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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段宜康)
段宜康相關文章
侯友宜要不要先還2070萬的稅?
當年侯家的友友投資和又昱實業,既沒有招牌也沒有員工,連勞健保投保都沒有,根本只是紙上公司。 侯家買地、蓋房子、出租,又為什麼要開公司,用個人名義難道不行嗎? 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 就是為了少交稅。 以當年的所得稅規定計算,2011年侯家把大群館租給文化大學當宿舍,因為侯家要求在合約中載明:每年漲5%租金。 所以從2011年每年1500萬租金,到2017年,7年漲到2010萬1435元。 2018年大群館被揭發之後,文化大學就和侯友宜家解約,所以我們的計算,只算到2017年。 7年來侯友宜家向文化大學收了1億2213萬0127元。 以個人名義出租,每年必須交40%的所得稅。 如果房東是公司,根據財政部所的營業所得額標準分類中,「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業」的營業所得稅額標準,就只要交8% 營利事業所得稅。 以2011年為例,如果是個人租金收入,侯友宜家得交264萬5600元個人綜所稅;但以又昱公司名義出租,就只要交20萬4千元的營所稅了。 7年下來,侯友宜藉由開公司,少交了2070萬8929元。 其實本來不止如此! 如果不是文化大學和侯家解約,侯董每年加5%的租金,會一直收租到2025年。 如果大群館一直到2025年,侯董和董娘累計收租將達3億2367萬8454元。 本來應交個人綜合所得稅合計6168萬6118元(2018年之後的,依該年新制計算);但因為跑稅有道,設立紙上公司,15年下來,就只交稅488萬5743元了。 這一跑,跑掉了國家5680萬0375元的稅! 想當總統的人,總該以身作則,誠實報稅吧。侯友宜要不要先還2070萬8929元的稅呀?
段宜康
2023-12-29
凱旋苑當然是侯友宜夫妻共同資產
今天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公佈了侯夫人任美鈴女士的一封公開信,開頭這樣寫道: 「這是我父親留給我們家人的財產,是我在跟侯友宜結婚之前就已繼承的原有財產,法律上清清楚楚,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 這段話不是事實。 先敍明幾個關鍵時間點: 1980.12.26任美鈴之父任阿德老先生仙逝。 1983侯友宜、任美鈴締結良緣。 1984.6.18任阿德名下陽明山土地完成繼承登記(由任美鈴、任媽媽李紅綢女士和任美鈴的一位姊妹分別繼承)。 1994.11.25任美鈴出資2400萬,成立資本額2500萬的「友友投資有限公司」,並登記為公司代表人。 1996.4.2取得現在叫凱旋苑的這棟建物的建築執照。 2001.8.28友友投資改名「又昱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仍然是任美鈴。 2008侯友宜岳母李紅綢女士仙逝。 列出這些關鍵時間點之後,接下來說明凱旋苑使用土地的狀況: 任美鈴自任阿德老先生繼承來的土地地號很多,在1997.6.28合併為華岡段二小段0616-0000這一個地號。 但合併前的616地號原本地主姓吳,1993.12.18賣給任美鈴。 720-2地號原本的地主有6位,任美鈴在1994.8.5經由交換取得這筆土地。 2003.11.26任美鈴又把原來地號716、717、719-1、719-2、719-3任媽媽和姊妹繼承來的土地,合計100坪打包賣給自己的「又昱公司」。 結論: 侯夫人的公開信在玩弄話術。無論婚前婚後,她繼承來的財產的確是個人的。 但凱旋苑是婚後出資成立公司興建,當然是夫妻共同資產。 1993年收購的私人土地、1995年買的國有土地;任媽媽和不知道是任姊姊和任妹妹賣給又昱公司的土地,這樣些也都是和侯友宜共同的財產。 侯夫人,您說「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這樣獨吞也太狠了吧⋯ (因為地號又合併又分割,土地登記簿等資料太多,我猜大家也不一定有耐心看,所以只列舉一部份。但如果侯太太不給侯市長看自己的財產,我再免費提供閱覽。)
段宜康
2023-12-27
柯文哲不是韋小寶,比較像江別鶴
