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一度拿出港澳版本

圖為復星醫藥位於上海的總部。(中央社)

圖為復星醫藥位於上海的總部。(中央社)

政府與民間企業機構這次合力完成的德國BNT疫苗採購協議,過程中其實暗礁不斷,其中最嚴肅的一件,應屬做為大股東同時又是所謂「大中華區」代理商的中國上海復星醫藥,曾經在與台灣各方議約交涉之際,一度拿出該公司與中國港澳特區所簽訂的合約版本,要求台灣比照適用,險些讓整個洽購案就此破局。

這是在七月六日左右的事情,距離十日凌晨完成簽約,相隔沒有幾天。由於台灣幾方一致的堅持,才促成版本的修改,排除爭議條文,使採購協議得以達成共識,完成最終的簽署。

港澳版本最大的問題,不只是將台灣矮化的政治性傷害,更在於國人疫苗安全數據可能為中國政府掌握的高度風險。各國的武肺疫苗採購,都是由中央政府與疫苗原廠簽訂法律免責與疫苗數據通報的相關規範,而上海復星與港澳之間則不然,港澳政府是與上海復星這個代理商之間簽署以上權利義務關係,而非德國原廠。

根據港澳的條文,上海復星的上級主管單位,也就是中國衛健委,可以合法取得港澳人民的醫療健康個資,以及在施打疫苗後產生的安全監測與不良反應資料。台灣如果採取這個模式,等於中國政府得以掌握台灣人的醫療隱私,可以想見任何政黨的支持者恐怕都無法同意,更不要談中國個資保護低落等其他的衍生性危害。

於是上海復星傳來這個版本,要求我方台積電、鴻海直接比照相關條款來議約時,台灣這邊幾個參與洽約的單位,很快就達成:寧願拉倒,也無法再繼續下去的共同立場。

上海復星為什麼要做這個提議?往善意想,可能是上海復星投資德國BNT至今,中國政府並未批准其在內地的緊急使用,只有出售疫苗給港澳的經驗,此外別無任何的模式可以依循,於是以為照抄就好;但若往惡意想,會不會是來自中國政府的授意,則不得而知。然不論是哪種情況,基於武肺疫苗的採購條款,不少直接涉及政府公權力,不可能任為同意。尤其上海復星只是代理商,並非製造商,包括應該由原廠與我國政府交涉的藥害免責授權、相關醫療資訊的收集,都不是代理商有權越俎代庖的,在執行確實困難下,可以理解上海復星何以會同意讓步。

台灣不接受港澳條款,中國這次又為什麼不再從中作梗,持續拖延?一個很關鍵的原因是客觀條件已經發生變化。如果是五月中台灣疫情突然爆發當時,台灣由於疫苗到貨量極度匱乏,中國卡台灣,確實可以造成極大的複合式壓力,但是七月的此時已經不然。一方面是台灣的疫情逐漸穩控到二位數;另一方面是疫苗到貨量,隨著美日友邦的大額捐贈,或是自購疫苗的逐漸抵台,貨源已經大增,台灣社會業從「沒有疫苗」走到「什麼時候輪我打疫苗」的階段;再加上高端、聯亞兩家國產疫苗先後進入審查程序,時間拖愈久,中國以疫苗箝制台灣的籌碼將愈來愈小,不如讓上海復星在此時賣個好價錢,恐怕也是不得不然的理性計算。

中國國台辦很退步,昨天他們說:這次的台積電、鴻海買到BNT疫苗,讓中國卡疫苗謠言不攻自破。詭辯要成功,憑藉的是嚴密的邏輯,講這種毫無邏輯的傻話,證明中國的公然謊言才是不攻自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新聞幕後》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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