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定讞》舊中央黨部已轉售、非不當黨產 國民黨勝訴 免繳11.3億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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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二〇一八年指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屬不當黨產,並以該建物已用廿三億餘元賣給張榮發基金會為理由,向國民黨追徵十一.三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國民黨勝訴,撤銷黨產會追徵的原處分。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駁回上訴,國民黨勝訴、免繳十一.三億餘元,全案定讞。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該土地與建物在黨產條例公布前即已轉售,且政黨取得時是依當時國有財產出售規定,以公告現值加成等方式支付對價,並非無償或以顯不相當價格取得,也未違反申報義務,難認屬不當黨產,原審撤銷處分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最終仍遭法院駁回確定,還給國民黨公道,正是對其「不當處分、不當追繳、不當濫訴」的最好證明。

黨產會︰打擊轉型正義

黨產會官員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感到遺憾。法院對不當黨產的認定是用非常狹義的解釋,把已被國民黨處分掉的不當黨產排除在追討的範圍,「這對轉型正義工程是很大打擊」。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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