一黨專政? 柯文哲知道什麼叫一黨專政嗎? 過去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 柯文哲只顧著埋頭讀書考試,對一黨專政視而不見。 現在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 柯文哲選擇和他們把臂言歡,對一黨專政視而不見。 韓國瑜和柯文哲都很討厭我。 我講一下自己對他們的評價: 我覺得韓國瑜是個有些小混混味道的機伶鬼,逮到機會就東撈一些、西揩一點。反應快、口條好,胡說八道也臉不紅氣不喘。其實就是個比較惹人厭的韋小寶。 柯文哲不一樣。 柯市長這個人乍看樸直忠厚,其實沒什麼價值原則,只要符合自己的利益,強梁暴徒也可以稱兄道弟;一旦擋到他的路了,過河拆橋更絕不手軟。 柯文哲不是韋小寶,比較像江別鶴。 (註:江別鶴是古龍的武俠小說《絕代雙驕》中最陰險的反派人物,古龍將其描繪為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原名江琴,外號「江南大俠」,為貪圖榮華富貴背叛自己的主人,最終被廢去武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9/1733977.htm
段宜康
2020-06-10
台鐵可能誠實面對自己的責任嗎?
台鐵可能誠實面對自己的責任嗎?我認為不可能。 普悠瑪的ATP隔離開關,本來應該經由「行車調度無線電話系統」,和台鐵的調度中心建立連接。 這些要求都明明白白記載在第二代傾斜式列車(後來命名為「普悠瑪號」)的招標規範裡面。 2010年11月,台鐵局公告的傾斜式電聯車招標規範第110頁: 「(18)提供2組輸入乾接點接收以下告警續訊息: (A)第一組乾接點連線至列車防護無線系統發報輸出點。 (B)第二組乾接點連線至ATP隔離開關提供之偵測點。 前述(A)及(B)兩項均應負責連接施工,以便車上臺接收到前述告警訊息,立刻將該列車車次號碼及狀態傳送至臺鐵局綜合調度所。」 結果製造商「日本車輛」負責提供的「乾接點」不能用! 1. 2012年台鐵派去日本監造驗收的人,為什麼可以簽字放行? 2. 從製造過程到上路營運,得經過:型式測試、例行測試、出廠測試、驗收測試。 在台灣進行的驗收測試包括:整備測試、性能測試、試運轉及最後測試。 整備測試就包括: 通訊系統(列車防護無線電設備、行車調度無線電設備)! 請問這麼多測試是怎麼做的? 3. 發現ATP無法連接之後,為什麼不處理?本來的保固期是3年,後來還一直延長保固期,這算什麼保固? 4. 就算可以連接,台鐵也因為先前採購疏失,造成系統困擾,乾脆關閉連接;普悠瑪之外的列車都如此!從2009年開始建立的無效連接,為什麼一路隱瞞? 台鐵高層都得負責。行政院一面調查;一面應籌組重整小組進駐台鐵。
段宜康
2018-10-25
執政兩年半,沒有立即改革台鐵積弊
雖然跟大家説暫時不對此事發言,但看到台鐵一直講不清楚自己的問題,造成立委、媒體傳播訊息錯亂;實在忍不住要插嘴。 真實狀況如下: 1. 台鐵從2009年開始進行149億的「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升計劃」,結果鬧出個大弊案(請自己查新聞)。 2. 2009年7月1日,在這個計劃下公告決標了1800萬的「ATP隔離開關增設遠端監視系統」。 這個採購用限制性招標,在列車上建置將ATP連接到行控中心的設備。但買了之後發現「訊號混亂」、「很難用」,所以乾脆關閉不用;此後當然也不需要再維護保養了。 3. 所以普悠瑪是否裝置連接到行控中心的裝置,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裝了也不能用。車況、車速異常或是否關閉ATP都得靠駕駛用電話向行控中心通報。 4. 但問題是: 既然不好用、沒有用;在普悠瑪之後,2011年採購的EMU800型電聯車,為什麼又裝了?既然800型可以糊里糊塗裝設;為什麼普悠瑪不裝? 因為裝在其他列車上是「不好用」;裝在普悠瑪上「不能用」,所以乾脆不裝。至於為什麼不能用,聽說是普悠瑪原廠的問題,配線和圖不一致。 如果不是出了這件事,台鐵一定繼續隱瞞這筆爛帳,對乘客和台鐡員工都很危險! 以上是我目前了解的狀況,向大家簡要説明;持續追查中。 這幾天其實一直和交通部溝通,希望行政部門能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我們執政的這兩年半,的確沒有立即大刀闊斧改革台鐵的積弊。 如果不能趕快亡羊補牢,怎麼對得起悲劇的犧牲者?
