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超徵與役期延長

延長義務役服役時間,諸多跡象顯示已是箭在弦上,在此同時,有財經界名人直言,二○二二年中央政府的實際稅收,將比預期稅收多出四千五百億。如果不能適度還財於民,選擇斤斤計較,隨之而來的民怨,恐怕會危及政權。

平心而論,政府預算超徵,不代表憑空多出一筆意外之財,可以完全自由支配,因為仍有新、舊債務需要優先填補。然而,值此國家急須強化國防實力,藉由備戰達到避戰的關鍵時刻,四千五百億的超徵,挪用一部分至國防支出,絕對稱得上是把錢用在刀口上。

毋須諱言,若要降低延長役期的負面反應,最能立竿見影的方法,就是提高義務役的薪資待遇。畢竟,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哪怕只是普賞,也能適度服眾。

舉例而言,目前台灣一年役男人數約莫十萬人,如果每位義務役男都可支領基本薪資,那麼一個月的財務需求就是廿六億四千萬,一年就是三百一十六億八千萬。就算只動用超徵預算的三分之一,都已足夠支應未來五年,每一位義務役男領取基本薪資的財務需求。

總結而言,如果役期需要延長,顯示國防戰備確有提高必要,也同時代表政府稅收運用的排序,應該做出與承平時期不一樣的調整。否則,只要求人民犧牲,政府卻錙銖必較,將士無法用命的結果,就真的會危及政權。

(作者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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