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也可以是光榮的

 

坐牢都因作奸、犯科,所以入獄當然是恥辱。但台灣歷史特殊,因公義或眾人利益坐牢,則是光榮的。這種傳統是從日本時代的「治警事件」,蔣渭水、蔡培火、蔡惠如…等入監開始。此事件常被與「美麗島事件」相提並論。

這起1923年發生的事件,日人秘密逮捕台灣文化協會菁英。和國民黨1979年製造美麗島事件一樣,要將台灣反抗主力一網打盡。日人封鎖媒體報導,國民黨則傾力醜化被逮捕者。但論規模、判刑輕重,國民黨則顯然狠毒、殘暴得多!

治警事件逮捕41人,傳訊58人,起訴18人。最後判刑確定,最重是蔣渭水、蔡培火四個月。蔡惠如、林幼春、林呈祿等五人三個月,以外是罰金百元或無罪。

1924年10月18日「治警事件」二審辯論結束後。前排坐者六人皆為日本辯護律師,第二排左起陳滿盈、葉榮鐘、蔡惠如、林呈祿,葉清耀。第三排左一蔣渭水、左上圈一林幼春、圈四蔡培火。

 

美麗島事件光是軍法審判八位,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十四年,林義雄、張俊宏、呂秀蓮、陳菊、姚嘉文、林弘宣各判十二年。司法判刑37人,分獲七年、四年、三年…等徒刑,最輕十個月。

美麗島事件還發生林義雄家門血案,其母和雙胞胎女兒被殺,長女奂均被殺得奄奄一息。當時林家24小時被特務、警察監控,血案迄今未破!

治警事件是因蔣渭水…等籌組「議會設置期成同盟會」,違反日人的治安警察法。美麗島則被控叛亂。統治者都是借機懲處反抗者,並期望達成殺雞儆猴目的,但都沒有成功,反而刺激台灣人反抗運動更波瀾壯闊展開。

治警事件在訴訟間,台灣人踴躍旁聽、關心。第一審日本法官堀田真猿判決全部無罪,二審才判有罪。當大家知道這些反日義士難逃牢獄之災後,紛紛發起宴客、聚會等「慶祝」活動,要表揚他們為義受難,逼得日人在判刑確定當天即令發監執行。

清水的蔡惠如從家中出發,兩百多人送行到車站,沿途被鄉親一路簇擁,紛紛向他致敬。他搭上火車,經過沙鹿、大肚、追分、烏日等站,也都有人在站中揮手相送。抵台中車站,人潮洶湧外,還鞭炮聲大作,日本警察驅趕、壓制無效。

蔡惠如率著群眾,從新盛橋通〈今中山路〉浩浩蕩蕩的緩步前行,沿途不少商家站立門口致意,走到今之三民路左轉,抵台中醫院探望同被判刑三個月,但生病住院的林幼春。之後群眾又陪他到台中法院報到,他昂然、驕傲走進台中監獄。

這是台灣人「因義受難,光榮入獄」的開始。美麗島受害人被逮進監牢時,台灣人來不及向他們致敬,但他們出獄時卻享盡英雄風光。黃信介、張俊宏還全島巡迴舉行「鑼聲若響」,車隊所到之處、鑼鼓喧天,群眾大會,每場都數以萬計,歡聲雷動。

當反抗者為義受難、入獄,不再是羞愧,不再是恥辱時,這個民族就即將出頭天了。香港加油!

我講述台灣文化協會系列節目,第三集「治警事件」7/25〈日〉上午10時至11時,快樂聯播網播出。

< 資料來源:陳彥斌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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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彥斌

陳彥斌
前《自立晚報》記者、前《台灣日報》中部採訪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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