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與「光榮的孤立」

(讀者或許會認為本文太偏重於理想,只是覺得台灣社會需注入一點理想主義進去。)

人為求利惠,改姓換名,順從他人,不是很體面的事。政府多年來,在中國壓力之下,一直在做的正是這樣。中華民國不能加入「國際貿易組織」WTO,則(被)改稱「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而入;不能參加國際性運動會,則(被)改稱「中華台北」參加。我國如此做,其理由不外:一、可得些利惠。二、可以提高台灣的「能見度」。三、可以避免台灣在國際上「孤立」。

主張正名「台灣」者,可以逐條提出異議。

一、國際組織,若不接受「台灣」,為了尊嚴,應予抵制不參加,一些利惠應該犧牲。

二、所謂「能見度」,不值得犧牲尊嚴去追求。我們應以北歐諸國為範,它們少辦運動會、博覽會之類,但其「能見度」極高,因為其有健全高度的民主自由人權的精神和制度,有完全的福利制度,貧富之差不大,有國際人道博愛的政策。一八七○年普法戰爭法國敗北,其和約極為苛刻,除割讓領土外還被罰賠償五十億法郎,這個數目,就是現在也是天文數字,何況在一百五十年前。大家認為法國將被此巨債壓死,無法再起。不料,法國全民視此為其名譽的致命奇恥大辱,憤怒並奮發,大家拚命努力增產,慷慨捐款,竟在限期前將賠款全部還清,舉世轟動。看到一國的自尊心能造成奇蹟般的偉大成果,重新認識一國尊嚴的重要性,國人或許可以此為鑑。

三、國際機關不願接受「台灣」時,即應抵制不參加,如果因而「孤立」,即是「光榮的孤立」,大家應無畏地接受,使我們後代子孫能驕傲地懷念「我們祖先」為了保持尊嚴,勇敢悲壯地接受孤立於世界,並付出不少代價。此或許能成為世界史之一里程碑。

總之,我們要走的路,只有下面兩種之一:一、為了利惠,隱姓埋名,忍辱任人擺佈。二、為了國家國民的尊嚴,勇敢悲壯地接受「光榮的孤立」,為此付出痛苦代價。

主張正名「台灣」者,應說服多數國人清楚了解國民的尊嚴無比重要,一旦失去尊嚴,該國必會式微。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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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明敏

彭明敏
建國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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