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記得一個多月前,一堆「很有國際觀」的媒體人啊,名嘴啊,都說這「不一定是仇恨犯罪」。
結果:
「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檢察署今天表示,先前以謀殺和殺人未遂等罪名起訴68歲的周文偉,如今加控仇恨犯罪。」
「檢調當局先前表示,周文偉的動機是出於對台灣的仇恨,1949年共產黨取得內戰勝利,他的家人被迫離開中國大陸,而後他在台灣出生。」
「檢方本週起訴時再追加周文偉出於種族、膚色、宗教、國籍動機而殺人及殺人未遂,這類涉及仇恨犯罪的殺人也可加重其刑。」
結果美國人都比台灣人還知道什麼叫「仇恨犯罪」。
這也難怪了,媒體人不這樣講怎麼有收視率跟話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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