段宜康
2018-10-24
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真的無可奈何。 我在這兩個案子的刑事責任,一個無罪;一個不起訴。沒想到栽在民事庭法官手上。 批評黃文玲之前,我還跑去彰化向在場的人求證。這位黃家的親人後來也出庭説明。 這樣還不算「認真查證」? 林滄敏案更離譜。 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的秘書長、總教練都承認偽造單據、偽造選手簽名,侵吞數百萬公款;這種運動團體的理事長不能批評? 我請體育署來立法院說明,這樣不算查證?如果不是事證明確,體育署敢移送當時的立法委員林滄敏? 馬政府時期的廉政署和彰化地檢署,對主嫌理事長林滄敏沒有傳訊過半次;承認偽造文書侵吞540萬公款的秘書長,也只罰15萬了事,連起訴都不必! 我得賠一百萬給這種人? XXX的XXX 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301266 UDN.COM 賠定了!段宜康、魏明谷抹黑林滄敏判賠100萬元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為幫同黨參選人魏明谷選彰化縣縣長,以開記者會、臉書貼文方式稱藍營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
段宜康
2018-08-10
國民黨立委人格分裂
國民黨的王惠美,在立法院全力阻擋前瞻預算;回到彰化卻對鄉親說:預算都是她爭取的。 國民黨的盧秀燕、江啟臣在立法院全力阻擋前瞻預算;回到台中也是一樣吹牛說:建設預算是他們要來的。 台北和新北這兩個更嚴重! 雙北的軌道建設已經是全台灣密度最高,而且還在繼續建設中。他們反對前瞻,反對中南部也能有捷運;現在卻告訴我們: 他們還要聯手爭取更多軌道建設⋯
段宜康
2018-07-30
有本事衝著我來!
有本事衝著我來! 不過,那塊土地是太太從娘家繼承來的啦⋯ 有本事衝著我來! 不過,蓋房子的錢是太太娘家拿出來的啦⋯ 有本事衝著我來! 不過,向學生收房租賺的錢,都是娘家股東分走了啦⋯ 有本事衝著我來! 不過,邱敬斌他們去做的事,和我不相干啦⋯ 有本事衝著我來! 不過,有沒有違法得看台北市政府怎麼説啦⋯ 請問為什麼從前說:公司有人上班,有員工有勞健保;現在又說根本沒有員工,只有老板娘在收租? 我是見過地獄的人啦! 請問娘家出這些錢,有沒有逃漏贈與稅的問題呀? 我是見過地獄的人啦! 請問為什麼和文大簽約,每年要漲5%租金,是不是太狠了? 我是見過地獄的人啦! 請問為什麼「娘家股東」,結果就是老板娘和三位千金? 我是見過地獄的人啦! 有本事衝著我來! 請問為什麼去幫黑道助選? 我是見過地獄的人!那個那個是我在地獄偶遇的一個市長啦⋯
段宜康
2018-07-05
4歲的包租婆?
