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送「退出中國籍申請表」給李貞秀 內政部:就職前未辦理 立院應解職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秀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只需上網搜尋三十秒即能下載申請表,內容約七、八頁,只要認真填寫,十分鐘即可完成。 (記者林哲遠攝)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秀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只需上網搜尋三十秒即能下載申請表,內容約七、八頁,只要認真填寫,十分鐘即可完成。 (記者林哲遠攝)

中配出身的李貞秀將於今日在立法院宣誓就職,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內政部昨表示,已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立法委員李貞秀國會辦公室,並函請李貞秀女士提供已辦理喪失中國大陸國籍證明影本,若李貞秀未及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立法院即應予以解職。

中選會前天公告,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李貞秀六人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等六人昨已赴民眾黨黨部受領當選證書,將於今日完成報到,並宣誓就職。李貞秀預計將加入內政委員會,持續關注新住民議題。

對於李貞秀將宣誓就職,內政部指出,原中國大陸人民身分轉換後,如欲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條例」在台設籍滿十年之規定,當選後就(到)職前,亦與一般國人相同,須符合「國籍法」第廿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之資格規定,兼具我國以外國籍者擬任立法委員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內政部強調,原中國大陸人民在未放棄該國國籍前,依據中共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及反間諜法等法律規定,負有配合該國情報單位要求提供情報義務。倘原中國大陸人民在台擔任民選公職,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和該國國籍,即會面臨法律義務上之衝突,亦可能因擔任我國民選公職而遭中共政權要求提供相關線索及證據。因此「國籍法」除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外,亦保護渠等擔任民選公職可能面臨之矛盾及風險。

要政府拿出魄力與態度 張宏陸:不要只有嘴巴講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昨受訪時直言,法律明文規定若李貞秀沒有辦理放棄中國國籍,就不能就職擔任立委,政府就應該拿出魄力與態度。他呼籲,內政部應該直接拿出李貞秀中國籍證明來一槍斃命,不要只有嘴巴講,要拿出一個態度來人民才會相信這個政府。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秀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直言只需上網搜尋三十秒即能下載申請表,內容約七、八頁,只要認真填寫,十分鐘即可完成,李貞秀可以花費大量時間撰寫聲明、批評她的質疑,為什麼不完成申請表,當一個合法合規的立法委員。

吳思瑤:十分鐘即可填寫完成

吳思瑤強調,「國籍法」第二十條的要求並非針對李貞秀個人,也不是針對中國籍配偶,而是適用於所有欲取得公職身分的人。吳說,台灣社會對中共意圖利用大量的在地協力者顛覆台灣社會的本質仍有高度疑慮,只要李貞秀依循法治,完成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程序,大家才可以放心。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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