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 今天,香港正式脫離法治社會。 台灣人也可能被抓?白話解釋「港版國安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14763 目前台灣政府對香港的應變措施及具體支援作為請見總統 蔡英文 Tsai Ing-wen 及 行政院長 蘇貞昌 臉書公告 1.當你挺中華民國,中國也當你是台獨,是分裂國土。 2.中國只接受統一,即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沒有甚麼維持現狀、一國兩制。 3.就算你說你是中國人,中國也不在乎,中國有14億人口,他們稀罕多你一個?中國殖民向來主張「人滾地留」。要的是台灣的戰略位置,要你幹麻?留下來也只是最底層奴工。(註) 4.你越不想管政治,民主政治就會離開你。最後迎來的就是極權政治。 認清楚這幾件事,才能思考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走。當然有些活在平行世界的人,會提出完全不同的方向和見解。多關心政治,就不難判斷虛實。 不要覺得這是危言聳聽,操弄亡國感。 2017年3月19日,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從台灣前往澳門時,即被逮捕,未有公開審判的狀況下被羈押多日,被宣判「顛覆國家政權」徒刑5年,關押至今。「犯罪事實」不過是在網路上評論中國政府不民主。 其實對中國來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香港反送中一年來,被自殺姦殺的早已不計其數。現在又多了一套讓極權統治更方便的法律。 香港議題,給台灣和全世界最重要的警惕就是: 不要相信中國政府,和他們給的任何承諾。 請遠離那些還在鼓吹台灣依賴中國就是鎖國,就要邊緣化,就要失去競爭力的媒體和政客,以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 註: 中國就是超級貧富差距的怪物。資源集中在極少數中國權貴家族。以台灣的經濟水準,中國9成5的人民跟本是貧民。最富裕的上海,每月基本薪資是1萬1台幣,其他中國各省包含北京,都是低於1萬台幣。台灣基本薪資是2萬3。中國併吞台灣之後,你憑什麼過得比其他中國人好??? 轉: 港區國安法全文:https://pse.is/T8CCG 國安法第二十九條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這一條更扯了,在網路上罵港警罵林鄭月娥應該都中招! 國安法第三十六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國安法第二十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 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國安法第三十八條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第20條搭配剛剛的第38條,就是在臉書上主張台獨、港獨、藏獨、疆獨,不管你是在台灣還是全世界哪個角落,都會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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