我昨天提的問題:「除了侯太太和侯家三位千金之外;又昱公司還有沒有其他股東?該不會搞了半天,娘家就是我家吧?」 謎底已經被「鏡週刊」揭露了。 一開始侯太太出資96%;後來變成100%;再逐步轉給三位侯小姐。 「娘家股東」真相如下: 1994.11.25 設立「友友投資公司」來向學生收租時,資本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2400萬,佔96% 2001.8.28 公司名稱變更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1600萬、侯家3千金出資850萬,共計2450萬。侯家母女佔98%。 到了2004年,侯家母女就100%持有「又昱公司」。 侯太太逐年減少出資額,轉到女兒名下。現在的又昱公司,資本額仍然是2500萬;只有三位股東,就是侯家三千金,出資2500萬。 哈哈哈!2001年三位侯小姐分別只有17歲、8歲、4歲。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702inv004/ MIRRORMEDIA.MG 獨家【一地99門牌】侯友宜遭打臉 大群館包租婆原來是侯家3位千金 - 鏡週刊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陷入妻子任美玲娘家與文大宿舍簽約風暴持續擴大,侯友宜上週六舉行記者會對外澄清,但本刊調查,根據侯家向新北市政府經發局申報的資料,資本額2500萬元的又昱公司,股權過去5年在自家人多....
段宜康
2018-07-03
侯友宜是執法者不是一般市民
侯友宜是執法者、行政官員出身的地方首長候選人,不是一般市民。 他對自己的事業是否違法、違規,不但該主動提出前後一致的認知和標準;而且不能只是「等市政府解釋」。 昨天的記者會,侯友宜不但避重就輕;而且對不同議題,有不同標準。 他把又昱公司開的發票貼満牆壁。對「公司經營」説絕對合法,而且開發票、繳稅,講得很大聲。 但人家質疑他逃漏的是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他拿出的發票,只能證明繳了5%的營業稅,和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曉得他為什麼那麼大聲? 談到「九九公寓」是否違規,他又只敢批評北市府前後標準不一:「為什麼從前可以,現在就不行?」 被取締違規的市民,常常會有這種標準反應。市民因為對法規未必清楚,這樣反應值得同情。 但才剛辭職參選的侯友宜,當了7年多的副市長,難道看不懂法條、沒有能力判斷: 1.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種沒有廚房、沒有臥室之外的居室、沒有獨立出入口的建築,能不能認定是為「集合住宅」? 2.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住二或住二特上的建物,能不能申請為「寄宿舍」? 3. 國稅局對申報租金和市場行情低太多;或根本不收租金,如侯太太這樣自己的地提供自己的公司,又不收租金的情況,都會用「核計課稅」去計算合理的租金收入,再核課所得稅。表示這種行為,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 如果侯友宜有基層公務員對法規的理解能力,他就是明知自己違法、違規、漏報所得而公然說謊。有什麼資格當市長? 如果侯友宜居然連起碼的法規理解能力都沒有,除了讓人擔心警大博士的招牌外;是不是更沒有資格當市長?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6300181-1.aspx CNA.COM.TW|作者: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侯友宜提發票證據 強調文大宿舍合法經營納稅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沈如峰新北30日電)面對文化大學宿舍案爭議,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今天提出420張發票等證據,強調合法經營納稅,他是不做違法的事情,對手抹黑指控他是貪污「五億探長」,這種惡質歪風負面....
段宜康
2018-07-01
什麼是「集合住宅」?什麼是「寄宿舍」?
到厎什麼是「集合住宅」?什麼是「寄宿舍」? 替侯友宜説話的藍營民代,拼命在電視上胡扯一通打濫仗,就怕大家把道理講淸楚。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現在改名為「台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自治條例」)第二條的定義: 集合住宅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第二條也解釋了什麼是「住宅單位」: 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等供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所以,集合住宅至少得有3個「住宅單位」,每個住宅單位都得有至少一個臥室、非臥室的居室(例如客、餐廳),和在這個住宅單位之內的廚房和衛浴。而且每個單位還得有單獨的出入口。 例如一般的公寓或住宅大樓。 侯太太蓋的這九九門牌住宅,每個門牌內,都只有一個「一室空間」的臥室,加上一間衞浴;根本不是法條所規定的「住宅單位」! 那到底是什麼呢? 同一個條文也定義得很清楚: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 所以侯太太要蓋房分租給學生,這種蓋法不能申請「集合住宅」;應該申請的是「寄宿舍」的建照。 問題是在那個地區,根本不能申請「寄宿舍」! 所以,侯太太為了做學生的生意,就違法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當時的陳水扁市政府也違法核發了建照和使照。 侯太太向台北市政府違法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時,侯友宜正是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長。 陳水扁當市長的市政府不該違法;當時被陳水扁重用的侯友宜先生和他的夫人,也不該違法,不是嗎?
