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掩蓋的中國奇蹟之二

農村貧窮,造成教育衛生方面的公共設施差距擴大,而文化教育的欠缺,又加深貧窮的現狀和世代相傳。(圖︰歐新社)

金鐘/開放網主編

〔中國的貧窮: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一、脫窮速度遠遠落後於致富發展:對比一九八五和二○二○這段卅五年的GDP總值與貧窮標準的變化:一九八五年GDP總值三○九八萬美元,二○二○年已達十五.六五億美元,增長五十倍。貧窮標準(人民幣)一九八五年為二百元,二○二○年調高為四千元,增長二十倍。兩者相差三十倍!換言之,按照GDP即整體經濟的發展速度去關注人民的貧窮狀況,以五十倍的增長率計,今天的貧窮線應該不低於一萬元。中國的樂觀主義者,應該看到西方今日普及性的富裕,不是暴發而得。

二、當局有責的貧富懸殊政策:鄧小平在推行改革開放時,公然號召要「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給那些靠近財富與各種權力的人,以捷足先登的機會,此起彼落的貪污腐敗案例,越來越驚人出現。從百萬級到數百億的巨貪,包括基層和國家上層幹部。而早期貪污幾萬元的廣東縣委書記被處決的事再也看不到,結論也許就是一位政協常委說的:中國權威報告顯示,○.四%家庭掌握七十%國家財富,財富集中高於美國。經濟學家郎咸平二○一九年說,中國富人佔五%約七千萬人,他們銀行人均存款四十七萬元。另九十五%人均存款二.四萬元(其中四十%的人存款為零)。二○一八福布斯榜更指出,中國最富有的一百人擁有六四三○億美元,超過底層四.二五億人擁有的六三七○億美元。

三、城鄉分化加劇、三億農民工崛起:「城鄉差別」曾是中共打天下的有利條件和改造的目標。但七十年來,原來佔人口四分之三的農民,成為近三十年經濟高速發展的剝奪對象。中共決定開門引資(這是違背傳統反帝反資原則、也是毛時代鎖國原因之一),外資外貿的最得益者,自然是經濟基礎較好的沿海地區,國家投資也向沿海傾斜,農村不及其十%。深圳等「經濟特區」的設置,最鮮明地宣示要將廣大內陸置於暫時放棄的戰略地位。結果貧富懸殊加大到內陸收入僅及沿海的三分之一。二○○一年中國加入世貿(WTO),成為「世界工廠」後,大量的內地貧戶成為「農民工」大軍,改變了農村人口結構,但仍然有李克強說的六億低收入人口,其中包括約二億貧窮農民。

政府統計:二○○九年人均收入,城市人口一萬六四○○元,農村人口五四○○元。而農民工總數(包括外出與本地城鎮者)為二至三億人,其人均月收入可達三○○○至四一○○元,約相當於西北農民一年的收入。

四、貧窮與文化愚昧隨行:農村貧窮,造成教育衛生方面的公共設施差距擴大,而文化教育的欠缺,又加深貧窮的現狀和世代相傳。中國重視掃盲,現有文盲還有八五○七萬人,年增五十萬。有二百餘縣城,竟沒有一家正規小學。四川涼山一個叫做懸崖村的地方,最近被搬遷到平居的新樓,掛上「搬出大山挪窮窩,遷出幸福新生活」大紅標,成為脫貧的樣板。宣傳說這個「祖祖輩輩居住」的村子,小孩子要在大人陪同下攀登八百米的懸崖,才能去上學。其實,這個故事早在獵奇的電視節目中見過,那樣驚險的畫面,早就被人罵過(包括筆者):蓋了那麼多高樓大廈,為什麼不幫這個小村落改善一下處境!讓孩子們冒生命危險去上學——這樣的事居然幾十年無人理會,簡直匪夷可思!還有臉拿出來做脫貧的炫耀!此例可以推想共產黨的天下還有多少「人間奇蹟」有待發現。

五、被剝奪的憲法權利—遷徙自由:城市化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不可避免的過程,也是擺脫窮鄉僻壤的必經之路。現在中國至少有二至三億名農民工,他們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在三大產業尤其是在第二產業,到處都有他們的身影。他們以簡陋的行裝為二十世紀中國不曾有過的時興行業打工,造成龐大的「新工人階級」隊伍,為中國千年小農國改變了成分(中共八大透露黨員成分六十九%為農民,工人只有十四%,大損觀瞻,從此不敢再提)。雖然,他們可以領取貧窮線以上的工資(約合美國工人的百分之二),但卻沒有正式工人的其他待遇,最重要的是遷居城市的戶籍。無戶籍無異於失去家庭的各種權利。

中共和某些專制政權一樣,嚴控人民的居住自由,正如赫魯曉夫主張開放邊界所說「我們建成人間天堂,將工人農民趕進去,還加上七把大鎖」。中共在一九四九年《共同綱領》和一九五四年憲法,都明確規定「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但一九五八年對人民的戶口流動實行嚴格管制,一九七五年憲法正式取消有關「遷徙自由」的規定,這一文革的惡法行為至今沒有改正!雖然,出國及移民權利已大為放鬆,但農民工仍然是戶籍限制的受害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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