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隻老虎一隻狼如何反媒體壟斷

NCC上月底決議否准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案。圖為台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資料照片
     
江雅綺/台北科大智財研究所副教授

森林裡有10隻大老虎,大老虎們擁有森林裡所有的便利超商店,雖然有時賣的東西品質不優、有時價格比森林外面的貴,但森林中的小動物們暫時也沒有其他的選擇,就這樣,大家一邊跟森林的管理員抱怨、一邊繼續跟大老虎的商店消費。有一天,森林裡有一隻狼,也想開一家超商店,卻被管理員駁回,狼說:「其他老虎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森林管理員說:「因為你一定會跟那些老虎一樣,濫用壟斷市場的力量,只上架你們自己製造的商品,排擠其他業者的商品,對消費者不利,因此不行。」

這個故事,聽來似乎很熟悉?在幾年前的反媒體壟斷運動中,經過許多先進的呼籲與努力,讓社會大眾大致明白了,在我們所收看的電視節目背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能透過兼任代理頻道商或是讓頻道上下架的力量,鞏固自家市場利益甚至影響頻道的言論立場。在這樣的市場結構中,由於消費者無法決定個別頻道的位置與受分配的利潤,頻道缺少動機製作優質的影視內容、新聞呈現也受到各種因素影響、難以公正客觀……遂成為需要政府干預的市場亂象。

政府可以干預什麼呢?在過往各黨提出的「反媒體壟斷法」版本中,都有許多關心媒體產業的先進,曾經多所著墨。不管是溯及既往的媒體結合紅線、媒體資金的來源、公廣集團的擴大、對有線系統台額外課稅或是要求提高自製內容的比率等等,一一都呼應著為了矯正市場失靈、政府可扮演的提供者或管制者的角色。

當NCC近日首次以「媒體壟斷」為由、駁回一家系統和頻道的併購案,也就立刻讓我們想起,所謂的「壟斷」並非新鮮事,而是存在已久的現狀,就跟森林中早有好幾隻大老虎一樣。而NCC有志於打破壟斷,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固然值得肯定,但是個別駁回新的併購案,等同製造特定業者進入市場的障礙,反而讓現在十隻老虎佔據的市場,更加無人挑戰。無意中進一步鞏固了市場不公平的現狀,相信並非意圖反壟斷的NCC所願。

NCC身為通傳產業管制機關,史上首次以「壟斷」之理由駁回併購案,代表管制者願意承擔維持市場公平秩序的責任。在為NCC的勇氣鼓掌之餘,我們更要強調,此時此刻讓市場一律公平非常重要。因為一個管制機關,如果對老虎仁慈、而對狼兇狠,那這個理應維持公平的管制機關,本身可能不慎就成了市場不公的加害者。何況,大概很難有人會認為,在整體產業秩序中趕走一隻狼、而留下十隻老虎,叫做「反媒體壟斷」。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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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雅綺

江雅綺
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台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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