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應獨立,還是要分食政治權力?

國民黨不能記取失敗教訓嗎?

七言絕句(趙少康組戰鬥藍有感)

民主工程千萬關,邯鄲學步在台灣。
自由輿論非無度,權力分離是一環。

正常民主國家,行政權力有議會、司法及輿論監督,以避免國家權力腐化。

國家所以在法律上容許議會議員的言論免責權及免受逮捕的自由,所以尊重司法獨立及給予媒體一定的尊重,乃係行政權力、議會權力、司法權力及輿論,都是獨立的、分立的。

媒體作為第四權,也應是客觀獨立的。

如果媒體本身就是政治權力的一部分,參與政治權力的競逐,那麼媒體就失去了客觀性和公正性,整個國家的言論秩序就會流於混亂,整個社會沒有理性和價值。本來媒體與司法,都是是非的判斷者。如果媒體本身由公親成為事主,媒體就不再是媒體,媒體就不再是被尊重的對象。當媒體參與競逐政治權力,整個民主秩序和是非秩序就產生混亂和失序,從而整個國家理性不再,是非不再,永遠只有立場和權力,只有嗜血和殺戮。這不是文明國家應追求的。

在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法上,凡司法人員與司法當事人有若干等血親或姻親的關係,或有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就應迴避。這是為了避免司法不公正,使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

同樣的,媒體人本身加入政黨也就罷了,竟然媒體自己立場鮮明,聲明偏向一個政黨,而去組一個戰鬥藍,向另一個政黨作挑戰。把公親變事主,把民主的體系和分立制度搞亂,把判斷是非的輿論,變成立場的殺戮戰場,而國人不以為非,台灣的民主,將不再進步,而只是沈淪。

試問,如果司法人員只為特定政黨服務,只看顏色,不看是非,人民怎麼看待這個法官?同樣的,媒體人大剌剌的聲明偏向一個政黨,而且聲明要組一個向另一個政黨戰鬥的團隊,這個媒體還是媒體嗎?這個媒體的言論會是公正客觀的嗎?這個媒體人應被尊重嗎?這個媒體應被文明的法律保護嗎?就像一個法官大剌剌的說,我就是劊子手,透過司法手段整肅異己,而且我要組一個團隊來整肅異己,你怎麼看這個法官?這個法官會不會被彈劾掉?

2019 年,韓天台嚴重介入國民黨的總統初選,就如同郭台銘說的,蔡姓老板想要成為 king maker,結果國民黨選出一個最爛的總統候選人,人人怕韓國瑜選上總統,使蔡英文擁有 817 萬張選票。今天韓天台退出系統台,成為網路媒體,趙少康乘機取代蔡董,要成為 king maker,國民黨不應戒慎恐懼嗎?

圖片來源:取自中天新聞畫面

趟少康是舊時代的人物,從新國民黨連線、1994 年台北市長選舉造成的省籍對立和分裂,直到成立新黨,一路走來,走的都是深藍路線。這個舊時代的人物,又要 king maker 出一個或一群深藍的國民黨政治領袖,國民黨還想再執政嗎?

像首都市長每天吃飽飯沒有事幹砲轟中央,還有擁有龐大的媒體,公然介入政黨的權力鬥爭,這種民主,全世界只有台灣有。如果人人不以為怪,那麼台灣民主的未來,只能自求多福了。

原文出自魯直論壇,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 資料來源:《芋傳媒》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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