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臉書很重要 台灣人發文不應由中國人審查

 

NCC最近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即將要納管臉書、Youtube、dcard等平台,此舉雖被在野黨批評是限縮言論自由,但其實並非如此,這是學習歐盟的《數位服務法》,目的是要保障使用者權利、要求科技平台應有一定自律機制並提高透明度。

(圖/路透)

 

 

過去不論是在選舉期間,或武漢肺炎爆發以來,網路上似是而非的假消息層出不窮,造成民眾恐慌。很明顯大部分是中國網軍透過網路對台灣進行認知作戰,要以假消息擾亂選舉或干擾防疫,因此該法案確實有其必要。

此外,臉書不合理的審查制度也應是該法案打擊對象。媒體報導,即便中國人依法是不准用臉書,但負責審查台灣貼文的卻是中國人。許多中共不喜歡的言論往往遭到降低觸及率,例如提及香港反送中或聲援香港的貼文,能見度往往特別低。又或是中共不喜歡的字眼,例如武漢肺炎等,甚至可能被判定違背社群守則而禁止發言。反過來,許多濫發色情訊息的簡體字假帳號,即便遭檢舉卻往往都被判定沒有違規,可見臉書目前審查制度是有問題的。明明是不同國家,為何我們的貼文要由別國人來審查呢?而且還是在沒有言論自由環境下長大的中國人?

台灣是臉書的重度使用國之一,臉書在台灣賺進大把鈔票,卻讓台灣使用者受制於中國,實在不合理。大型網路平台很容易成為極權國家藉民主反民主的漏洞,NCC跟隨歐盟《數位服務法》的腳步,要求這些平台公開透明,相當重要。台灣作為民主國家,應藉由《數位中介服務法》,要求臉書成立台灣自己的審查團隊,避免臉書為中共服務。

(作者是太陽花學運參與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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