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縣長,醬油錢誰出的?

中國國民黨中常委傅崐萁被檢舉賄選案,因該黨考紀會故意違反檢舉人保護原則,不僅公開馬英九愛將徐巧芯的檢舉事實,更採認傅崐萁將賄選行為及物證,推卸給沒有參選中常委的花蓮縣長徐榛蔚,給予傅得以開脫賄選的荒謬政治行為,而全國嘩然的情境下,花蓮人的權益顯有受侵害之虞,卻沒有被發現。連監督縣政的花蓮縣議員們,對於以「花蓮縣長徐榛蔚」身份送給「中國國民黨全國黨代表」的「醬油」,事發至今一句不吭,身為花蓮公民不得不保全權益,公開請問徐榛蔚以下問題:

國民黨中常委傅崐萁被檢舉涉賄選案,考紀會認定證據不足不予懲處。( 資料照)

國民黨中常委傅崐萁被檢舉涉賄選案,考紀會認定證據不足不予懲處。( 資料照)

 

 

一、事實:您的先生傅崐萁,在賄選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常委的爭議中,已無爭辯的事實,就是他的卸責,也成為「賄選證物」事實存在的自白:醬油確認了,是太太花蓮縣長徐榛蔚送的。

二、問題:因此,您必須向花蓮縣民清楚回答的問題,就是:醬油的錢,是花蓮人出的?還是您個人出的?

傅崐萁有沒有買票?和花蓮人的醬油,是否已經被賣掉?這兩件事,都很重要。徐榛蔚縣長,縣府不是您家的。

如果「醬油」是用花蓮人納稅錢買來送給中國國民黨的全國黨代表,請您道歉、還錢。如果是您個人出的,也請您公開出具購買證明自清。

如果您不回答以上提問,也就是您默認且證實:您先生傅崐萁被中國國民黨考紀會寬鬆放過賄選行為中的賄選證物「醬油」,就是您侵吞公款圖利自家丈夫的事實。

提醒您,如果您不屑回答小民的提問,為保全花蓮縣民的權益,只好請您到法院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為花蓮公民,政治評論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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