段宜康
2018-06-26
從1997年就已經違法
文化大學這個聲明根本胡扯一通! 教育部一年補助給文化大學的1億元,是根據學生人數、學生宿舍床位等設施為計算根據。 文化大學呈報了大群館的420個床位,也因此拿到了補助。文化大學既然用不到,要不要拿來還給國庫(這一點請教育文化委員會,下會期審預算時注意)? 文化大學每年拿來補大群館500萬以上差額的錢,難道不是學校的經費? 教育部的補助款成為文大的經費;文大的經費去填貪心房東的大胃,難道不是事實? 文化大學在玩什麼文字遊戲! 文化大學和侯友宜口徑一致,說為什麼過去都合法;遇到了選舉就變成不合法? 過去合法嗎? 從1997年開始,侯友宜家把這棟「集合住宅」當成「寄宿住宅」分租給學生就已經違法。 違法了21年沒被抓出來,是歷年市政府失職,讓侯友宜可以違法牟利! 大家敬愛的警政署前署長:每天酒駕沒被抓,經年累月之後,就取得酒駕的特權嗎? 侯前署長應該去自首,並且繳回21年的「不當得利」,打個折就2億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209460 UDN.COM 文大:大群館宿舍獲補助款 從未拿來支應租金 | 綜合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段宜康
2018-06-21
為什麼要文大説明?
侯友宜的學生宿舍,分割成99個門牌,為什麼要叫文化大學出來說明? 這棟地上5層、地下1層,500坪的房舍,是1997.8.21取得使用執照(86使字308號)。土地使用分區是「住二特」,依法不能分房出租。 但取得使用執照之前,侯友宜就已經申請了99個門牌,1997.6.13門牌編定。明天就是99門牌編定21週年紀念日了。 編了99個門牌之後,侯友宜就真的成為「侯董」,這棟99戶,每戶5坪的「集合式住宅」開始做起出租給學生的生意了。 侯董和文大簽約,把「99公寓」變身為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已經是2011年,侯董變成侯副市長之後的事了。 99門牌又不是文大去申請編的,為什麼要文大説明? 文大賠本一年給侯董2000萬租金。侯董出了事就推給文化大學;這樣可不大「重情重義」呀!
段宜康
2018-06-12
純粹只是糊塗
張善政發聲明支持管中閔,就是標準的「不知迴避」。 張善政和富邦集團至少有三層關係: 1.台灣大哥大公司董事; 2.出任台哥大董事的身份,是富邦蔡家私人投資公司「福記」的代表人; 3.「台灣大哥大基金會」董事長。 如果形容張善政是蔡明忠的「家臣」,好像對前行政院長很失禮;但偏偏又十分貼切。 對一個奉命行事的家臣,我們大概也不需要再花力氣批評了。 張前院長是不知避嫌;呂前副總統呢? 她應該沒有什麼該迴避的;純粹只是糊塗了。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775174 正式接掌台灣大基金會 張善政盼科技用在公益 - 財經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正式接下台灣大哥大基金會董事長職務後,張善政今… M.LTN.COM.TW
段宜康
2018-05-14
打壓校園民主的孫震
這位先生出面,有重大意義。 孫震在台大當了9年校長,中間經過台灣解嚴。 無論在解嚴前後,這位先生在台大,都是保守的象徵。在他任內,發生了幾件重大的打壓校園民主事件: 1986年李文忠事件,聲援李文忠的學生,有周威佑等6人被記兩大過兩小過留校查看。 同年,大學新聞社因為《大學新聞》未送校方審稿就發刊,社長許傳盛、總編輯林國明與編輯陳明祺被記過,大新停社一年。 1987年,「自由之愛」發起「511 台大學生日」,在校園遊行、發表演講。本來校方打算將參加的學生退學;後來因為輿論反彈,才「只」將林佳龍、鍾佳濱、陳啟斌等7名學生記過,理由是「聚眾滋事」, 1991年,「一〇〇行動聯盟」以「反閱兵、廢惡法」為訴求,由中研院士李鎮源領頭,在台大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展開靜坐抗議;結果憲警進入校園打人、抓人。 孫震先生: 1987年,台大學生組成「大學改革請願團」前往立法院請願,要求「政治校長撤出校園、教官全面退出學校、全面修改大學法」。那個政治校長指的就是您老人家! 現在這些威權時代的得利者,通通站出來大談大學自治和校園民主;歷史的荒謬,莫此為甚。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12900 扭曲事實?孫震:台大校務會議支持管中閔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大校長爭議續燒,台大校務會議「擱置」所有能夠釐清校長當選人管中閔… NEWS.LTN.COM.TW
段宜康
2018-05-02
王如玄為什麼不敢認這個帳?
