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中國武統 是教唆犯罪?

 

刑法第廿九條第一項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同條第二項則規定「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當賴岳謙在中國央視節目上說「台灣軍隊根本就是紙老虎」,武器落後中國數代、軍隊訓練強度低落,國軍軍官思維活在五十年前的思維,而非現代戰爭思維時;當邱毅在中國的電視節目上公然呼籲武統,更嗆聲中國導彈應對準台獨首惡份子蔡英文時;當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表明要發展紅色隊伍,宣揚和平統一,號召陣前起義,要當中國共產黨的內應,意圖顛覆台灣政權時;這群人不但是教唆犯罪,更是明顯觸犯外患罪。

唱衰台灣,鼓勵中國武統台灣,這絕對不算是言論自由,不該將這群人的大放厥詞,以市場機制交給閱聽人評斷的理由來「縱容」,更不是諸多法匠面對諸多假訊息造謠時,以沒有引起社會紛擾裁定無罪來「輕忽」。

面對中國獨裁政權,全世界民主國家均已警覺其侵略性與危險性,紛紛合作共組「抗中聯盟」予以圍堵。三月中旬,美日高層會晤,譴責中國威脅,將中國日益激進的軍事行動稱為「脅迫」和「破壞穩定的行為」。結果,台灣內部總有一群人不斷與中國唱和,高舉「言論自由」的旗幟當作保護傘,行擾亂國家團結、造謠添亂之實。

賴岳謙曾任大學教授,現在淪為中國傳聲筒。統促黨成員在台灣這塊自由民主的土地上,朝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潑紅漆,惡意對挺香港反送中遊行的香港歌手何韻詩潑灑紅漆,這些人將台灣的言論自由當作保護傘,替極度缺乏言論自由的中國共產黨行打壓言論自由之實,這是言論自由的警訊,更是國家認同錯亂的悲哀。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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