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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老姑媽

憲法與老姑媽

  中華民國憲法依據孫文遺訓訂定。圖/取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民報合成   日前我本人曾在民報網站發表一文,標題是:滿紙荒唐言的「憲法」,指出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擺明是以孫文一人所定,國民黨一黨所奉教條,強加於全體中國人民,有異議即能被構陷為「違憲」。所以在這一憲法之下,所謂憲政也是黨味十足,堪稱仍是訓政的延長或借屍還魂。 然而多年以來,儘管直接或間接涉及憲法議論不時出現,卻似未見有人,不論是法學專家或一般國人,曾針對該憲法最豈有此理條款提出質疑。未見有人質問為何制定憲法,居然要依據某一個人「遺訓」,或中華民國之國體,忽而要基於三民主義。這是否顯示國人已被洗腦洗到很成功矣? 國人是否該問,制定憲法為何不廣納眾議,而要依據一人「遺訓」,而若硬要依據「遺訓」,又一定要依據孫文遺訓,而不是梁啟超或陳獨秀遺訓,以及中華民國所奉國體,又必須非是三民主義不可?何此硬以一人一黨意旨強加於人民,又和對岸將馬列主義和毛思想定為「立國之本」有何不同? 國人是否也該問,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六條所訂,所謂「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又有何法理依據,有無經過全國民意認可?(也有人戲稱孫文設計該國旗,確是先知先覺,果然制定未幾,青天白日即被擠到台灣一隅,整個中國本土皆已滿地紅) 「總綱」第一條的「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更恐有其潛在危險性,若真要認真看待,恐很容易陷任何執政團隊於違憲。新任大法官許志雄日前在立法院表示三民主義的問題很多,確是旨哉斯言。國人應記得,孫文講述三民主義之首的民族主義,曾大力吹捧新興的蘇俄赤色帝國,也曾呼籲正視所謂列強人口壓力,號召國人多多生育。但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後,實施的國策是「反共抗俄」,也曾接受學者蔣夢麟等人苦諫,而採行節育政策。就此而言,當時主政的老蔣總統,是否即已陷於違憲而應受到糾彈? 「民族主義」已犯下上述這兩大謬誤,「民權主義」、「民生主義」部份,也是值得商榷之處多多。「中華民國」若真心如一,認真去「基於」該三民主義,只怕是有得苦頭吃。 這部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即使在細節用語層次,也頗不乏令人搖頭之處,似也顯現出所謂「制憲者」之不夠專業甚至是只圖交卷了事。憲法「前言」那句,「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短短十六字間,即出現兩項不妥之處。 首先,要知憲法乃是莊嚴立國文獻,原不該出現特定人物姓氏。這恐也是民主國家制憲通則,美國憲法也未見標示出其開國諸賢大名。當年國民黨投票部隊主導制憲,擅以黨魁孫文之名列選,可謂大違常規,貽笑中外。再假定萬一多年之後,有新發現證據顯示他人格大有問題,則又將置憲法於何地。 其次,該國父名文,號逸仙,早是國人共知,英語也稱他為孫逸仙醫師,中山只是他流亡日本時「和式」化名。制憲部隊即使硬要將他列入憲章,似也應以引用他在本國法定姓名為宜而避免用上這一略帶「皇民」意味之孫中山。事雖小,似也該更莊重一些。 該憲法第四章「總統」部份,則是很有幾處頗有趣,也或能引人發出會心苦笑用語。其第49條開端之「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這缺位二字,即很耐人尋味。 要知此處之缺位,所指即是去職。而總統若去職,原因應不外是死亡、辭職或被彈劾免職。然則制憲時何不明白列舉這三原因,而選擇使用委婉含蓄的「缺位」?這是否因為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幾已必然是當時的蔣主席,眾制憲國代惟恐使用亡故、辭職或罷免等不吉利字眼,或有詛咒大不敬之嫌而觸犯上怒? 同一第49條,其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即如何如何,用語也很玄奧。總統若因故不能視事,所因又是何故?總統應不致也被海盜綁架,而一旦因故不能視事,又是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而不是如上之「繼任」,具見所云不能視事為屬暫時,所以所謂不能視事,惟一可能的解釋即是總統因病不能視事。(當然,行憲未及一年,蔣總統即被白崇禧等人逼宮趕下台,而致不能視事,自非眾制憲國代所能料及。) 然則總統之是否不能視事,又是該由誰來判定?是由其本人自行宣佈,抑是總統的醫療小組,或國會或大法官?制憲國代之未挑明「因病」二字,是否也是出於有所忌諱?但這一因故不能視事條文,除非是總統患重病,明顯暫時不能執行職務,恐是很容易造成爭議,甚至導致政治危機。 所以,這一部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不僅黨味十足,恍似訓政規章,即在細節部份也顯現出不少落漆之處。擁有這一部憲法,恐也非國之光彩。目下國人所能做到者,或者是應該儘量少去提及,為國家多保留一份顏面。 昔年西方英美家庭,若不幸家有精神失常老姑媽,既不能殺掉,也不忍心將她送去瘋人院,即只有在有訪客時將其鎖到樓上房間,以維護家庭顏面。國人若能儘量少提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應也多少同樣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雅好動輒援引憲法人士其勉乎哉。
敏洪奎 2016-11-01
周占春掌法官學院 司法院:周司改經驗豐富

周占春掌法官學院 司法院:周司改經驗豐富

2016-11-01  14: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許宗力今正式上任,即推動重要人事案,除宣佈秘書長由前法官學院院長呂太郎、副秘書長由士林地院長林勤純出任外,受矚目的是,司法院以「司法改革經驗豐富」等理由,拔擢曾將前總統陳水扁被聲請羈押,卻裁定無保釋放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出任法官學院長。 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出任法官學院長。 (資料照,記者劉志原攝) 法官學院院長是培育我國法官的搖籃,該職位也是司法院一級主管,要求其操守、法學素養均佳,重要性自不待言。 司法院指出,相中周占春擔任法官學院院長,考量周是司法官訓練所第廿四期結業,且歷任一、二審法官的資深法官,也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院多年前為落實所推動的金字塔組織結,鼓勵資深法官留在一審充實審判品質,周占春時任人事處長,且任期未滿,他即以身作則請調台北地院,負責重大金融案件審判多年,司法改革經驗豐富,甚具憲法和人權意識,是接任法官學院院長適當人選。
楊國文 2016-11-01
我的身分和中華民國的猴戲