王如玄為什麼不能承認她買賣過那麼多軍宅?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一直到今天,王如玄都只對他們已經過戶到名下的軍宅認帳。 其實沒過戶就已經賣掉的軍宅,在這對夫妻的財產申報,也都揭露,瞞也瞞不了。 如果真如王如玄和國民黨反覆強調的:「不違法又毫無道德瑕疵」,為什麼不敢認這個帳? 是不是因為交易獲利,沒繳所得稅? 房屋交易的獲利,要申報所得稅,土地交易所得,繳土地增值稅,不必申報所得。 但像王如玄這樣,根本還沒過戶,轉手賣掉的獲利呢? 財政部曾經公開說明: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這其中的「眉角」在於,如果不動產投資者在未辦理過戶前進行交易,那全部的房屋及土地交易視同是一種「權利」,而非房地產,便可按實價對不動產交易課所得稅。」 答案是: 必須申報所得稅。 但王如玄是否將每一筆「權利」交易都申報所得稅? 我們靜候「照顧弱勢的人權律師」王前主委說明。 (呵呵!各位如果等不到王前主委的說明,也可向各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檢舉。 你們檢舉,叫做善盡國民義務;我們檢舉,就變成政治鬥爭了。)
段宜康
2015-11-23
這樣的檢察官
女檢黃孟珊(圖)槓上立委段宜康。資料照片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對我的指控,非常嚴厲而聳動。 所以不但媒體紛紛追問,而且國民黨網軍、各黨部、蔡正元都如獲至寶,立即分享呼應。 不知黃檢察官為什麼後來把貼文移除?但她的離譜言行,除了傷害我的名譽,也毀損檢察機關的形象。 我先告訴黃檢察官,在CODEX(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歐盟和美國,無水石膏和二水石膏一樣,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然後再來講這個故事給大家聽: 去年我接到從未謀面的「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家人的陳情信。 年逾七旬的周德永因為這個案子(各位可自行了解案情),被收押禁見。 「無水石膏」台灣用量不大(多用在傳統豆花),所以永昌並未生產,是從中國進口。 因為必須保持乾燥,所以在寫明無水石膏的包裝外層,又套了一個袋子,這就成了永昌的罪名。 我在去年12/11,找了食藥署高雅敏簡任技正、高怡婷科長、王姿以科員來了解狀況。 食藥署承辦官員對此案大表驚訝,說明幾點: 1. 台灣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沒列入許可,當然不應添加。但先進國家都許可無水石膏當成食品添加物。 2. 他們從來未注意到,在台灣無水石膏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但也從來沒有取締過,所以也就沒有人知道得來申請列入許可。 3. 但時查到此案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偵辦新北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的法院,沒有一個單位來問過食藥署的意見! 4. 建議永昌儘速提出申報,經由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公告,沒有爭議就可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這就是我的處理過程。 