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十八趴、批十八趴、讚

 

領十八趴、批十八趴、讚
要改革一個制度,既得利益者的反對最為有效。圖/中央社資料照

 

許多有良心、有理想的退休公教人員認為退休公教優利存款18趴的制度應該廢掉,但怯於公開批評。主要原因是,這些人一提出對18趴的批評,就被「惡勢力」或無知的民眾取笑為什麼自己還在拿、甚至被逼迫退出18趴,掉入「出師未捷身先死」的陷阱。這種「惡勢力」利用無知民眾得逞的結果是18趴制度原封不動的主要原因。以前蔡英文、蔡丁貴都曾被修理;現連已經退出18趴的劉明新老師也被鄙視、侮辱一番。

我們現在以公共利益的觀點,來看看圍繞在領十八趴、批十八趴、退十八趴的幾個問題。

假如18趴「制度」是不符公平正義、是錯的,那麼下列九種人,哪一種人是推動制度進步的道德力量,哪一種又是阻擋改革的黑色力量?以下以「批」代表「批評並推動廢除」,以「支持」代表「不表示或公開支持」18趴:

一,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二,拒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三,無資格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四,無資格領十八趴,批十八趴,卻批評第一種人「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五,無資格領十八趴,支持十八趴(親朋在領十八趴或政治考量)。
六,領十八趴,支持十八趴。
七,無資格領十八趴,支持十八趴(親朋在領十八趴或政治考量)。也批評第一種人「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八,領十八趴,支持十八趴,也批評第一種人「領十八趴、批十八趴」。
九,領十八趴,支持十八趴,也批評第一種人,甚至批評第二種人;即劉明新老師的批評者。

上述九種人雖然沒有窮盡所有的可能性,但是應該可以涵蓋大多數的人。這九種人中第一、二、三種都是批十八趴的人,其中第一種人準備在制度改革成功後放棄自己的利益,第二種人則已經放棄自己的利益;第一、二、三種人都是明顯的社會進步的力量。第五、六、七、八種都是支持十八趴的人,是阻擋改革的力量;其中以第七、八、九種最為惡劣,因為他們不但支持十八趴,甚至還取笑、恐嚇或攻擊推動十八趴改革的人,意圖使第一種人不敢站出來推動十八趴改革。

第三、四種人都是無資格領十八趴的人。假如他們有資格領的話,他們是不是還會反對十八趴還很難說。所以平均而言,第一、二種人改革與進步意識比第三、四種人還強烈,應該要被稱讚鼓勵。另外,第四種人批評第一種人,可能是自己吃不到葡萄,對別人太過苛求,甚至被支持十八趴者所利用,反而使第一種人數減少,削弱改革力量,是實質的笨蛋。

要改革一個制度,既得利益者的反對最為有效。所以,有心人以攻擊第一種人不要臉,使它們不敢出來反對十八趴,實在是一種壓制、禁聲的陰謀;這些指責人家不要臉的人,就是台灣公平正義與十八趴制度改革的敵人。以前馬政府總統府有個副秘書長就是這號人物。他把主張廢18趴的軍公教汙名化成「也要拿、也要罵(罰)」,一時之間還真使人百口莫辯。其實「也要拿、也要罵」,主要用在枉顧公共利益、要拿人民的好處、又要懲罰百姓的貪官汙吏上;把改革者污名化成傷害公共利益的貪官汙吏實在可惡。

很多國民黨人的詭辯語言一向是:你一旦活在「偽中華民國」體制下,在「偽中華民國」體制下享受生活的方便,愛「偽中華民國」的新台幣,你就不能罵「偽中華民國」。假如這種詭辯成立,世界只能回到石器時代。領十八趴就不能批十八趴,其謬誤顯而易見。

其實十八趴要廢的是整個制度,一個人的棄領固然可以表現私德的崇高,並戲劇化制度的不合理,但是對社會進步、公德與制度的改革而言,第一種人與第二種人並無太大差異。尤其是,第一種人為數眾多,假如我們的社會能破除「惡勢力」對第一種人的汙衊,讓他們能更公開的站出來反對18趴,那麼改革的希望一定更大。

一個有良心的人出來主張廢十八趴,結果在制度改革以前卻被要求先犧牲自己,棄領十八趴,而那些惡勢力,卻可以繼續享受其十八趴利益。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我們必須給領十八趴、批十八趴的第一種人按個大大的「讚」!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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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健次

林健次
台大經濟系畢業,Vanderbilt 企業管理學碩士、Oregon 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職美國本土銀行國際部;淡江大學國際企業經營系副教授、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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