我的身分和中華民國的猴戲

  民視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收視率長紅,但因其敢言風格,不只一次遭政治黑手搞小動作修理。圖/截取自Youtube   對於「中華民國」來說,要跟我這個生長在中國、用漢語寫作、講話的人,因被自己的母國剝奪了講話和公民權而拿了美國籍的人喊「你是外國人」,不可以在「中華民國」上電視、做與「入境目的不符」的事情,這無論從常理上、道理上,尤其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上,都實在太荒謬了一點。荒謬到不說道幾句實在不足以平民憤和私憤的地步。 先談法律上。常言道「別哪壺不開提哪壺」。最沒臉提法律的、最應該避免談「中華民國憲法」範圍的土地和人民的,就是中華民國。可中華民國移民署最近偏偏就最蠢不可及地提了一下它那無論如何也沒法「開」的壺,秀了一下它本來應該悄悄藏起來的、尷尬透頂的一面。 曹長青事件,戳破中華民國謊言 中華民國移民署最近透過台北市政府給台灣民視領導人發公函,要求就《政經看民視》 節目「非法」僱用「美國男性曹長青」做節目來賓提出解釋,還要求民視負責人要帶民視的營業執照(好像移民署不知道民視是有執照的合法公司)、相關人員的身分證(好像民視負責人和這位美國男性都是不知哪裡冒出來的犯罪嫌犯)。 就此,《政經看民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在他的臉書發了兩篇短文,與其說是調侃,不如正視其背後「不堪」的現實。 彭文正的文章是: 「我要釋憲。收到台北市政府來函,說政經看民視違法雇用『外國人』曹長青。可是我查了一下,曹長青出生於我國『內地』黑龍江省北安市。我又查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黑龍江人是我國國民無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呀?我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曹長青的父母出生時(1930年代)是中華民國國民。曹長青出生時(1953年)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因為1912年到1971年,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都合法代表中國。再者,我國是採屬人主義……依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二章第二條第一和第二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結論:曹長青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移民署公然違憲,侵害公民權益,還大言不慚。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可以!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 我再給彭文正的文章加上一句:「中華民國允許雙重國籍。」所以,擁有美國國籍並不影響我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於「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非自由地區)的不同,卻沒有說「大陸地區」的中國人不是中華民國人,而是「外國人」 。 移民署公然違憲?主張大陸地區不屬中華民國? 不是嗎?如果中國人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是「外國人」,那台灣就跟中華民國沒關係!內政部移民署敢同意這句話嗎? 上述文字絕非故意調侃,這是按照現有中華民國憲法的真實解釋。是中華民國的官方要按照「法律」辦事,所以逼我們不得不在沒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之前,先行自己「釋憲」如上。 彭文正說,「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可以!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我完全同意:台灣要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我就絕對認罰! 再談中華民國沒有法律條文的關於其「國家」的解釋——「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解釋;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那我就更是完完全全的、沒有一絲一毫可非議之處的中華民國人! 如上所述,如果我是「外國人」,那就等於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把「大陸地區」當作另外一個國家,是不屬於中華民國的另一個國家。那得首先明確否定九二共識;其次,改變憲法,切開台灣跟中華民國的關係。 感謝中華民國移民署,否則我太滿足於持美國護照到處走,還真沒去想過我的中華民國人身分。下次回中華民國,一定得去申請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否則就會有人要否定我的中國人身分。 所以,無論是按照成文的憲法,還是不成文的、國民黨聲嘶力竭捍衛的「九二共識」,我都一丁點沒犯法,是比國民黨前主席連戰更純種的「中華民國人」,因為他出生時,爹媽都是日本國民。 國民黨傾共兩岸趴趴走,台灣民眾反共要被抓 事實上,國民黨政府和官員才是嚴重犯法、徹底犯法: 第一,從連戰,到宋楚瑜,到郝柏村,到吳伯雄,到全部、所有的中華民國官員,去自己憲法所屬的「大陸地區」的時候,無論在官方非官方、正式非正式的場合,沒有一個高舉過中華民國的國旗;沒有一個敢說自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而只能是「台灣地區」領導人。「中華民國」哪裡去了?他們把在台灣理直氣壯高喊的「九二共識」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的廁所裡了嗎? OK,國民黨們那種狗熊的舉動,是在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非自由地區的土地上,也就饒了他們,儘管他們是共產黨魁們的座上賓,而不是刀槍威逼下的囚犯。但是—— 第二,在已經有了民主選舉的的台灣,非自由的「大陸地區」的高幹來到台灣,卻可以公然打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另外一個國家」的國旗,那面滴著千百萬人的鮮血的五星紅旗,受到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的誠惶誠恐、低三下四的熱情接待。還容忍保護那些共產黨的支持者在台灣舉著五星紅旗、歡迎完全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敵國高幹。毫無疑問,承認對岸的五星紅旗,就是否認中華民國!看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領導人神經錯亂到何等地步!所以說,國民黨才是踐踏中華民國憲法、出賣中華民國、消滅中華民國的最大罪魁! 他們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不僅要做狗熊、做違反憲法的罪犯,還要逼迫所有台灣人都必須做狗熊。當有台灣居民打出中華民國國旗的時候,中華民國的警察卻要把他們抓走。在自己的軍隊保衛、自己的警察管轄、自己認定的中華民國的土地上,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卻不允許自己的國民打出自己的國旗!這是荒謬、可惡、可恨到何等地步的事情!到底誰在犯法?中華民國的首腦們,哪裡還「有臉」談中華民國憲法? 在面對真實、面對現實、面對事關兩千三百萬人民的自由和尊嚴的問題上,他們就一絲一毫也不去管他們的憲法、他們的規矩了! 國民黨把台灣搞得黑白顛倒、是非亂套 所以,國民黨、中華民國的官員們豈止是嚴重違反中華民國的憲法,他們是犯罪!那些罪犯們,今天居然要追究在「中華民國」的土地上強烈反共的中國人,要把公開發表反共講話指控為「非法打工」!他們下次去老蔣小蔣的墓地三鞠躬的時候,不怕被他們的鬼魂揪到地獄去嗎?國民黨可真把台灣攪和得黑白顛倒、是非全亂套了! 說完讓中華民國最羞恥、最尷尬的憲法,我們再來談常理和道理。常理太明顯,作為一個出生成長在中國、講華語、寫漢語的中國人,用我熟悉的語言在大眾傳媒發言,面對能聽懂我說話的觀眾,這是再正常、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是一個專制政權在我出生的、中華民國聲稱擁有的土地上封住了我的口,是那個專制政權逼迫我拿別國護照,可是號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政府官員,卻故意要強調我是「外國人」,要一本正經地辦「美國男性」。鬧什麼呢?! 他們心裡真把我當外國人嗎?如果他們真的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真的相信有九二共識,那他們就絕不會把我當外國人。換句話說,只要他們把我當外國人,就說明他們根本不相信、一點也不想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更不相信他們自己睜大眼睛撒的「九二共識」的謊言。真不知道那些心口不一、口是心非、邏輯混亂的傢伙們,到底是怎麼心理平衡的? 他們這種做法,不就是清清楚楚地想跟對岸的專制政權一樣,想在台灣封住我的口,想威脅民視、嚇唬《政經看民視》節目,不讓我們批評他們。有膽、有種就直接說呵,弄什麼「外國人」的鬧劇呵! 在我發表〈移民署能封住我的嘴嗎?〉一文後,內政部移民署又發表了一個「澄清稿」,狡辯說,他們「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要追究我的「違法工作之嫌」。那我們就來探討一下什麼叫非法打工? 以「非法打工」之名,修理民視、曹長青、政經看民視? 且不談上述「釋憲」已經很清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不是外國人。現在就算我是美國人也好,是被他們另眼看待的「大陸地區」人也好,看看他們到底要用什麼「標準」來辦我在中華民國境內「非法工作」一事。 我第一次來台灣是1989年底,跟一批海外中國民運、異議人士(其中多數是六四屠殺後逃出「非自由地區」的人),以參加研討會的名義訪問台灣。那時我們全體團員都沒有外國護照,中華民國政府也什麼證件都沒要我們的,更不需要簽證,用特殊通道給我們進來了。我們不僅發表講話、拿了出席費,還收到國民黨給每人幾百美元的紅包(獎勵反共)。那些錢也沒被扣任何稅。中華民國移民署要不要先追究:是國民黨首先違法讓「非自由地區人民」無證入境、違法支付他們費用卻不扣稅? 我1996年成為美國公民之後,多次來台灣,每次都是落地簽證,都是訪問旅遊身分,但每次都發表講話、文章、上廣播或電視節目(諸如中廣、公視、華視、中天、TVBS、年代、壹電視、三立、民視等等)。多數都有出席費、稿費、車馬費等(儘管少得可憐)。除了發放單位扣20%(現在是18%)「外國人」應繳的所得稅之外(也有沒扣的,也有根本不知道有扣還是沒扣的),從來沒有任何人提出過什麼「非法打工」問題。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澄清稿」指出我「來台期間多次受邀參加台灣政論節目收取通告費、車馬費等,有違法工作之嫌」。那麼請問: 中華民國有沒有條文規定,上幾次電視不算非法打工?上一次不算,而上「多次」就算?幾天算「多」?上一天跟上一百天有什麼區別?這個界限劃在哪裡?請中華民國移民署拿出公文! 同時,為什麼上其他電視不算非法工作,而上民視就算?為什麼把追究我「非法工作」的公函只發給民視?中華民國移民署是依據哪條法律規定,把民視特殊對待? 再者,除了我之外,有很多其他「外國人」都在台灣電視節目上發表過言論。為什麼對其他人不做這種「非法工作」的調查?中華民國移民署又是根據那條法律,要把我這個「外國人」跟其他外國人不同對待? 內政部移民署公文聲稱,「日前本署署長信箱接獲民眾檢舉」,說我上電視節目涉嫌違法工作,所以來追究我。那麼請問不久前剛被行政院長林全任命的移民署長何榮村先生,我是被誰檢舉的?能不能拿出真名實姓的人?是不是國民黨文傳會的副主委毛嘉慶?我5月份在台灣上《正晶現時批》的時候,那個毛嘉慶就因為在電視上道理講不過我,就試圖用我是外國人,涉嫌非法打工,來阻止我上節目。如果不是毛嘉慶檢舉我的,那麼是誰?再一次請何榮村署長拿出真名實姓的人。否則我有權相信,移民署自己製造了一個藉口發函,目的是阻止我在台灣電視節目上發表言論。 以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新政府怎麼會讓它發生? 因為即使真的有民眾檢舉,政府機關每天可接到無數無名氏的檢舉信,移民署和台北政府都會調查嗎?怎麼可能!移民署這次是明確無誤地試圖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 為什麼這樣推論?因為我在《政經看民視》節目上,多次批評何榮村的頂頭上司林全院長,說他不稱職;也多次批評他多年的前老闆、前任內政部移民署長莫天虎(現為洪秀柱的國民黨秘書長),更毫不客氣地痛斥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的荒謬,批評目前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使用一大群國民黨人的錯誤。何榮村署長就是這一大群國民黨中的一個。今天移民署發這種明顯試圖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信,就是林全政府官員的荒謬之舉又一個。 在陳水扁時代,他剛上台我就批評他的「四不一沒有」,但從未有過可能「被封口」的警告。甚至在馬英九時代,也沒聽說過哪個「外國人」因在媒體發表政治評論而被控「非法打工」。馬英九執政的最後階段,國民黨的毛嘉慶們試圖阻止,但還沒到政府正式發公函的地步。現在民進黨全面執政了,新的中華民國政府,要開啟「民主時代的台灣」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先河嗎?要追隨對岸政府和兩蔣政府罪惡累累的腳印嗎? 藉此機會,我再談幾句中華民國另一個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可惡、可恨之舉,那就是不許「外國人」站台講話支持政治候選人的觀點。我在美國住了將近30年,從一開始就非常關注她的選舉,只知道外國人不可以給候選人捐款,卻從來沒聽說過不可以自願地為候選人講話、助選。相反,我查過美國的相關法律,美國甚至鼓勵外國人積極參與美國的政治活動、政治選舉,只要是沒有金錢交易就可以。 美國不阻止任何國家的人,在媒體、在任何集會上講任何政治觀點的話!而且憲法第一修正案更明確規定,就言論和新聞自由:不得立法!不是法律保護或反對,而是「不得立法」,再強調一遍:不可以立法。很簡單,言論自由是保障民主制度的最重要根基。 日本人在玉山主張台獨,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 台灣是民主國家了。但為什麼還有人要阻止持某種政治觀點的人在媒體發言?國民黨泛藍的中選會還制定規矩,不許外國人講話助選?就是因為沒有外國人給獨裁了半個多世紀的國民黨助選!他們恐懼支持綠營的「外國人」講出真實、講出國民黨無法反駁的道理,因為真實和道理就能幫助綠營勝利。 我在高雄僅僅是為台灣人民要走向正常國家的訴求講話,就被開過50萬台幣的罰單(後因無法查出我為具體候選人競選而撤銷)。還有另一個為綠營講話的外國人也被開罰單。更荒謬的是,一個日本人田邊憲司因在玉山打出支持台灣獨立的布條,竟然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理由也是跟目前調查我的理由同樣:與申請來台觀光目的不符。怎麼不符的呢?「從事政治活動,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移民署審查委員會因此決議禁止田邊入國五年。」直到2015年這個境管才到期。 支持台獨是一種政治觀點表達,難道來台灣的外國人,只能說「今天天氣」、「飯好吃不?」之類的話嗎?連思想觀點的表達權利都沒有了嗎?支持台獨就是「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難道今天的台灣還是在兩蔣統治下的戒嚴時代嗎?如果外國人支持台獨是「危害我國利益」,那台灣那麼多支持台獨的人是不是「危害我國利益」?我國?誰的國?還是國民黨蔣介石家天下的國嗎? 移民署的前身,就是人權迫害的幫凶 為什麼中華民國移民署直到今天仍用如此獨裁國家思維、獨裁國家語言、獨裁國家做法對待言論自由?我們看移民署的歷史就一目了然:它從開始建立就隸屬警備總司令部(警總),稱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入出境管理處」,1972年改隸警察系統(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台灣那麼多因政治原因而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就因為這個警總出入境機構阻止,而無法回到台灣。遲至2015年,才改成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的第四任署長就是法務部調查局「國內安全調查處」處長出身的莫天虎。 莫天虎是調查班第15期結業,一輩子都是幹調查局的,現在是洪秀柱的國民黨秘書長。而當今移民署長就是莫天虎的老部下。難怪這樣的移民署會把支持台獨的言論視為「危害我國利益」。他們曾經在長達三十多年的時間裡,用黑名單來阻止主張台獨的台灣人回到自己的家園,因為他們的國,跟台灣人民想要的國是兩回事,而他們限制言論自由的思維則跟兩蔣是一回事。 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就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要查辦民視和我的公函回答說:「看看我們如果目中無他們,他們究竟還能繼續演出什麼猴戲。」這個句子真精彩,這就是當年敢無視警察國家移民署、偷渡回台灣宣傳台獨理念的人的勇氣!「猴戲」一詞則既生動又準確,所以我忍不住剽竊到這篇文章的題目上。現在中華民國的憲法和國民黨心態的政府官員就是在耍猴戲,但只要前朝國民黨的大小官員仍佔據著台灣政府各個階層的主要位置,這種猴戲就沒法結束。 有人說中華民國政府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所以台灣人民沒辦法。我不認同。不僵,是因為頭沒死,把這蟲的頭剁掉,你看它死不死?把各個部門的「頭」全都換成綠營的,看下面的「足」們還是不是按國民黨的邏輯動?政黨輪替了,但政府的各個階層什麼腦袋都不換,這才是台灣目前面臨的嚴重問題!
曹長青 2016-11-01
多少人因為蔣介石而沒辦法過生日?