黃檢察官,我把妳駡我的話,用紅筆劃了起來。妳當然可以指責我,但妳的指責,有什麼根據? 妳是法律系、會計與資訊研究所畢業。和我一樣沒有化工背景,但我至少知道該先去問問主管機關,妳呢? 妳說我質詢這個案子,告訴是什麼時候? 蔡正元是立法委員,國民黨是執政黨,不應該查證後再來駡我? 下週對黃孟珊、蔡正元、國民黨提告! 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地檢署草率查辦此案,只顧表功。 最可怕的是,把一個老人監禁數月,連家人也不得見面,只因為「我偏不放你怎樣」! 謝謝妳讓我知道有這樣的檢察官。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PO文表達對工業用石膏粉將成為合法食品添加物的無奈。翻攝Meng-Shang Huang臉書
段宜康
2015-10-31
今天的關鍵詞是:吳敦義
今天的關鍵詞是: 「吳敦義」。 吳敦義接行政院長時,搭檔的副院長是朱立倫。 兩個人為了在馬英九駕前爭寵,搞到勢如水火。 國民黨的頭頭們,都爭相在檢調廉各系統中,培植自己的勢力,以掌握競爭對手的「資料」。 例如調查局台中市調處處長蕭湘台,就被認為是王金平的人馬,也因此競爭更上一層樓的機會,就被馬金卡住。 現任調查局局長汪忠一,能從處長三級跳上局長寶座,靠的就是透過前局長吳東明,投身金溥聰門下。現任桃園市調處處長黃義村,走同樣路徑而得以在同期中率先晉升處長,甚至是馬金在調查局預伏的未來局長人選。 馬金當然是情治系統的總瓢把子,各位看黃世銘如何甘為鷹犬便知大概。此外,王金平在檢調特偵也長期有相當影響力;吳敦義系統則是另一個山頭。 朱立倫和吳敦義的鬥爭,落了下風,有好長一段時間,不得不低頭讓步。 原因就在,吳敦義行政院長任內,成立了法務部廉政署。某位現已回到檢察系統的前任廉政署高層,走了「白路線」。把朱小弟的資料提供給了白哥。 白哥很厲害,耳目甚多、手段又辣。要不然你們以為洪秀柱罹癌、上海置產的消息是怎麼出來的? 今天的關鍵詞: 「吳敦義」。 吳副總統會放手讓朱立倫上馬? 會不會有什麼資料「解密」? 唉喲,想起來就怕怕!
段宜康
2015-10-11
沒有參加過黨內初選的朱立倫
向舊雨新知報告: 從今天開始,小弟不再客串公道伯,改寫「公道怕」系列。 要當公道伯就不能怕事。 一怕了事,就主持不了公道。 近日台灣政壇地動山搖;公道伯卻雲淡風輕,昨天談山竹,今天叫大家出門要帶傘。 大家不好説公道伯被收購了;只好為長者諱,説: 他可能有點兒怕! 必也正名:「公道怕」。 公道怕今天為大家開示的題目是: 「朱立倫有沒有參加過黨內初選?」 2001年,登記參加國民黨桃園縣長初選,有一個立委、一個縣議會議長、一個中壢市長;可沒有第一屆立委還沒當完的朱立倫。 結果負責協調的連戰、吳伯雄、林豐正七搞八搞,搞到後來3個登記的人一起退選;出線的竟然變成從頭到尾沒說要選的朱立倫! 你說,朱立倫主席怎麼會處分去閱兵的連戰? 2010年,周鍚瑋死命爭取升格成功,滿心打算當首屆新北市長;誰知連初選的機會都沒有! 馬英九、金溥聰出面,硬生生把周錫瑋壓到含淚退出;得利者當然又是從頭到尾,都叫大家不要「道聽塗說」的朱小弟! 朱立倫不習慣參加初選,這次讓洪秀柱替他去領表、交保證金、登記費、連署黨員、通過防磚民調。 朱立倫輕輕鬆鬆,踩過洪秀柱的dead body,就可以直接登上臨時全代會的舞台,接受大家歡呼! 驚訝嗎? 去讀讀歷史吧。 愈說愈怕,愈説愈小聲,公道怕要去吃午餐惹。
段宜康
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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