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審預算 國民黨無聊政治秀

 

正值二○二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立法院審議期間,根據報載,中國國民黨黨團以公投行政不中立為由,揚言即刻開始停審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從憲法乃至預算法來看,既荒唐又無聊。

首先,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議決預算案乃立法院重要職權之一,其意義在於期待立委肩負起「國庫守護者」角色,幫納稅人看緊荷包,並防範行政部門預算浮濫編列。中國國民黨黨團立委諸君將嚴肅的預算審議職責當作兒戲,恣意拿跟預算審議無關的事由罷審預算,此舉顯屬「不當連結」,荒唐不已。

其次,從我國預算法制而論,前述罷審預算宣言,充其量不過無聊的政治秀而已。詳言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倘若未能於新的會計年度開始前審議完竣的話,並不會造成如美國聯邦政府預算僵局般造成政府運作機能麻痺的結果。根據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在支出部分,原則上仍依照依已獲授權的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履行法定義務收支也不會受到影響,僅有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才會發生「卡關」效應,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

在野的中國國民黨怠忽職守、罷審預算的結果,事實上等同於幫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在預算執行上大開方便之門。即便行政院有若干不合宜、編列浮濫支出,也能在前述「已獲授權的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條款護航下,繼續動支。至於在另一方面,倘若被卡住的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倘若又真是跟人民權益或地方公共建設息息相關的話,責任追究起來,肯定不會是算在執政黨頭上。試問中國國民黨黨團立委諸君們,真的把罷審預算的利弊得失想清楚了嗎?

(作者是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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