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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古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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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的下一步大家都在看
文大宿舍大群館確定違規使用,侯辦表示將會與文大解約,並對結果深表遺憾。資料照片 古宗文/新北市資深建築師 日前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正式召開記者會,出示不少文件證據,針對文大宿舍大群館做出說明,並說此案「從扁政府到柯市府,21年一切合法」呼籲台北市政府說「會勘也會勘過了,沒有問題原本合法的住二特,現在要怎麼認定、要為了選舉怎麼翻來翻去,我都尊重,但請考慮到學生的權益。」言下之意,是質疑台北市政府會為了配合選舉操作、不顧學生權益、改變認定結果。 實際上,侯友宜的說法有誤,侯家在1997年取得使用執照時,當時確實是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使照上面登記集合住宅,而不是寄宿住宅,確實符合當時土地使用分區住二的管制規定,而且一直到陳水扁1998年底離任台北市長時,侯家位於陽明山這棟建築都沒有違規作為宿舍使用,所以也沒有所謂21年一切合法的問題。 違法的關鍵時間點,是2011年3月23日侯家以又昱實業名義跟文化大學簽約、將房子出租做為宿舍開始,就一路違反《土管條例》至今,此時的台北市長是郝龍斌,不是陳水扁。 而一般而言,前任政府認定合格合法的事項,除非如同弊案被揭露,否則新政府很難察覺有異,這也就是柯文哲市長說的「選舉就會知道以前做過什麼」,選舉會讓很多藏汙納垢的細節被攤在陽光下檢視,侯家文大宿舍案就是很好的例證,過去北市府的行政怠惰疏失,就算能一直持續至改朝換代,也只是違法事證沒被發現而已,並不等於合法。 此案吵得沸沸揚揚已一個月,今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終於正式發出聲明,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是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都發局表示,該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二特,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是屬於寄宿住宅,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住二不允許作為寄宿住宅使用,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或許有人問,集合住宅要租給誰,是所有權人(房東)的自由,侯家不過是租給學生住而已,有何不可?在此筆者要提醒一件事,之所以規定作為集合住宅,而不能作為寄宿住宅,是跟都市計畫、人口密度、公共安全有關。尤其該土地位於陽明山,鄰近生態保護區,有維持社區環境品質的需求,所以都市計畫才會做如此管制。 其次,寄宿住宅的公安檢查標準比集合住宅嚴格許多,每2年就要辦理一次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而且消防滅火警報設備需求也不相同,否則也不會出現新北市府官員自動自發去找北市府的官員聊天,希望降低文大宿舍的公安申報等級。 如果文化大學大群館這棟建物最後是被認定為合法使用的話,那麼等於認定住二(包含住二特)也能做為寄宿住宅,直接放寬全台北市的集合住宅(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都可以做為寄宿住宅(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使用,勢必會引起台北市民極大反彈,況且如此明顯違反法令的行徑,一向倡言居住正義的柯市府有可能這樣做嗎? 如今,北市府既已認定大群館違規,文化大學也應盡速另覓合法的宿舍地點,以學生住宿安全為首重、簽訂租金合理的契約;侯家也沒有理由再閃避了,切勿再把此案歸咎於抹黑或政治操作,盡快讓學生也能享有居住正義。
古宗文
2018-07-03
侯友宜的億萬富翁之路