多少人因為蔣介石而沒辦法過生日?

還在慶祝「蔣公誕辰紀念日」?你知道有多少人因為蔣介石而沒辦法過生日嗎? 《二二八事件》 根據1992年,由行政院設立的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總計臺灣和澎湖地區因為鎮壓與整肅的死亡人數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 https://goo.gl/0SCtWa 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 http://www.jimlee.org.tw/history_detail.php?articleSN=8737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同樣數目的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根據法務部公開資料,臺灣白色恐怖(肅清匪諜、懲治叛亂)時期,軍事法庭受理政治案件近30,000件,無辜受難者約140,000人。 https://goo.gl/ytTFzy
台灣賦格 2016-11-01
1945年10月31日,劫收正式展開

1945年10月31日,劫收正式展開

1945年10月31日,時隔中華民國代表盟軍來臺接受日本投降6日,行政長官公署基於財政部所公佈的「台灣省當地銀行紙幣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台灣省民營金融機關清理辦法」,開始接收日本時代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及其他一切的金融機關。 沉浸在希望與喜樂中的臺灣人,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些資產就這樣白白交到了別人手上。接下來,就是失去一切的開始……. 10月31日,該算是什麼日子? 圖:1946年3月華盛頓日報報導「中國人剝削臺灣更甚於日本人」 延伸閱讀: 臺灣人必讀《被出賣的台灣》:http://goo.gl/cCKqkP 你好意思說這是「光復」?-物價篇:https://goo.gl/Yoxrzk 1947的228:http://www.twmemory.org/?p=5079 1949臺幣四萬換一塊:https://goo.gl/yCbDfy 1949的中華民國逃竄來臺:http://www.twmemory.org/?p=4197 1950~的白色恐怖: 臺灣版與妻訣別書 http://www.twmemory.org/?p=8257 丁窈窕樹的故事 http://www.twmemory.org/?p=8229 1953死亡筆記本 http://www.twmemory.org/?p=8203 歡迎加入Facebook台灣回憶探險團,一起來一場回憶探險吧!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6-11-01
東北季風來了! 北台灣濕冷最低溫下探19度

