文哲並不是社會化不足,而是他的社會化就是他現在這個樣子,成了打破常軌的改革者,他是個破壞性的創造者。而馬英九的性情就是個權力主義者,所以他在權力獨大後,就自然走向權力的極大化,任用私人親信,以詐忠要求部屬,於是官吏庸懦無能,內鬥不已,馬政府的權力濫用整人民、鬥官吏,上下相混,國事自然已非,古代的酷吏政治已在台灣發揚光大,這並不是偶然,而是他的綜合心性使然。
因此,我們可能已需要對馬政府去作新的定位,根據理論及歷史經驗,我們只能說它是個酷吏政權!
(作者南方朔,文化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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