日前李慶元議員在政論節目上爆料侯友宜夫妻的取地過程,說明現在616地號這塊土地,最早是有9筆地號,包括(1) 616、617、619地號,由侯友宜妻子任美鈴購買;(2) 716、717、719-1、719-2、719-3、720-2地號,由任美鈴與娘家持有。之後,任美鈴為了使土地完整,分別透過娘家分割繼承、用「又昱實業」名義向妹妹購買,才將各塊土地合併成現今的616地號。 國民黨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受訪談及文大宿舍爭議牽連妻子,讓他心幾乎都碎了。(資料照) 上週王威中議員也公開過相關地籍資料,可以清楚看到,最早的616地號,從82、83年就開始辦理買賣、繼承,而617、619兩塊地號,原本是國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登記為中華民國,都是在84年4月11日買賣登記給任家,並在86年6月28日做土地合併。 侯友宜一家經過一連串土地買賣、分割、繼承、合併之後,就在差不多時間點,這塊地在85年6月11日開工建造,隔年6月13日取得99塊門牌編定、6月23日完工、8月21日取得使用執照,使照上清楚載明,該地屬於第二種住宅區,除了地下層是停車場以外,其他所有樓層都是「集合住宅」,也就是「多戶住宅」,依照規定不能用做「寄宿住宅」使用。 但是侯友宜一家仍在100年3月23日以「又昱實業」名義(負責人任美鈴)跟文化大學簽約,將房子出租給文化大學做「寄宿住宅」使用,明顯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而且一租就是15年的包租生意。 關鍵來了,根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在102年1月24日回覆「又昱實業」的公文資料,卻表明「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第二種住宅區允許『第二組:多戶住宅』使用。至於其使用型態得否為租賃予學生或他人居住使用1節,因與建物用途無涉,非屬前開自治條例管轄範疇。」但事實真的是不屬於使用分區條例管轄範疇嗎? 很明顯,使用分區條例已經清楚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能做為寄宿住宅使用,寄宿住宅是指「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學生宿舍就是短期住宿場所,跟一般住宅完全不同,當然已經影響到建物用途,怎麼可能跟建物用途無關?但是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卻稱「出租給學生跟建物用途無關、不在自治條例所管範圍」,這究竟是都發局疏失?還是理解錯誤?還是套好招幫侯友宜一家背書?筆者建議柯市府應盡速調查文大宿舍案,尤其當初租賃契約已載明「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為何還會認為跟使用分區條例無關?間接成就了這條發財路?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一切都是合法程序,社會大眾也不會有太大意見,畢竟想要發富發財是人的天性。但是身為一個政治人物,要接受的檢驗標準更高,除了要合法以外,還要合乎道德,合乎人民期待,才有資格成為人民的領導者。 但是看看這幾週,爭議延燒不斷、週週都有新爆料的文大宿舍案,不只侯友宜本人先前講過的「毫不知情」已經被打臉推翻,對於重點問題更是避而不談,看證據被挖到哪裡,再回答到哪裡。筆者不禁想起,之前的王如玄軍宅案、規避法令買賣軍宅大筆獲利,跟現在的侯友宜文大宿舍案、違反法令出租宿舍大筆獲利,簡直如出一轍,為了錢財利益,視法律為無物,連最基本的合法標準都做不到,更別提更上一層的道德。 (新北市資深建築師)
古宗文
2018-06-19
這樣處理文化宿舍爭議 能對侯友宜有何期待
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妻子將名下土地租借給文化大學作為學生宿舍惹議。資料照片 古宗文/新北市資深建築師 居住安全、居住正義,是這幾年來熱門的話題,是最基本的居住人權,是民心所向,但是不斷高漲的房價,讓年輕人與新家庭大怨雙北居大不易,也成為壓垮國民黨政府的稻草之一。 不少團體為此發起多次社會運動,目的就是要督促政府能立即檢討改進,蔡政府上任後,便積極推動社會住宅、租金補貼、房市交易透明、稅制公平等政策;為了要保障居住安全,去年更通過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就是要讓所有國民都能享有安全、尊嚴的居住權利。 然而,日前侯友宜說當選市長後要加速推動捷運沿線都市更新、活絡房地產景氣,並呼籲大家「不要被居住正義的民粹綁架」,已經令人失望感嘆。如今,面對鬧得沸沸揚揚的99塊門牌宿舍案,也不見侯道歉認錯,更證明侯友宜一家用行動實踐活絡房地產的意志,筆者真心建議,如果侯有誠意要成為新北市的未來領導者,應認清自己錯在哪裡,盡快檢討、改正。 這件99塊門牌宿舍案,當初在1997年取得使用執照時,土地使用分區是第二種住宅區(住二),2008年再變更為特定住宅區二(住二特)。無論是住二或住二特,依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至多只能做獨立、雙併住宅、或是多戶住宅,就是不能做寄宿住宅。就連使用執照上面登記的也是集合住宅,而不是寄宿住宅。 況且當初該區的都市計畫之所以劃分為住二,就是為了要維持中等之人口密度,以維護較高的實質居住環境水準;尤其之後變更為特定住宅區,更是為了要保存該區歷史與自然景觀、整體營造成為生態社區,跟寄宿住宅人口密度高、居住水準下降的情況恰恰相反。 