東北季風來了! 北台灣濕冷最低溫下探19度

中央氣象局指出,今天(11月1日)東北季風影響,迎風面的北部及東半部地區有些局部短暫雨。(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11-01  06: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央氣象局指出,今天(11月1日)東北季風影響,迎風面的北部及東半部地區有些局部短暫雨,氣象局於各地(台北市、南投縣、嘉義市除外)發布陸上強風特報。 氣象局表示,今天迎風面的北部及東半部地區有局部短暫雨,東北部地區降雨比較明顯,容易有局部較大雨勢發生,中南部地區大致維持多雲到晴的天氣。溫度方面,東北季風增強,今天白天高溫只有22、23度,花蓮約26度左右,中南部及東南部還是有29、30度高溫。 週三、週四(11月2日、3日)是這一波東北季風影響最明顯的時候,清晨中部以北及宜蘭、花蓮低溫大約只有20、21度,北台灣甚至有可能出現19度的低溫,其他地區則在22至24度附近,白天的高溫部分,較為陰雨的北部及宜花一帶大多都在25度以下,北台灣約22、23度左右,其他地區則普遍在26至29度。 空氣品質方面,今天全台及外島地區PSI為良好至普通等級,指標污染物為臭氧及懸浮微粒;高屏PM2.5指標為中至高等級,其他為低至中。   各地體感溫度預報 (°C) 北部 中部 南部 東部 19 ~ 23 22 ~ 25 26 ~ 34 21 ~ 24   氣象局於各地(台北市、南投縣、嘉義市除外)發布陸上強風特報。(取自氣象局網站) 今日天氣預報。(取自氣象局網站) 今日各地紫外線多為中量級。(取自氣象局網站) 今天高屏PM2.5指標為中至高等級,其他為低至中。(圖片取自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
自由時報 2016-11-01
紐時:克林頓8年任期種下「中國幽靈」禍害病因

紐時:克林頓8年任期種下「中國幽靈」禍害病因

許銘洲/編譯   ‏圖片取自/Twitter/@ChinaUSFocus 美國對北京幻想的確害死人!過去幾年來,中共政權對於政治異議人士,越來越不容忍;甚至連華盛頓領導人,也不願在經貿談判議題,對中國的政治、人權及其影響,提出任何美國的立場主張。過去美國政治圈普遍存在,這類「中國幻象」幽靈;即認為透過經貿交流投資 可以幫助中國開放,結果,卻引來更多的政治壓迫,以及中共更加堅固的堡壘建造。《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10月27日,一篇專欄文章名為「美國危險的『中國幻想』」(America’s Dangerous ‘China Fantasy’) 提出上述警語。 這類崛起的「中國新典範」,其主要精神為:增強國際化腳步,同時在內部強化一黨專政。北京的成功範例,形同給俄羅斯、土耳其、埃及等專制國家,供應模範榜樣;結果,讓美國在中共的典範幽靈之下,每每顯得心力交瘁。 所謂的北京增強「壓制」,係特別指向組織性的政治運動,而非個人性的私下言論。一些來到中國的訪客,有時候會驚訝於小黃司機,導遊,或一些自來老朋友們的直白談話;他們對於中國的政治問題,毫不避諱發表批評,然而,北京卻不允許團體形式的意見表述,或任何試圖改變既有體制的社會運動。 的確如此,過去2年來中共政權升高對於異議人士的打壓態勢,甚至推出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升級管控力道。近來還針對維權律師,強押其上電視演出認罪戲碼,這類作法,讓人回憶起史達林時代,行之有年的「審判秀」。 為何開放對華經貿,反而助長中國內部壓迫?專文作者詹姆斯·曼( JAMES MANN)認為,如今的北京壓迫力道,創下近20年來新高強度;其原因相當簡單,北京認為1.需要鎮壓;2.有能力壓制;而且3.很少國家會因此翻臉、抵制中國。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的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至今持續遭關押。其妻王峭嶺(如繪圖)在1年後的7月31日遭強迫失踪至今。圖片取自/Twitter/巴丢草 Badiucao ‏@badiucao )   養虎為患於今尤烈 北京有能力強打異議團體、組織,不外乎如下因素考量。其一,中共認為隨著經濟發展,以及內部環境變得更加複雜,中國民眾新興不滿,如果不加以控制,就會演變為組織性的政治活動。另外,環境問題倍數增長;消費者擔心食品安全(比如毒奶粉)和大型事故(比如火車事故)頻仍引爆;以及讓人生氣的網路審查制度。其二,中國的安全機構與設備,其壓制異議人士的能力比過去遠為強大。強大的科技能力,也賦予中共可以同時控制實體空間(街頭),以及虛擬空間(網路)。其三,過去20年來,世界各國與北京商業關係日增緊密;結果,導致外國領導人對中國的壓制行動,更加封口緘默,以免遭到報復。實際上,這是觀念認識迷思:中共政權其實在乎「國際名聲」問題;一旦各國領袖採取更強硬立場、協同一致,中國姿態會放軟,以免遭受國際社會譴責。 災難總有其源頭;就在1990年代,美國還擁有更強大的「經濟槓桿」力量,得以制衡北京,例如一旦中共拒絕改善人權環境,即可施加經貿緊縮壓力;然而,經過一連串的激烈交鋒過後,前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 1993-2001年)政權,在祭出經貿威脅牌立場上,退縮下來。美國不能堅持人權立場,讓華盛頓接下來的幾輪談判,一再對於人權立場做出退讓,災難連連;究其主因,實為美國人心中的「中國幻象」幽靈作祟所致。 美方採取令人悲傷的錯誤談判立場,其後果慘不忍睹,並得接受一場又一場,中國人權鎮壓災難接踵而來的事實。類似問題,已得不到緩解,過去的「北京之春」(譯註:泛指中國內部的改革運動),也將一去不復返。僅管,中國人民對北京政權越來越不信賴、疏離,其尋求改變的心志卻日愈氣息微弱、無力。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研究學院(Johns Hopkins School of Advanced International Studies)駐校學者詹姆斯·曼(James Mann),於專文中指出,國際社會過去抱持與中國貿易,就會讓北京社會更加開放,這類論述已被證明為「錯謬假設」;美式的「中國幻想」可笑言論(例如克林頓曾說,開放與中國經貿,就會讓北京的政治體制;如同柏林圍牆一般,不可避免地倒塌下來),也成了禁不起檢驗的觀念潰敗與戰略失誤;未來11月新選出的美國新總統,勢必要提出新戰略,來面對一趟趟美中角力的艱困航程。
許銘洲 2016-11-01
綠色執政的藍色思維,慘!

綠色執政的藍色思維,慘!

