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玩樂政治的背後是什麼?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於五月底遭士林地檢署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潘本人認罪,返還二○○八年至二○二○年透過人頭助理盡納私囊的三百卅三萬元,希望能輕判。檢方指出,潘懷宗會用人頭助理去貪污,是嫌每月兩萬元為民服務費不夠,這些貪污的錢都用在水電費、贊助鄰里自強活動、紅白包。

以一位曾透過廣播節目走紅,目前中廣還在廣告時段叫賣其談話內容的台北市議員,也會以錢不夠用把歪腦筋動到人頭助理上,去撈油水,遭到偵結後又能一口氣把不法所得繳回。之所以會如此,就是不想用私房錢去填補,但為了選票又不得不如此,因為所有民代都如此,便只好用人頭助理去由全民買單。

基本上,類似手段許多民代都在玩,惡劣者就中飽私囊,且不分政黨;至於沒用人頭助理撈錢者,有可能是家產甚豐,當上議員也能得知政府土地開發內幕,先下手為強也是手段之一,為建商服務得到一些好處也是管道。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起訴。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起訴。

 

 

在幾乎天下烏鴉一般黑之下,給選民甜頭、養社團,然後把連任當成錢滾錢的生意,就是金權腐化已深植人心。那回頭要反問,這些大家都如此的行為,不就是交相賊嗎?筆者曾在行政區的社團婦女或社區會議上,看到趕場跑腿市議員豪爽地說:這條我出,然後台下報以掌聲鼓勵。至於開會免不了的吃喝和送禮物,基本上經費都來自納稅人,有些弄的合法(例如買菸酒和檳榔過不了關,就要在收據上開立買汽水和點心),有些就如潘懷宗搞人頭助理去贊助。

但這並不是說潘懷宗很衰,又或者不會玩,甚至偷吃不會擦嘴,而是要選民自省,我們到底要民代為我們做什麼。此外,現在許多正在做的事和花的錢,真的有意義嗎?還是讓一堆小圈圈的人在那自爽自嗨又樂此不疲。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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