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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曾保證過的連勝文槍傷,當真可信嗎?

柯文哲曾保證過的連勝文槍傷,當真可信嗎?

  至於連勝文槍傷的真實性如何,大概只有老天爺及柯文哲知道吧?如果槍傷真相沒有公開,這種不合醫學邏輯的槍傷,恐怕在歷史上將永遠都是個謎團!(資料圖/張家銘)   柯文哲適不適合當下一屆的台北市市長,老朽不敢掛保證;但老朽可以肯定的是──柯文哲絕對適合在百姓公廟當乩童,因為「柯文哲」這個品牌在台灣人的心目中,已經是滿口謊言及鬼話連篇的代名詞了! 去年6月25日老朽到新北市新店區耕莘醫院 ,參加新北市醫療與長期照護整合座談會,巧遇連勝文槍傷時的台大醫院發言人,現在貴為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譚慶鼎醫師。老朽問譚慶鼎醫師關於連勝文槍傷的事情,譚慶鼎醫師告訴老朽說,當時她沒有看過X光片,也沒有看過病歷,都是台大院方給的資料,她只是照本宣科,但她相信那是真的。 只是老朽很懷疑──因為譚慶鼎醫師這個台大醫院發言人,在經過連勝文槍傷後,就一路升官,由台大的主治醫師升到院長之尊!況且連勝文的槍傷就位於鼻腔及口部,而經常出入開刀房,又對臉部解剖學最熟稔不過的耳鼻喉科譚慶鼎醫師,居然在槍傷前後,不會動心轉念去看看自己最熟悉的X光片,及電腦斷層與開刀病歷? 至於連勝文槍傷的真實性如何,大概只有老天爺及柯文哲知道吧?如果槍傷真相沒有公開,這種不合醫學邏輯的槍傷,恐怕在歷史上將永遠都是個謎團!因為譚慶鼎醫師說她沒有看過X光片,也沒有看過開刀的病歷,而柯文哲醫師在2014年選台北市長時也說,當連勝文被送到台大醫院時,他本人並不在台大醫院,當時他只被告知連勝文的生命徵象是穩定的,也就是說柯文哲醫師,在連勝文被送到台大醫院的緊要關頭,壓根沒有看過片子,也沒有看過連勝文本人,既然不在場也沒看過病人,只憑幾通電話又沒有視訊的大前題下,柯文哲怎麼可能在病情不完全瞭解的情況下,安排台大醫師幫連勝文開刀呢? 如果當年連勝文的槍傷為真,但連勝文郤可以在頭部中彈後,不到40小時後就可以說話、會客及吃麵包,這種違反現代醫學的神奇療法,更是讓台灣醫界對連勝文槍傷嚴重性的真偽,感到不可思議!當台灣醫界懷疑槍傷造假時,柯文哲卻在當時一再表示,連勝文的槍傷是真的,X光片和電腦斷層掃描片,他都看過(可是全醫界好像也只有他看過!),至於外界驚訝傷勢「好太快」,柯文哲對著電子媒體鏡頭,眼神郤不斷閃爍地說,「刀開太好了啊!就好得很快;太快,這也不是我們(台大醫院)的錯啊!這也沒辦法啊!」 所謂真金不怕火,如果槍傷為真 ,也真的傷的很厲害(槍傷穿透左臉頰且由右太陽穴下方出來,又造成約三百片的碎片),開刀也是真的,那麼為什麼主刀的湯月碧醫師,在面對記者時郤是笑而不答?吝於說明整個開刀過程;而是由沒看過X光片及電腦斷層的譚慶鼎醫師,來說明病情,等到紙快包不住火時,再由「偽墨綠」的柯文哲來替槍傷作保證?即然拿不出X光片及電腦斷層,也提不出任何手術記錄,而只能用連勝文不同意且事涉「個人隱私」來搪塞呢?又憑什麼說連勝文槍傷經過手術後,臉部外表幾乎完好無缺是「百萬分之一」的幸運,請問是根據哪位醫學博士發表於國際知名期刊的哪一篇論文?或是根據怎樣的統計公式算出來的結果?為什麼不是千分之一或億分之一呢?可否請柯文哲教教大家! 當時是國民黨完全執政,民進黨的立法委員,希望透過立法院的決議,向台大調病歷調查槍傷真相,為什麼卻是遭到國民黨立委的完全封殺呢?再者,2014年台北市市長選舉時,連方瑀及連勝文不但說出柯文哲不是連勝文的救命恩人,而且還把柯文哲標榜的素人參政指為「惡人參政」?老朽深信連家是有恩報恩,有仇報仇的人,若非槍傷自始有假,相信連家不會說出這種顛倒黑白丶忘恩負義的話吧! 今日柯文哲這位標榜兩岸一家親「真朱紅、假墨綠」的政治變色龍,對於上次台北市長選舉是否收了頂新及遠東集團徐旭東的政治獻金,及最後選前三個星期暴增的選舉帳目,總是說不清楚;柯文哲謊話連篇的騙術伎倆更早已被國人看破手腳,對比過去柯文哲對連勝文槍傷的鬼扯保證,讓老朽不得不相信白賊力量的柯文哲,其可信度大概只有百萬分之一吧! 王國城(醫師)  
王國城 2018-04-09
司法轉型正義就從特赦陳前總統開始吧