「藍」是中國國民黨藍色政權之標誌。偏偏景氣燈號,亦有藍燈,藍色信號表示景氣衰退。過去八年台灣深受藍色政權藍色思維之摧殘,淪落到「二十二K悶經濟」負成長窘境。新任的政府(主要指行政院)又被譏為「老藍男」,其實老不是問題,男也不是大問題,問題是「藍」,是「藍色思維」。 藍色思維的主要特點是「輕台灣,重海外(中國)」。因此凡碰到困境就高舉「開放」大纛,開出的菜單,努力的著點,就是「西進」,對台灣島內投資、產業升級轉型即傾向「紙上談兵」。ECFA、服貿、貨貿、自經區,都是藍色思維,弱化台灣的產物。 日前,台積電張董事長對林院長的「不盲目追求成長政策」直指「不只不能盲目,還要明目」,並高分貝提醒政府「不宜忽略舊產業,如半導體」。張忠謀的一句話,可以說正中藍色思維的要害。 老實說,總統的「五加二」創新產業及新南向政策,應是正確方向。只是這一好政策,交到政府執行時,立刻就被藍化,重外而輕台。五個月來新政府下功夫最多的是南向政策。前月頭一次召開的經貿會議也都聚焦南進,媒體最耀眼的也是南進,宛如「新南進」已成為往後翻轉台灣經濟的核心,「五加二創新產業」即淪為配角。 五個月來經發會對五項創新產業著墨不多,推出的「亞洲矽谷計畫」竟然沒有「矽」。半導體是台灣推動「五加二」產業的重要基礎,經發會真沒看到中國政府為打造半導體王國砸錢不眨眼嗎?如果換由綠色思維官員來,「五加二」應會是:一、政策提升原有及國內半導體產業,以此做為堅實的基礎;二、建構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等「五加二」產業;三、推展新南向政策,分散合作對象與市場。順序不同,投入的人力、資源亦以台灣為先,新南向次之。順序、重點不同,結果會完全兩樣。 新政府之藍化亦顯示在外交上,據報外交部長日前已批准外館裁撤公文,關掉關島、挪威、吉達、利比亞等四館。理由竟然是節省經費,挹注新南向政策。這與舉「開放」大纛,行「西進」的暗度陳倉做法如出一轍。反之,如撤館政策是由綠色官員來操盤,將會是「不裁撤,加強工作輔導;如非裁撤不可,也要新南向外館成立之後」,以積極替代龜縮。我們疑惑,外交部真沒想如關島撤館後中國不會乘虛而入嗎? 近日來蔡總統不是沒有好的決定,如大法官提名、中生納健保等,對民調之提升必有正面效果。但如果新政府的「政策藍化」持續下去,好好的創新產業政策將會步上馬藍政府之後塵,流於空談。 (作者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
黃天麟 2016-11-01
我們的憲法,我們的司改!

我們的憲法,我們的司改!

  知識份子的發言,簡單分,可以有兩種心態:一種是向政治權威說話,政治權威是他建言的主體;另外一種是向人民說話,人民是他對話的對象。這兩種態度很難評定軒輊優劣;不同的是,前者寄望在上位的權者,後者則訴諸主權在民的人民。 執言論牛耳者有不同進路,現在竟連法官也如此,至少台灣高等法院的法官林孟皇喜歡寫「萬言書」。政黨輪替後,先寫信給蔡總統,現在司法院長許宗力甫上任,又給院長寫公開信。給蔡總統、院長建言的最大意義,就是服膺政從上出,把改革的希望寄於上位者。問題是,過去的司法改革,從李登輝以下,哪一次成功?即使林孟皇也在文章中細數了失敗、失敗、再失敗的歷程。 不過,透過林孟皇的公開信,我們也看到了司法人員的想法與想像的限制。林孟皇的意識形態,我們不知道,也不必知道,從他的公開信來看,一再稱讚傳統中國,先是引福山所說:「傳統中國是第一個建立非家產制的現代國家」,這是否指福山所謂的「秦漢中央國家建立的非人格化的科層官僚體制」?若是,就得先看看韋伯如何批判中國家產官僚制了。更且事實上中國家產官僚體制正是阻隔中國走向現代化的主因,今天的中共及國民黨兩個黨國,皆是正統中華帝國的產物,都是黨國權貴資本主義的產物。中共不必說,台灣的國民黨到現在為了爭黨國、黨產,甚至把台灣都納入其附隨組織中。 林法官稱美傳統中國,推尊許宗力為「華人社會」中而身兼首席大法官者,卻沒去思考所謂華人或華人社會是不是台灣公民社會急欲擺脫的黑暗形象?!林孟皇要與公民社會對話,首先要了解如太陽花一代的公民意識,才足以言對話。 其次,林孟皇既祭出「憲法守護者」這頂大帽子威逼許宗力,又要連結「憲法與民主」,難道不知道這部黨國憲法,正是民主的反面教材?也與林法官主張的「程序正當與公開透明」相互牴觸?許宗力院長承認台灣與中國是「特殊國與國關係」,明確表示「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那就是否決了這部所謂憲法第四條的「固有疆域」。許志雄更直指固有疆域是政治語言,非憲法用語,且語帶譏諷,這是明目張膽藐視這部憲法。黃昭元公開表示不唱國歌,因為「配額用完,給付不能」,完全排斥這部憲法的第一條「三民主義」。「司法公信力不彰的主要原因」,誠如林孟皇所說是「歷經長期殖民與威權統治」所造成,這部憲法更是。無論憲法或司法體制,不打掉重練,司改不會成功,台灣也不會成功。 我們人民、我們台灣人民要思考台灣如何進行真正的轉型正義,這是我們的天職。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 2016-11-01
幸好這三家媒體不姓黨

幸好這三家媒體不姓黨

◎ 吳嘉恩 十月卅一日先總統蔣介石冥誕的日子,先撇開中國國民黨主席到中國中山陵謁陵,他會不會氣到從慈湖爬出來,也不談漢賊是否該勢不兩立,更不用說到底是一中各表、一中同表、還是一中亂表,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會上天堂,也會下地獄。 洪習會前夕突然取消《上報》、《自由時報》、《鏡傳媒》的採訪資格,也不要太意外。禁民主自由言論,是中國共產黨政權一貫的作風,號稱大國崛起卻容不下一點點不一樣的聲音,更號令「媒體必須姓黨」。自由時報是台灣主要的紙媒之一,中國這種無禮的方式,間接拒絕了台灣的主要民意,但也不用太意外,因為洪主席謁陵時,中國民眾拿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就立馬被架離了!可見我們根本不用期待洪習會有甚麼重要的突破,他們的市場主要也只是滿足一小群人的想像與利益。我們倒是可以注意:這是不是一場「募款之旅」?不知道國民黨主席是否會運用各種手段,從中國運回台灣大筆的黃金和現金,來扶持這個命在旦夕的中國黨,加強國共之間水乳交融的關係?(作者為基層政治工作者,台南市民)   國共一言堂 辣椒變甜椒 ◎ 陳啟文 「洪習會」前夕,中國國台辦竟以「採訪場地空間有限」、「審批未通過」為由取消《自由時報》、《上報》、《鏡傳媒》等三家媒體記者採訪資格,令人匪夷所思。 台灣各報以《自由時報》發行份數最多,是最多民眾閱讀的報紙,受到青睞理由,應是報導偏向真實,觀點符合民情及民意。遺憾的是,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逐漸融合後,台灣主權利益之維護已明顯被淡化,從馬英九和洪秀柱為了只有九.七趴民眾認同的「一個中國」,爭論得臉紅脖子粗,可知國民黨主張和理念,與台灣主流民意漸行漸遠。《自由時報》早就提出警告,獲得多數國人肯定,沒想到竟成為國、共眼中釘。 筆者認為,如果真實貼切地報導評論,戳到國、共痛處,被中國定調為「不友善」媒體,這種新聞不採訪也罷!其次,被國人稱為「小辣椒」的洪秀柱,如果懂得新聞自由及平衡報導的重要性,就請提出嚴重抗議,才不會自貶身價變成「小甜椒」! (作者任職文史機構,新北市民)
吳嘉恩 2016-11-01
爭幾分熟而已