但是侯友宜一家卻把集合住宅違法出租作為宿舍使用,並將上百間套房都改為4人房,才5層樓的房子,就設置了420個床位,何來居住品質?怎麼維持高環境水準? 再來談談安全問題,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的建築物用途分類,寄宿住宅是屬於H-1類組,是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依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1999年底以前領得建造執照的H-1類組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就要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並且每2年就要辦理一次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 簡單說就是寄宿住宅的公共安全標準,比一般集合住宅還要嚴格許多,並且要定期檢查,以確保居住者、使用者的安全。而且耐震能力評估的申報人,依法規定是建築物所有權人,沒有卸責的餘地。尤其臺灣是個地震頻繁的島國,政府對於建築物的耐震標準愈趨嚴格,所有權人的責任義務也隨之加重。 但是這件99塊門牌宿舍案,光是當時申請的樓地板面積加起來就超過2633平方公尺,出租做宿舍後,有沒有辦過耐震評估檢查?有沒有每2年定期申報?從侯友宜辯稱是由文化大學承租、應由文化大學說明,就可得知侯友宜一家根本沒有盡到安全查驗申報的義務,持續在狀況外跟不上腳步,這樣還叫做最重視居住安全? 侯友宜口口聲聲強調一切程序合法,自認合法繳稅、問心無愧,所有使用管理安全申報問題都要由文化大學負責,把自家責任撇得一乾二淨。筆者倒是想問問,難道當初簽約出租時不清楚文化大學是要做學生宿舍?即使一開始不知道,之後看新聞、上網查也會知道,為何從未要求改正或終止契約?反而選擇繼續出租? 連侯友宜都說99塊門牌宿舍案是5、6年前的舊聞重提,可見至少對此事知情超過5、6年,為何從來沒有為了學生的權益去做更積極的處理?而是把責任推給文化大學、推給選舉抹黑,如果連自認為最重視的居住安全都是用這種態度處理,那麼選民如何期待做了7年副市長的侯友宜、將來當選市長後能有什麼負責任的作為?
古宗文
2018-06-14
侯友宜的「真心話」 新北市民就要「大冒險」?!
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日前說當選市長後要加速推動捷運沿線都市更新、活絡房地產景氣,並真心呼籲大家「不要老是被居住正義的民粹綁架」。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前天(8日)晚上說,「居住安全比居住正義重要」,不要老是被居住正義民粹綁架。(資料照) 居住正義是什麼?在這房價高漲的時代,有九成的年輕人與新家庭,買不起房子、住不起好環境,每個月薪水還沒入袋,就得拿出高額房租與生活費,月光光也只能住10坪套房,所以政府有義務要讓這群買不起房子、住不起好環境的市民,也能盡量擁有居住的權益、享有好的居住品質、能安居樂業,讓年輕人與新家庭有機會脫離經濟弱勢,因而衍生出社會住宅、租金補貼、房市交易透明、稅制公平等政策。但是侯友宜卻在批評這群人對於居住正義的需求只是民粹,彷彿在罵他們根本是不夠努力的魯蛇。 房地產景氣是什麼?房地產景氣是自由市場、供需競爭下的結果,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如侯友宜妻子繼承而來的上億房地產)和後天努力拚搏終有成(如筆者本人工作22年才在板橋買下第一間公寓)捨不得放掉的大餅,政府有義務要維持市場與經濟穩定,但沒有義務要幫忙炒作房地產,當市場需求持續擴大而供給量卻遠遠不足時,自然會有一堆建商來搶食炒作,不需要政府推波助瀾,反過來當市場需求遠小於供給量時,房地產交易自然會萎縮,這就是自由經濟下的結果,不能愚昧要求政府必須負責讓房地產價值只能漲不能跌。但是侯友宜卻認為執政者應該把心力放在房地產,不能被居住正義綁架,彷彿在罵居住正義擋了房地產的財路。 其實,當了七年副市長的侯友宜,這番真心話並非無跡可尋。在朱立倫與侯友宜這七年的聯手執政下,新北市政府共有上百位官員因貪腐而遭到起訴,貪瀆程度居全國之冠,尤其朱的愛將許志堅,在副市長任內,身兼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更涉及收受建商賄賂、護航建商都更案。這充分顯示出整個朱市府團隊(包含侯友宜副市長)的價值觀、做事態度,與平民百姓之間有極大落差,連弱勢市民高度關心的議題都無感。難怪在侯友宜眼中,在陽明山擁有101間套房、總價值1.7億、年收房租上千萬的妻子,只能算是「有點小錢」而已。不禁讓人感到恐懼,未來新北市如果落到由侯友宜執政,是否年輕人與新家庭只能苦無天日、相繼出走? (新北市資深建築師)
古宗文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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