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斷網路假消息 法律戰是世界趨勢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

今年十月初筆者至阿姆斯特丹開會,會中遇到兩位美國法學教授,他們問起,台灣怎麼處理假消息(fake news)?怎麼看待中國在網路上的影響力?筆者一時語塞,想不出台灣目前有哪些做法,可以回覆這兩位學者的關心。

散播虛假不實的資訊,藉以達成特定目的,自古有之,但假消息之所以成為新議題,除了美國總統川普是最大的宣傳手,更重要的是有組織性地、惡意透過網路傳播假消息,對民主社會可以造成的危害,已經歷歷顯現:從二○一六年美國總統大選、二○一七年英國脫歐公投、二○一七年法國總統大選,以及不久前德國東部的反難民暴動…,有心人藉由民主政治中保護言論自由的規則,利用網路科技媒體的特性,低成本且高效率地強化假訊息的影響力與穿透力,以達成特定的政治目的,不但證實有效,也早就讓傳統上僅考慮主流媒體傳播形式的法規,無法應付。

美國、歐盟以及亞洲多國,都在討論如何管制網路假訊息的新形態破壞力,民主國家更為了維護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而小心翼翼。例如,德國選擇了要求社群平台審查檢舉內容的立法;而法國國民議會則在今年初步通過,選前三個月、由法官在四十八小時內快速審查社群平台內容。兩者相較,德法都針對社群平台的強大傳播能量,要求其負起更大的責任。

無獨有偶,歐盟亦在二○一八年三月發表了調查報告,提出包括要求社群媒體強制關閉帳戶、對有毒的內容農場求償,以及加強標誌網路上的不實訊息等做法。而就在上月底,英國和加拿大的國會,也聯合要求社群平台之王—臉書創辦人祖克柏,出席「假訊息」的聽證會。

由上可見,要求社群媒體負起更大的責任,已經是不可擋的趨勢。而各國之所以同時針對社群媒體,要求聽證或立法,正是因為人們逐漸了解,網路工具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認為網路世界是純粹中立的烏托邦主義,刻正深受挑戰。而早年讓這些社群平台,披著「中立第三者」的外衣、免除所有責任的法律架構,恐怕已經不符潮流。

以目前加重平台責任以截斷網路假訊息的趨勢,事實上亦對堅持優質新聞的傳統媒體發展有利。傳統媒體的衰落,和社群平台興起後,媒體只能順著演算法追求點閱率,而無法找到有效的獲利模式,有相當關係。社群平台既得到了傳播媒體內容的利潤,卻不受任何媒體責任的要求,兩者處於不對等的競爭關係 ,也早就是數位世界法規檢討的目標。此外,傳統媒體亦可以扮演網路訊息事實查核的守關角色,與其他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共同維護網路世界的秩序。例如英國BBC早就設立了網路資訊查核專責小組,臉書在美國也和主流媒體合作進行事實查核。台灣政府捨棄「假新聞」一語,改以「假消息」代替,也正確反映出這樣的趨勢:阻止網路惡意假訊息的傳播,民主國家的做法,從來就非針對傳統媒體。

放眼全球,歐盟運用GDPR的域外效力,改變了數位經濟的遊戲規則。美國在美中貿易戰中,多方利用禁售令、「經濟間諜法」、行政權,甚至提出新法案,嚴控中國竊取智財與5G科技。法律戰,早就是形塑數位世界的關鍵。台灣自詡將成為「數位國家」,更應認清,數位世界千變萬化、數位法律日新月異,「放手不管」、「不設罰則」,恐怕只會讓自己成為網軍散播不實資訊的練兵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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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雅綺

江雅綺
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台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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