爭幾分熟而已

TaCo 2016-11-01
入強國收租‧回祖國述職

入強國收租‧回祖國述職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只要對毒販和吸毒者殺無赦,就會有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支持率。 在外交上只要針對世界第一強國、也是菲國傳統老大哥的美國不假辭色,甚至口出穢言,全球的鎂光燈就會撲到他身上。 更厲害的是,杜特蒂以強硬反美帝的姿態出訪。在北京,世界第二強國的中國好像見到了南海救星,接到了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欣喜若狂!在東京、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日本則小心翼翼,深怕他在反美之餘也不給日本好臉色,讓日本丟臉! 在這種氛圍下,原本是菲律賓非主流系統的政治土豪杜特蒂,進入亞洲兩強訪問,猶如古時的「員外下鄉收租」,兩大強國反倒成了感激涕零的佃農,陪著笑臉,捧著數不盡的銀子送給杜特蒂。 這個世界,真是快狂亂了! 中國國民黨敗退台灣之後,歷任黨主席對兩岸關係的表態迭有不同。從「反攻大陸、殺朱拔毛」,到「戒急用忍」,再到「連爺爺您回來啦」,開啟國民黨主席去中國「晉見」中國共產黨主席的先例。 最後,也是現正在中國的洪秀柱,她是兩岸「統一」的沉迷者,她的一句「不能說中華民國存在」,已將「中國國民黨」帶回自己的祖國。若真切看待媒體所謂的「洪習會」,看起來是不是很像臣服者「回國述職」的一個動作? 洪的做法對大多數台灣人而言,「這是她家國民黨的事」,但是對依然想在台灣政治版圖存活的其他國民黨政治人物而言,洪秀柱只是在完成她自己的紅色供應鏈,鞏固她在台灣的統一獨占大業。 洪秀柱在二○○七年已和吳伯雄競選過黨主席,結果以失敗收場!她的「再起」和國民黨的「再滅」,是兩岸歷史發展的必然,只是時間上的遲早而已! 杜特蒂的命運呢?美國老大哥十一月八日就甦醒了;另外,中國習大大會滿意他在日本「我們是兄弟」的表現嗎?好戲將持續上場! (鄧蔚偉)
鄧蔚偉 2016-11-01
那筆4500萬 讓政治獻金法破功

那筆4500萬 讓政治獻金法破功

貴報《冷眼集》刊出「那筆4500萬」,看似評論國民黨和郭董家族之間的政商關係,其實點出很嚴肅的法律問題:政黨黨主席以私人名義向企業或個人借貸鉅額款項,來支付黨工薪水,符合常理嗎?合法嗎? 據新聞報導,國民黨副主席詹啟賢二十六日受訪表示,郭台銘母親是在「沒擔保、沒利息」的前提下借出。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還在一旁補充,借款的單據與轉帳帳戶金流都有細目可查,絕對沒有任何隱匿黨產的問題。詹啟賢說:「我們不知道他們(黨產會)會怎麼樣呀!」因為擔心以國民黨名義借錢,又會被黨產會下令凍結,因此與律師商量後,決定以洪秀柱個人名義簽借據。 真好笑,「沒擔保、沒利息」的借錢,什麼時候還?約定「反攻大陸後」歸還?這根本是玩文字遊戲,鑽法律漏洞嘛!如果「沒擔保、沒利息」地借,又沒有約定償還期限,卻可以說不是捐贈,那以後「政治獻金法」豈不是形同具文?以後,候選人也可以說政治獻金是借來的,官員收賄也可以說是借的,當初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查到疑似收賄時不是也說是借貸款項嗎? 既然國民黨要借錢發黨工薪水,我極力向國民黨推薦不妨找郭董擔任黨主席,一年黨工的薪水也才五億四千萬元,對郭董來說簡直是小意思,況且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前監察院院長王建煊即曾投書媒體表示,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可仿效柯文哲參選台北市長模式,找郭台銘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總統,國民黨給予支持。建議國民黨不妨可以好好考慮一下。 (作者業農,嘉義市民)
張惠昇 2016-11-01
對國共兩黨提出最大抗議

對國共兩黨提出最大抗議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今天將在中國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洪習會」,這場國共領導人的會面,在台灣三度政權更替、國民黨行政立法完全下台的民意潮流下,準備就攸關台灣人民權益的兩岸事務進行閉門商談,台灣二三○○萬人當然有知的權利,但是昨天中國國台辦卻以臨時取消的小動作,禁絕《自由時報》等台灣媒體進入會場採訪,這不僅大開言論自由、人類文明的倒車,同時更重創了台灣社會對「洪習會」的信賴基礎,為此我們要對中國政府以及國共兩黨表達最大的抗議。 這次的洪習會,包括《自由時報》等台灣媒體,早在行前已獲國民黨說明:十一月一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的這場重頭戲,將有二十個名額可以入場採訪,本報並已在准許名單之列,但在採訪人員抵達中國的第二天,國台辦人員才以場地空間有限為由,私下打電話通知本報記者等三家媒體同業,有關名單經呈上審核後已被剔除;而國民黨作為民主國家的政黨,面對國內媒體的交涉與抗議,竟對此一嚴重事態不置一詞,反常冷靜,莫非這般不見容於進步國家的荒謬情節,係出於另類國共合作的結果? 事實上,這次國民黨到中國五天四夜的行程,截至目前為止,其他官式活動並未阻擋報導,唯獨這場「洪習會」,僅短暫開放採訪洪秀柱、習近平兩人見面握手與開場致詞,隨即清場舉行閉門會議;先前外傳國民黨要向北京爭取兩黨會談全程開放,並未成真。在如此壓縮公開性的情況下,仍不惜取消平等待遇,選擇性的排除台灣媒體接近新聞事件的自由,合理推測應該是意在「懲罰」;而這種手段已經構成思想的審查、言論的箝制,企圖製造寒蟬效應,以打壓異議、弱化監督,甚至台灣觀點的自由呈現,已為這次「洪習會」乃至今後的國共交流,蒙上不見天日的黑暗濃霧,可稱是二○○五年國共聯手以來的圖窮匕見,值得台灣社會提高警覺。 六中全會剛閉幕後的中國,「習核心」將超越十年任期的情勢愈來愈成形,北京強力摧殘中國公民社會茁苗的機會,近年來惡形惡狀、如火如荼,今天有此收緊新聞交流、資訊流通的轉變,不能接受,尚可推想得到;但是以對等、互惠為名的「洪習會」,執意侵害台灣媒體採訪權,已經破壞了自「連胡會」以來而至「朱習會」的既有慣例,國民黨不論是緘默、同意,都是坐視外力修理本國媒體,踐踏了民主國家可以容忍的紅線,這種嚴重犯規,已經失信於民,我們必須加以譴責。 國民黨在台灣,已屆存亡絕續的十字路口。過去六十多年來,這個政黨先以「中華民國」進行統治,後以「中華民國」區別敵我、分裂台灣,但是真正到了中國,「中華民國」在國民黨歷任主席口中,一律只剩下年號,連到底是國祚、還是冥日,似乎都開放「各表」。倘若,二○一六年的今天,國民黨真走到任令國人知的權利被戕害,公然漠視國民不成其國民的田地,這種政黨今後要拿什麼立足台灣、贏得選票、爭取執政、保衛國家? 在限制公平自由採訪的不正義下,今天北京人民大會堂的這場閉門會結論,以及事後國共雙方各自發布的新聞稿,就必然不可能正義,「洪習會」難以得到認同。更要者是,此惡例一開,已經危及長期以來兩岸新聞交流的意義與目的,此後,中國媒體來台採訪的待遇,如何禮尚往來?更構成了棘手的難題。這個由北京製造的麻煩,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除了遺憾,將如何因應?基於確保國內媒體免於紅色恐怖,勢必要有所作為。
自由時報社論 2016-11-01
洪習會今登場 突禁《自由時報》採訪

