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大家王澤鑑是是中研院遷台後、70年來第一位新當選的法學學門院士。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王澤鑑是我的表弟,他的父親王有諒是我的五舅舅,小我三歲。他要考台大時,我是台大法律系四年級。他曾告訴我他想念歷史系,但經我勸說,他改考台大法律系。他常常提起這段故事。
王澤鑑教授的不當得利這門法學(unjust enrichment),也是我在紐約法學院念法學碩士(LL.M.)時選讀的一門課「Equity Law」。台灣將其翻譯成公平法,涵蓋不當得利與其他不公義的所得。這門課涉及到社會不公義的所得與賠償問題,甚至轉型正義,特別引起了我深入探討的動機。
不當得利在公平法中作為訴因,一方在另一方的損失下不當地獲得了利益。它作為獨立於同意或不法行為產生的義務來運作,可追溯至羅馬帝國。在美國,不當得利在法律和公平法中都有發展,由於這些法律體系的融合,它主要被歸類為「公平法」。雖然不當得利與公平法有關,卻有自己獨特的原則和應用。王教授主張「應將不當得利」成立為法律體系中的獨立學科,我非常贊同。
此外,我小時候喜歡閱讀西方安徒生、格林的童話等。入小學後更是投入於閱讀西洋歷史,涵蓋政治文化法制及人物,從蘇格拉底、柏拉圖的希臘雅典城市自治,到亞歷山大、羅馬帝國、拿破崙和英國工業革命、君主立憲制等。這也許是我和王教授之間的一大共通點;他也喜歡讀歷史,本來想念歷史系,聽我勸說後改念法律系。因此,我們在邏輯思考及法學領域,有許多共通之處。
我母親的王家除王教授外,據我所知另外有一位法官與兩位檢察官。欣聞王澤鑑教授成為中研院新科院士,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光榮,也是我們家族的驕傲。
作者 鄭義和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