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內被判刑者多到可以組成「前科犯戰隊」
哪一個一審有罪被除名?
民進黨回應社會輿論,在立法院提出候選人排黑條款,黨內規章也通過黨籍民代不得支持黑金背景之正副議長,對於國民黨指稱,國民黨多數只要「一審有罪」就拒絕提名的說法。我們想問問國民黨,「前科犯戰隊」擺在眼前,到底哪一個一審有罪被除名?
既然國民黨要搬出自家規章來自打臉,那我們就認真地替國民黨細數,黨內族繁不及備載的案例:
南投縣長林明臻,「賄選罪」二審判決有罪確定
苗栗縣長徐耀昌,一審「圖利罪」判決9年、褫奪公權6年
立委傅崐萁,因「炒股案」三審宣判2年10月
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貪汙罪」二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
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違法經營棄土場,隨眾毆打、恐嚇不從廠商,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2005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觸犯強制罪,遭判刑1年、緩刑3年
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殺人未遂」判3年6個月
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大巨蛋弊案」,一審遭判刑10年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殺警案」入獄。
請國民黨告訴全民,到底開除上述哪一個人了?為何空有規章卻沒有執行的勇氣?甚至還有人透過「同舟計畫」,判刑後再度回黨,國民黨根本就是說一套做一套。
當民進黨研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等排黑條款,國民黨團卻立刻龜縮,稱「對更生人不公平」。
一邊說有罪就不提名、一邊說對更生人不公平,國民黨嘴裡說要排黑,內心卻在顫抖,還想拿黨內條款當遮羞布,欺騙全民。請國民黨儘速正面回應排黑修法。
請問國民黨這次議長選舉,還要支持者些支持黑金有前科的人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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