洪習會今登場 突禁《自由時報》採訪

〔特派記者施曉光、記者鍾麗華、林良昇/綜合報導〕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洪習會」今登場,國民黨行前原本通知可進場採訪的台灣媒體有二十個名額,但中國國台辦昨卻臨時告知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等三家媒體記者,進入會場採訪資格「被取消」。 國台辦方面昨上午臨時以電話方式,通知這次隨行洪秀柱採訪的《自由時報》、《鏡週刊》、《上報》等三家文字記者,告知台媒採訪名單經呈上審核後已被剔除,但未進一步說明具體事由,只表示會場採訪空間不夠,事前與國民黨方面聯繫出了問題,至於為何是這三家媒體被剔除,也沒有任何說法。 中方通知三台媒被剔除 未提事由 但據了解,二十個台媒採訪名額當初是國台辦提交給國民黨的數字,去年「朱習會」時,也差不多是這個數額,且上週國民黨提交國台辦台媒採訪「洪習會」名單之後,並未被打回票或告知二十個名額超額,國民黨方面也是昨日到南京後才了解此事。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昨晚證實,國民黨方面得知此事的時間與媒體差不多;他並強調,被取消採訪「洪習會」資格的媒體,不是只有台灣三家,大陸也有很多媒體被取消報名,因國台辦方面表示會場的場地會縮小。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就是《自由時報》、《鏡週刊》、《上報》三家被取消資格?當初台媒透過抽籤決定採訪機會,要剔除名單,為何不也以抽籤方式決定?蔡正元只說,「我來反映看看」,並未具體承諾。他還說,究竟國台辦有何技術原因,讓《自由時報》無法進入採訪,「我們還在了解中」。 府籲中國及訪問團 尊重新聞自由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新聞採訪自由與安全,有助於兩岸雙方瞭解彼此對相關議題的想法與交流活動情形,也能增進兩岸人民對彼此認識與瞭解,府方呼籲中國及訪問團能尊重新聞採訪的自由。 陸委會除深表遺憾,也強調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兩岸新聞交流最重要的是資訊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保障媒體採訪的自由與安全。透過新聞資訊的對等傳播,可增進雙方瞭解彼此的新聞媒體環境與理念,也能增進兩岸人民對彼此的認識與瞭解。 蔡正元則反嗆,其實今天會有很多媒體進入會談現場,因此,「這與新聞自由沒什麼關係!」 對於採訪權遭取消一事,本報聲明對國、共兩黨表示最大抗議,強調此舉係針對性限縮在中國採訪的平等待遇,選擇性排除台灣媒體接近新聞事件的自由。 《鏡週刊》表示遺憾,希望所有媒體都能受到公平的採訪權利,並呼籲中方應尊重新聞採訪自由,同時籲請國民黨就隨行記者的採訪權與中方進行交涉,以保障新聞自由。《上報》則以「國台辦『接管』台媒新聞聯繫,國民黨奢談對等尊嚴」為題報導此一事件,並做出批判。
自由時報 2016-11-01
黃世銘違法監聽 衍生6官司

黃世銘違法監聽 衍生6官司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一○二年九月,當時檢察總長與當時總統馬英九聯手引爆「九月政爭」,結果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沒被鬥下台,黃世銘自己反而被查出違法監聽,其後並衍生六件官司,其中最受矚目的是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已排定八日傳馬出庭,這也是馬英九總統卸任後,首度以被告身分出庭。 隨這起違法監聽衍生的六件官司,包括黃世銘洩密案、柯建銘與檢察官林秀濤向黃世銘提起的三件刑、民事訴訟,及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的兩件洩密案,分由院檢偵審中,其中黃已因洩密案被判有罪定讞,昨天兩件民事案件也都一審判賠。 一○二年九月六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啟動九月政爭,直指王金平等人替柯建銘關說刑事案件,此事最後查無事證結案,黃世銘反被抓包「夜奔官邸」洩密給總統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高等法院認定黃洩密三次,去年二月將他判處一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元定讞。 林秀濤事後主張名譽權受損,向黃世銘訴請民事賠償一四一萬餘元,柯建銘也以名譽權、隱私權及秘密通訊自由遭侵害為由,向黃求償四五六萬元,昨台北地院同日判黃世銘須各賠林、柯卅萬元及六十二萬元,均可上訴。總計黃世銘在相關訴訟中,已一案有罪定讞、兩案一審判賠。 黃世銘另因在新聞稿中公開柯建銘的通訊監察資料,被柯自訴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黃雖聲稱本案自訴程序違法,法院不應受理,但台北地院至今未判決不受理或免訴,全案持續審理中,上週開庭時柯曾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傳喚林秀濤作證,釐清黃世銘犯案動機,但合議庭尚未准駁。 柯建銘另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及違反《通保法》、《個資法》等罪,全案也在馬總統卸任、失去刑事豁免權後啟動審判程序,台北地院定八日下午兩點半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到庭應訊。 馬被控告涉嫌洩密與教唆洩密的案件不少,台北地檢署原以柯建銘已提自訴為由,將手邊案件移併台北地院審理,但北檢發現一○二年九月四日,馬要求黃世銘對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涉教唆洩密部分,並不在柯自訴範圍內,日前另簽分他字案偵辦中。
黃欣柏 2016-11-01
南韓干政風暴主角 崔順實被收押

南韓干政風暴主角 崔順實被收押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南韓總統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十月卅一日以嫌疑人身分,接受南韓檢方特別搜查本部傳喚,試圖釐清她是否利用與朴槿惠的關係干政營私。針對醜聞愈滾愈大,暗色漁夫帽和圍巾打扮的崔順實在首爾地檢署外向媒體哭訴,「請原諒我,我向國人致歉」,「我罪該萬死」。但崔順實委任律師李炅在表示,基於情感上的道歉,並不代表崔順實做出「某種法律上的判斷」,亦即她仍否認自己有任何不法。檢方在訊問後已對她進行緊急收押,避免她進行毀證。 崔順實在首爾地檢署前被人群團團包圍,寸步難行,甚至掉了一隻鞋子,現場混亂情況可見一斑。(歐新社) 南韓干政醜聞主角崔順實,十月三十一日前往首爾中央檢察廳接受檢方訊問。(法新社) 崔順實(中)十月卅一日前往首爾地檢署應訊,蜂擁而至的國內外媒體和抗議人士為爭搶採訪與表達訴求的有利位置而相互推擠,有女記者因此花容失色,大聲尖叫。(法新社) 返韓接受調查 哭訴罪該萬死 媒體、抗議人士和保全人員在地檢署外擠得水洩不通,欲穿越人群步入地檢署的崔順實數度腳步踉蹌,混亂中還掉了左腳的名牌鞋子。抗議人士高喊,「把崔順實抓起來!」「朴槿惠下台」。南韓「體育京鄉」卅一日更爆料,崔順實不過是權力掮客和執行者,其姊崔順得才是幕後真正掌握實權者。 現年六十四歲的崔順得是已故崔太敏牧師和第五名太太所生的四個女兒中的老二,也是崔順實的同父同母胞姊。她和朴槿惠是南韓誠信女高的同班同學,二○○六年朴槿惠在為首爾市長候選人吳世勳站台時,遭一名男子以銳利工具刀割裂左臉頰,住院醫治後就寄住在崔順得自宅,足見兩人關係匪淺。 韓媒:崔順實胞姊 是背後影武者 一名聲稱與崔氏姊妹相識廿年的消息人士指稱,崔順得總吹噓有政治人物為了跟她攀關係,提著好幾袋的錢來拜訪她。而崔順得的三十七歲女兒張時好,當年以「馬術專長生」資格進入延世大學就讀畢業,也公開炫耀她和朴槿惠的私交,並擁有多支借用別人名義申請的手機,與文化體育觀光部次官等多名高層人士建立熱線,甚至向媒體表示「我跟VIP(南韓對總統的代號)關係親密,等總統任期屆滿時,我們會一起南下濟州島,一起生活。」 調查人員搜索青瓦台部分官員的住宅,試圖瞭解崔順實是否曾被交付政府機密文件。目前仍不清楚崔順實究竟擁有多大影響力,但南韓輿論普遍認為,勢必比朴槿惠至今願意承認的還多。據報導,檢方掌握的平板電腦中存有逾兩百份文件,包括南北韓往來、外交等總統府與各部會的大批資料,崔順實可能至少會被檢方以涉嫌違反總統文件相關法律與挪用公款等罪名起訴。南韓特偵組已動員六名檢察官,並研擬增派人手,不排除在偵訊期間對她加以「緊急逮捕」。 檢方還將調查崔順實在德國購置酒店與房舍,並成立個人公司的過程,是否違反南韓的外匯相關法令,以及她是否曾施壓南韓名校梨花女子大學校長,讓其女兒鄭宥娜利用特權進入該校就讀。此外,南韓金融界也受牽連,檢方懷疑KEB韓亞銀行去年曾給予鄭宥娜「特惠貸款」,但該行否認提供特殊照顧。至於崔順實可能介入南韓同意美方在境內部署「戰區高空防禦系統(THAAD)」的決策過程,南韓國防部卅一日也予否認。
茅毅 2016-11-01
黃世銘一日雙輸 2官司判賠92萬

