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是終審法庭?

台籍空姐與義大利商人有關八歲女兒監護權的官司,空姐輸掉官司後,女兒向總統求助,憲法法庭裁定暫時停止執行處分,女童暫時不必回義大利,理由是兒童身心發展權與憲法權利息息相關。姑不論憲法有無兒童身心發展權的規定,官司確定了,還可以由憲法法庭翻盤,不知道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還是憲法法庭才是終審法庭?

空姐曾自錄影片向男方喊話。(記者許國楨翻攝)

空姐曾自錄影片向男方喊話。(記者許國楨翻攝)

 

以前國民黨有個天才,不小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留下笑柄。隨著他過世,這句話應該改為,法院是大法官開的。大法官想處理的確定案件,他們十五個人講的才是最後最好的見解,以前的判決,不管誰輸誰贏,僅供參考。這是我們該有的司法制度嗎?憲法有賦予他們如此高的權力嗎?合乎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嗎?恐怕留下迷團。

台灣有三十八個死刑犯,不執行的理由說是他們聲請死刑違憲的釋憲,在未出爐前不執行,這就是官場現形記。早在沒有憲法法庭審理確定裁判前,所有死囚已經過了很長時間不執行,且所有非常上訴及再審已走完,還是拖了很久沒有執行。這些確定案件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除非有援用大法庭的見解,或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四日以後才送達的確定案件,憲法訴訟法施行前,以前確定的案件,根本不符合憲法法庭裁判的要件,卻以此為藉口,只能說天才啊!

如果下任總統是主張快速執行死囚,相信法務部長絕對一個月內執行完畢,沒有任何藉口,這就是政治,這就是官場啊!

希臘神話的正義女神、法律女神蒙著眼睛,是希望審判依照理性,不受恩怨仇恨及外界的事物左右,拿著天秤是公平審理,不只顧及被告,也照顧被害人或其家屬。台灣的司法別說有正義女神的正義,已經受到政治、媒體影響,天秤往哪裡歪,搞不好大法官都不知道,還自以為是。

別說了,台灣的審判他們大法官最大,以後會有許多確定案件擠爆憲法法庭,他們會很忙,就讓他們既偉大又忙碌吧!

(作者為律師,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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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莊勝榮

莊勝榮
律師、前民進黨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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