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就是把助理費當成個人實質所得

高虹安就是把助理費當成個人實質所得

高虹安昨天記者會有兩點非常令我印象深刻。首先她說,助理每個月薪水不同,這由她來決定;再來是在新聞稿內,竟稱助理費可以流用到委員歲公費,以及會館費用,歲公費就是薪水啊!

這證明,高虹安不論主客觀,都認為助理薪水就是她的錢;也難怪,會用助理薪水去支付李忠庭辦公室裝潢費;要不是之前有疫情不能出國,她大概也會用這些錢出國玩。

這場記者會的說法,完完全全就是她的認罪自白。怎樣都無法再自圓其說了。

 

< 資料來源:曾韋禎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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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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