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傷口「撒硫酸」的花蓮地方法院?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在花蓮秀林鄉的清水隧道出軌,造成五十人死亡,一百六十餘人輕重傷送醫。如此嚴重死傷震驚國內外,行政院下令全國降半旗3天追思,舉國哀悼;為清明節連假蒙上一層永遠難以抹除的哀痛!真是「清明時節路斷魂」!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在花蓮秀林鄉的清水隧道出軌,造成五十人死亡,一百六十餘人輕重傷送醫。(中央社)

 

然而花蓮地方法院法官,竟然審酌與被告的利害關係,認勾串之風險並非重大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命被告五十萬交保。簡直是在為此傷痛的台灣人撒上比鹽巴還要痛的硫酸?

在案情都還沒釐清之前,為何法官如此輕率讓唯一的嫌疑犯交保?檢調單位尚需釐清、調查:

1.快要完工的工地,當天亦沒有工事在進行,李義祥當天去工地的原因何在?

2.從空拍的工地來看,可以停放工程車的地方很多,為何去停放在靠近鐵路的危險邊坡?

3.如此的地形,又是重量不輕的工程車,即使是一般簡單的經驗,拉手煞車與防滑的舉措應該會是習慣性的動作;這種輕忽是否有目的存在?

4.從太魯閣號車頭被削掉一半的情況,撞上工程車的時間可能也是剛剛滑落的時間,這種巧合時間之精準是否經過算計?

5.李義祥的公司與台鐵、地方利益的關係為何?

義祥工業社吊卡車滑落邊坡遭台鐵太魯閣號撞擊,負責人李義祥(中)交保後用黑色小包包遮住離開。(資料照)

 

以上諸多疑點,法官輕易為其交保?更無視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時所提出的各項羈押的證據資料?台灣人對司法的信任再度灼傷!恐龍法官永遠存在封閉不知人間疾苦的世界,花蓮地方法院是在傷痛的死、傷者與其家屬,甚至台灣人身上撒上硫酸!

(大學助理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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