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組織 做中共攻台內應 退役中將高安國當共諜 判7年半

前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被中共吸收充當共諜,危害我國國家安全,高院判刑7年6月。(資料照、取自高安國臉書)

前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被中共吸收充當共諜,危害我國國家安全,高院判刑7年6月。(資料照、取自高安國臉書)

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遭中共收買,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高於二〇二〇年發起「反獨促統聯軍」組織,擬定「永福計畫」作戰構想,做為中共侵台時的內應。因高吸收現、退役軍人未果,高院合議庭昨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決高七年六月徒刑,高是迄今涉犯共諜案的最高階將領。

高是迄今涉犯共諜案最高階將領

同案另五位被告被依發展組織即遂、未遂罪判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包括高的同居女友劉逸蓁判刑六年六月,高、劉女犯罪所得最多,約新台幣四百十一萬元沒收;高的義子侯紹康判六年;退役少校張勝豪五年八月、退役中尉邱榮鴻二年六月;陳敬淮三年八月。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

高同居女友也涉案 判刑6年半

高院判決指,高與劉女被中共收買,兩人欲以拉攏現、退役軍人方式,發起「反獨促統聯軍」組織,擬在中共取得台灣周邊海空域優勢完全封鎖台灣時,充當中共內應,對政府發動全面攻擊,建立臨時政府,且搭配中共對台政策、軍演,以上凱道拉布條或製作影片實施網路戰,呼應中共反對我國政府主張。高院審理時,高否認犯罪,聲稱「我沒有對不起國家」。

侯紹康在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引薦下,假借交流名義進出中國並收受中共資金,吸收現役軍人張勝豪、邱榮鴻及退役軍人陳敬淮三人,合議庭認為侯涉為中共發展組織既遂罪;張、邱和陳則從二〇一九年至二〇二四年間吸收軍中同僚、舊屬未果,合議庭認定張三人觸犯發展組織未遂罪。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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