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立法院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公聽會

現在立法院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公聽會

我看到中國側翼的民眾黨、時代力量,不斷召開所謂的公聽會,還譴責行政機關拒絕出席。更扯的是,時代力量網軍居然拿開會通知來亂帶風向。但,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所謂的立法院公聽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規定很清楚了;需要在委員會召開,就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由召委,或1/3席次的立委連署並經議決通過,才能召開。而且開會通知要在5日前送達。

所以,民眾黨、時代力量所召開的「公聽會」,完全不合法。

首先,萊克多巴胺容許量還沒送進立法院;這是備查案,如果要改列審查,至少要有15位立委連署,於院會提出。

而現在立法院還在休會中,尚未開議,也沒有委員會。到底是要怎麼開公聽會?

況且,這些所謂的開會通知,都是個別立委發的,連委員會的1/3(4-5席)都沒有;更別說是今天發、明天到的通知,是要叫鬼來?

這種不倫不類的所謂公聽會,其實就只是記者會。行政機關有什麼義務出席個別立委舉辦的記者會?少開玩笑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8

< 資料來源:曾韋禎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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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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