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口罩業者的罪與罰


刑事局16日宣布破獲中國製偽標MIT口罩案 ( 中央社)

 

台灣只送不賣、援助邦交國與國際盟友的防疫口罩,可說是享譽全球;口罩邊緣的MIT標誌,更是品質保證的光榮印記!遺憾的是,這個得來不易的無價品牌,已遭少數口罩國家隊不肖成員與若干口罩公司的惡意攪和而出現污點!

像加利公司將中國製口罩混入實名制口罩通路中,事發後,負責人林明進一開始還大言不慚「中國口罩都是工業級品質比國家隊好」」、「我以口罩國家隊為恥」!經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約談後,才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的。

像豪品公司於八月自中國進口990萬片一般口罩,重新包裝後,混充台灣生產醫療用口罩賣至消費市場,估計轉手可賺6720萬,可謂大賺黑心錢。

它如富達實業社購進並販售的口罩,乃偽造成來自口罩國家隊宏瑋醫材公司的仿冒品;捷鉎公司自中國、越南進口一般口罩,假冒MIT醫用口罩販售;漢賓公司私設地下工廠,將製造之口罩裝進偽造的口罩國家隊「台灣優紙」的外盒包裝後,流入市面販售;勤達醫材公司將中國製口罩放進馬來西亞包裝盒裡。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口罩相關業者,趁武漢肺炎疫情大發一筆口罩財,本無可厚非;但是,口罩是台製、中製、越南製、大馬製,好歹給標清楚、講明白吧?否則,本以為乖乖聽防疫國家隊的,實名製或藥局買的口罩在公共場所、密閉空間都戴好戴滿了,既自保也保護他人,應該趴趴走也萬無一失了,誰知道、誰想到,戴的赫然是惡名昭彰早經歐盟國家認證的中國口罩?戴了等於白戴(甚至於比不戴還糟),這防疫破口,誰敢打包票不會出問題?萬一鬧出人命了,追根究柢,口罩業者沒責任嗎?人命又怎麼個賠法?


所以,要說的是,這樣打著台灣口罩旗號,卻破壞台灣口罩信譽的仿冒罪行,無良業者的罪責,謀財外還應該加上害命!

單純的謀財,偷雞不著都要蝕把米了,何況可能衍生出害命的罪行?那販售無良口罩的,沒被捉包,黑心錢自是安穩落袋,不幸東窗事發,就原價退貨,無良貨主簡直毫髮未傷。像加利林明進的350萬元交保金,豪品呂姓業者區區200萬元交保金(外加最重罰兩千萬元),對不肖口罩業者會產生震撼的遏止作用嗎?把國家口罩隊的品牌價值置於何地?將仿冒口罩對無辜消費者生命的可能危害視若無睹嗎?

在歐美先進國家,買的食物、食品、藥品、用品出問題,不是原廠商原價收回或免費更換就可以善了的(今年六月,美國法院即以滑石粉為基底的嬰兒爽身粉會導致卵巢癌、「在知情狀況下,向消費者出售含有石棉的產品」、「必須有高額的懲罰性賠償才能產生效果」為由,判定嬌生集團支付21億美元的天價賠償金給密蘇里州22名原告)。旅客拎個仿冒的LV包被美國海關攔下,更不是放棄仿冒品就可以輕易脫身的,這麼普通的消費者保護機制與智慧財產權觀念,那一天才能在台灣出現?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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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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