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輸了,就罷免報復?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 (來源 中央社)

 

罷免制度自1975年出爐後,一開始因為成立條件嚴苛而形同虛設。2016年11月29日大幅降低罷免通過門檻後,罷免已非不可能的任務,尤其在韓國瑜被罷免高雄市長後,開始出現密集罷免案,讓人擔心罷免是否已走火入魔、形同兒戲?

有人或許會說:不就同樣是罷免案嗎?有一,為什麼不能有二、有三?

殊不知,同樣的罷免案,本質與內涵卻大不同。罷免案觀察的重點,應該不是罷免案結果如何,而是更基本的:罷免有沒有正當性?有沒有報復性?是不是純政治操作?

以今年1月16日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與2月6日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為例,當事人是認真監督市政還是不務正業、有虧職守?是踴躍出席議會並熱烈發言,還是出席率偏低、在議場老是當啞巴?議會質詢內容言之有物還是空洞、荒腔走板,甚至於一再放棄質詢權或質詢總是變護航?審視這些問題後,罷免的正當性或報復性,就昭然若揭了。

回頭看看韓國瑜的罷免案:韓國瑜2018/12/25就任高雄市長後,日上三竿才出門辦公有之,中午過後才上班也有之;2019/10/16開始請長假,投入2020年總統選舉;2020/1/11總統大選落敗後,才重回高雄市府上班;2020/6/6遭高雄市民以939,090高票罷免。上任不滿一年就落跑想更上層樓,騎驢找馬又拒絕辭職參選的韓國瑜,有沒有怠忽高雄市長職守?罷免期間,民進黨黨主席有沒有明目張膽對韓國瑜喊殺喊打?當初輸給韓國瑜的陳其邁,有沒有公然站在贊成罷免的那邊助一臂之力?

再看看10月23日將進行投票的台中立委陳柏惟罷免案。中國國民黨像失心瘋一樣投入,當初對戰失利的前立委顏寬恒,竟以志工身分投入此次的罷免活動,可說連「選輸了,就罷免報復」的瓜田李下都不在乎。此風,可長?不可長?

坦白講,在藍綠盤勢均力敵甚或差距一、二成的地方,選輸了,要政治操作報復性罷免,其實都不難成案。最後決定罷免是否通過的關鍵,可能不是看當事人的稱職與否,而是看贊成方與反對方動員力道的發揮。這是當初罷免立法的初衷用意所在嗎?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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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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