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核廢料處置的荒謬論點

依11月23日自由時報「馬批不懂核廢 侯回擊:我非常了解」報導,馬前總統22日出席「用過核燃料處理論壇」致詞時提及「核四廠興建時就有完整規劃,低階核廢在貢寮山上挖了一個大山洞,可容納兩萬桶低階核廢料,使用40年;至於高階核廢使用美國的處理方式,先存放在核電廠水池中大概15五年,再放到乾式儲存槽25年,一共40年。」

又指出,「目前在核能技術日新月異進展下,國際間對核廢處理早已從如何儲存,進展到回收再利用的階段,甚至無需再製就能使用核廢,新北與宜蘭兩位地方首長的疑慮其實可以放下。」

前總統馬英九(右)22日出席「用過核燃料管理論壇」時表示,核廢料的議題各方關注,也是反核人士攻擊的焦點,不斷被泛政治化,新北市、宜蘭縣地方首長就是不了解核廢處理過程,而反對重啟核四,令人遺憾。左為重啟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中央社)

 

前述馬前總統的論點有探討之必要,低階(低放射性)核廢料包括核電廠員工使用過的工作服、手套等。高階(高放射性)核廢料為使用過的核燃料棒。低階、高階核廢料的處理、最終處置方式完全不同,不容混淆。

有關高階核廢料,《新型核能技術—概念、應用與前景》周志偉編著,第80~81頁指出,為了防止核擴散,到目前為止美國核電廠的燃料循環技術一直堅持「一次通過」的技術路線,就是對從核電廠反應爐取出的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不再進行分離和回收重金屬的後處理,而是經過適當長的冷卻後,用特殊的容器整體封裝後,再進行地質深埋處置。美國曾經提出建造猶卡山(Yucca Mountain)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結果失敗。

我們了解,「MOX燃料循環」是目前法國、日本等一些核電廠中嘗試採用的一種核燃料循環技術,就是把用過的低富集鈾燃料從核電廠反應爐取出,經冷卻一段時間後進行一次後處理,除去裂變產物和次要錒系元素並回收易裂變材料和可轉換材料,並將分離出的鈽(Pu)和鈾(U)重新送回燃料加工廠,製成MOX燃料。

平心而論,馬前總統所稱「回收再利用」、「無需再製就能使用核廢」等技術。此種技術在台灣核電廠無法適用,因為核一、核二、核三、核四(未啟用) 核電廠的燃料循環技術採用美國式「一次通過」的技術路線,而不是法國式「MOX燃料循環」技術,其理甚明。

又馬前總統指稱「高階核廢使用美國的處理方式,先存放在核電廠水池中大概15年,再放到乾式儲存槽25年,一共40年。」那以後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例如地質深埋處置,需要人口極稀,雨量極稀,無地震等條件,要到台灣那裡找這種地方呢?除非把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送到中國戈壁沙漠貯放,或者成為中國製造核武器,例如鈽彈的原料,你同意嗎?

(仲裁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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