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限還有更下限,不能造假很不方便?

公文應提供可編輯檔且去除浮水印?不能造假很不方便?

昨天的杯葛,國民黨除了在議場鬧事外,還同步提出了近兩百案的臨時提案企圖想要用案海戰術癱瘓議事,內容幾乎都是垃圾提案。本來不想浪費時間細讀,但基於職責還是要了解一下,結果只看到第二案就實在忍不住要罵人了。

國民黨的提案中寫到,公文僅提供無法編輯的pdf檔,且加註「僅供立法委員參考」的浮水印,這樣的做法「不友善」,應該要提供可編輯檔,我實在看不懂,你不是發文單位,要編輯公文做什麼?扭曲原意製造假新聞嗎?

說起造假,我就想到將近十年前的宇昌案,國民黨為了誣陷蔡總統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就參與宇昌投資,塗改附件檔名故意誤導日期,當時還好原本的文件都還留著,才沒有得逞,若真如國民黨要求提供可編輯公文,以後不就死無對證,愛怎麼造假就怎麼造假,擾亂社會安寧。

宇昌案重創台灣的生技產業,堪稱假新聞的經典,有過前科的國民黨提出這種案子,不知道現在又想要惡搞誰?國民黨造假的事件我見多了,但實在沒想到有天會看到這種「讓我方便造假」的要求,百年老店持續創新,下限還有更下限,不知要生氣還讚嘆才好!

< 資料來源:林俊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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