司法轉型正義就從特赦陳前總統開始吧

陳前總統到底應不應該被特赦?為什麼要被特赦?綜觀扁案,陳前總統所經歷的司法迫害案件,可以說是集寃案、假案、錯案於一身,是馬英九及其豢養的特偵組檢察官們,法院的法官們枉法審判的結果! 關於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馬英九政府不但染指司法,更創下小案併大案的惡例,嚴重違反法律的「法官法定原則」,蓋「法定法官原則」為憲法「審判獨立」之衍生。我國憲法第八十條明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但是台北地院郤以庭長會議將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換成秉承馬意的蔡守訓,讓陳前總統在一審時被判有罪,還被收押並關了二年,但國務機要費案,最後郤是無罪定讞,所以國務機要費是「寃案」!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到日本去教唆辜仲諒返台作偽證,誣指辜仲諒紅火案的不法所得三億元,全部供給扁家花用,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案」! 至於陳前總統定讞服刑的案子,分別是: 龍潭案「貪汙」, 龍潭案「洗錢」, 二次金改「陳敏薰買官案」及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案」。但法律明明規定「法定職權說」,而這些案子根本不是總統的職權,所以陳前總統本來就是無罪的;但最高法院為了入陳前總統於罪,而自創「實質影響力說」,硬是判陳前總統有罪!但特偵組檢察官及法官都心知肚明陳前總統收的是政治獻金,郤硬要把政治獻金說成賄款,於是「行賄」的馬志鈴,辜成允及辜仲諒竟全部沒罪,而「收賄」的陳前總統及吳淑珍夫人反而有罪,豈不怪哉?因此可以說二次金改及龍潭案是最高法院精心製造的「錯案」 因為扁案是毀憲亂政的政治迫害,無罪的陳前總統竟被馬英九及黨國爪牙──特偵組檢察官們及扁案的法官們起訴及判刑,把一個健康的陳總統關到罹患柏金森症而漏尿及行動不便,難道不該還陳前總統一個公道嗎? 如果台灣是正常國家,如果法律是公正的,老朽主張應該透過大法官會議來解釋扁案的不公不義及判決自始無效,並請監察委員去彈劾迫害陳前總統的特偵組檢察官們及承辦扁案的法官們;更要請檢察總長對扁案提起非常上訴並經過司法的程序來還陳前總統公道;只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任的大法官、監察委員及檢察總長幾乎都是馬英九提名的人,所以要用正當的司法程序來平反陳前總統,肯定比太陽從西邊出來還要困難! 台灣的司法因為長期為國民黨所把持,早已淪為替國民黨剷除異己及迫害反對黨的政治工具,是以百姓對司法的公信力早已失去信任而深惡痛絶;標榜司法改革的蔡英文總統,司法改革之路肯定是險阻重重而曠日廢時,同樣地在陳前總統有生之年,要得到司法的平反也是難上加難,是以特赦陳前總統,也就成了司法轉型正義,沒有辦法中的唯一辦法了!
王國城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