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核電廠風險與重啟核四

汪志堅教授4月16日發表〈從福島核廢水正視核電廠的風險〉一文指出,一面質疑日本將核廢水排入海中,一面支持核四重啟,這中間的邏輯,未免太跳躍了。福島第一核電廠的事故,正是核電廠的風險;支持核四重啟,又不願意接受萬一發生事故,就是這樣災難性後果,這種只要核電好處、不考慮核電危險的思維,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在核電廠運作過程,如有人為不慎因素,導致核災,相當可怕。而核電廠正常運作,其所產生「核廢水」的排放大海,產生海洋的核汙染問題,不容忽視。尤其是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目前仍然無解。貯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目前產生了「核廢補償」問題,這些核廢料的移除,很難善後。

支持核四重啟,又不願意接受萬一發生事故,就是這樣災難性後果,這種只要核電好處、不考慮核電危險的思維,實在令人難以想像。(資料照)

對於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束手無策之際,有人倡議「重啟核四」議題,想透過公投方式解決。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先生曾經表示「被統派才有資格談廢核」參照《哪來的芒果乾?》(2019年12月出版)第201頁,他把「廢核」與統獨牽扯一起,令人難解。

《我們經不起一次核災》(2012年8月三刷)第60頁指出,核四廠因為是大拼裝貨,日本專家參觀時也在搖頭,對於分包體制及施工管理,一百分只給了三分。台灣的原能會說無法保障核四安全。3月15日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在立法院表示「現階段核四不符合原能會的安全要求。」那麼你認為「重啟核四」合適嗎?

本人認為「重啟核四」議題,應該以科學的精神與方法來解決,才是上策,利用人民公投進行政治炒作,不是文明法治社會應有的常態。現在政客們想要「重啟核四」,台灣人民不會這麼好騙了!

(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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