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策法》開創未來40年

《台灣關係法》定義過去40年,《台灣政策法》開創未來40年。

今天台灣時間清晨,美國參議院外委會以17:5通過了《台灣政策法》,這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會有參院、眾院全體表決,最後送交總統簽署。但協商過程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也有參與,因此可以視為白宮與國會已經取得共識,最終立法成功應是高機率的事。

最初的提案版本與通過版本有些許不同,但我認為可以用「形式不變、內涵升級」來形容。AIT更名、駐台代表需參院任命以及將台灣視為主要非北約盟友等三項被修改或刪除,不過早在2003年,小布希政府就已經將台灣視為「事實上」(de facto)主要非北約盟友,長年來的軍售與合作都是比照辦理,對台美軍事關係沒有任何實質影響。

除外,允許台灣在聯邦機構展示主權象徵、對台無償軍援這兩項被保留下來,軍援還由45億增加到65億美元,我認為這最重要,因為台灣的國防預算看似很多,但光人員和作業維持費就佔去超過一半,以明年4151億的通常預算來說,維持費就佔去2814億,真正能用於裝備更新的很少,否則就要編列特別預算支應,而美國這次軍援金額換算下來對台灣而言規模已非常高,是寶貴的及時雨。

如果說《台灣關係法》定義過去40年的台美關係,那麽我認為《台灣政策法》就是為下個40年的台美關係打基礎,這就是它的歷史定位。前者重點在於定義台美間該如何互動往來,以及美國對台灣前途的關切;而後者則是進一步將關切轉化為實質行動,透過軍援展現不容任何人改變台海及印太現狀的決心,而允許主權象徵展示,更是讓台灣地位正常化進了一大步。

無獨有偶,在參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政策法》時,蕭美琴大使也在華府會見了60名來自各國的議員,共同商議如何行動阻止中國侵略台灣。台灣此刻正站在民主陣營的中心點,各國都在想方設法協助我們保衛自己,我們自己更要努力,向世界證明台灣絕對是可以信賴、值得支持的堅強夥伴。

 

< 資料來源:林俊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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