黃世銘一日雙輸 2官司判賠92萬

〔記者溫于德、謝君臨/台北報導〕一○二年「九月政爭」前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分別向當時總統馬英九、閣揆江宜樺洩漏偵查中案件的監聽譯文,事後,立委柯建銘控告黃世銘公開監聽內容,嚴重損害其隱私、名譽權,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也提告,指她與女兒遭黃世銘違法監聽逾月;兩案昨宣判,黃世銘均敗訴,台北地院判黃須賠柯六十二萬元,賠林三十萬,合計九十二萬元。 一○二年「九月政爭」前的特偵組違法監聽案,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去年被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刑定讞。本案監聽對象立委柯建銘、檢察官林秀濤另分別對黃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昨判黃須各賠柯六十二萬元、賠林三十萬元。圖為黃世銘昔日為洩密案出庭。(資料照) 黃委任律師:會上訴 黃世銘的委任律師昨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林秀濤聽判後僅低調說「冤有頭債有主」,等詳閱判決書後再回應。 一○二年八月底,特偵組傳訊林秀濤,調查她是否因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指示,對立委柯建銘涉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無罪判決結果,決定不上訴。 損害柯建銘名譽 賠62萬 當晚黃世銘掌握林的供詞,立即帶著資料夜奔總統府報告案情;黃隔日中午再赴馬官邸補充報告,也告知江宜樺偵查內容。黃最後開記者會指控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柯建銘的案件關說,引爆九月政爭。 黃世銘的行為涉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一審被判刑一年二月,黃上訴後,高院仍認定黃犯行明確,加重改判為一年三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黃選擇繳交罰金結案。 柯建銘同時對黃世銘提起民事求償,指控黃違法將特偵組監聽資料洩漏給馬英九等人,並開記者會公開監聽內容,嚴重損害隱私、名譽權,求償四百五十六萬多元。法官認定黃洩密及違反通保法,柯確實遭監聽卅日,以每天四千元計算,計十二萬,另精神慰撫金判給五十萬元,黃須賠柯六十二萬元。 監聽林秀濤母女 賠30萬 林秀濤除指控遭黃世銘違法監聽,並質疑黃為何向馬提到「她(指林秀濤自己)的情緒不穩」,還控特偵組未分案即以被告身分偵訊,沒讓她行使防禦權。上月開庭時,林曾當面怒問黃,要黃回答「我接受什麼關說?」 林秀濤認為,她與女兒分別遭違法監聽長達卅天及五十三天,名譽嚴重受損,黃及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等四人要負責、道歉,連帶賠償兩百二十一萬餘元。 北院認定黃世銘傷害林秀濤與其女兒名譽明確,須賠二人共三十萬元,其餘被告免賠。至於柯、林要求黃世銘登報道歉部分則遭駁回。
溫于德、謝君臨 2016-11-01
各表、同表都是自婊

各表、同表都是自婊

各表、同表、亂表其實都是自婊,只是鬥爭的藉口而已,而鬥爭的標的物,在於誰才能真正掌控兩岸的買辦地位,連系的蔡正元幫洪秀柱爆打馬英九,幕後是哪個有錢人在操作樣應該不難想像。 總之,馬英九這個笨芭樂完蛋了。
蕭瑩燈 2016-10-31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每個人對個人隱私的感受不同,如果當事人認為這是屬個人隱私,就必須尊重當事人。圖/CC0 Public Domain   這兩天台灣出現匪夷所思的新聞,一位自稱麵包師傅的人,緊隨著散步中的前總統陳水扁拍攝,已經被要求制止了還一拍再拍,並放上特定網站,公開地對其健康狀況冷嘲熱諷一番,然後再經過媒體大肆報導,成為新聞焦點。這種特意製造爭議性新聞,若用「只是一般民眾拍攝,用作公眾議題討論,沒有商業目的」為藉口,來規避法律責任,就更有鬼了。到底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的非公務,或非商業活動,是不是就可以隨便任人拍攝並發表,以及拍攝者是不是個人針對「公共議題」讓公眾來討論,種種討論是否「侵犯個人隱私」。而且,公開的特定網站也就是數位媒體,加上許多媒體的轉載與報導,其實就跟發表在傳統媒體一樣,這是很嚴肅而且必須深入追究的問題。 英國的人權法案(The Human Right Act 1998)對隱私權有兩階段的測試,第一個問題是,這資訊是個人隱私嗎?(Article 8- is the information private?)第二階段是平衡測試(Article 10- the balancing exercise),也就是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之間的平衡。最重要的判例是名模坎貝兒被跟拍案,鏡報刊登坎貝兒從戒毒診所走出來,以及之後在街上行走的畫面,加上報導內容披露她個人健康情況,雖然鏡報以「為了戳破坎貝兒宣稱沒有毒癮的謊言,報紙必須詳加報導證實」來回應。2004年,法官的判決把焦點從「未經許可,侵犯個人隱私」,轉向「被揭露的資訊的本質,是否屬個人隱私(個資、帳戶、健康、病歷等等)」,以及「保護個人自主權,身份地位與自尊」為考量,鏡報也因無法一一舉證所謂的公共利益而敗訴。這是尊重人權的一大進步,不是八卦小報以第一手消息揭發醜聞(kiss and tell)為理由,就可以任意侵犯隱私。 第二個重要判例是2005年歐盟法院的判決,德國漢諾威公主被跟拍案,擴大了坎貝兒被跟拍案的侵犯隱私範圍。漢諾威公主因為不堪長期被媒體跟拍騷擾,連在餐廳吃飯,逛街買東西,運動健身等等,都被媒體曝光,制止也沒用,因此訴諸法律。一開始德國法院認為漢諾威公主是公眾人物,因此拍攝者沒有侵犯隱私,但歐盟法院則明確指出,在公開場合的日常生活也是屬於個人隱私,這已經是違反歐盟人權法案(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的第八條,侵犯個人隱私。因為每個人對個人隱私的感受不同,如果當事人認為這是屬個人隱私,而且近距離拍攝,已經對其日常生活造成騷擾,就必須尊重當事人。在英國,對於保護個人隱私的救濟管道,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令(injunctions),或超級禁止令(Super injunctions)。 至於個人網站是否算是公開發表?因為媒體科技的改變,從部落格到微媒體,自媒體,臉書粉絲頁等等的興起,已經擴大,甚至完全改變了傳統上對媒體的定義,人人生活在可能每天都會被轉發分享個人隱私的社會。因此,如果當事人沒有在網路上,或社交媒體上揭露個人隱私,他在網路上的個人隱私權就必須被尊重,在網路上,人人都應該都有合理期待,保護個人隱私。 最後是許多媒體的轉載與報導,到底算不算是侵犯隱私?就像英國的凱特王妃在度假時,被狗仔用長鏡頭拍到正在陽台日曬的清涼照,其他媒體能不能轉載報導?在所謂的公共利益或公眾興趣,與防止侵犯私人隱私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如同坎貝兒被跟拍案,這必須將每個事實環節,與各式各樣媒體的報導內容,拿出來一項一項的逐一檢視,哪個是公共利益,哪個是侵犯隱私,並深入討論,而不是以這是公眾議題為藉口,一以概之。 台灣曾經長期在威權政治下,以特務治國,完全不把人權當回事。才會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調查局也算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種獨裁國家才有的現象。連帶地,在這種國家體制與社會教育下成長的人,也缺乏對人權的認識與尊重。如果陳前總統及其家人能將此事訴諸法律,是個非常好的機會,讓台灣能針對相關的人權法案有進一步的辯證與判例,並測試台灣對人權的法律邊界。而不是僅以「違反社維法,處三千元以下罰鍰」,這種填鴨式教育下的制式答案回答問題。台灣若要逐步成為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討論與追究,才是真正的「公共議題」。
李筱雯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