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號機5/17停機 核安會監督台電完成25年除役作業

核三廠2號機將在5月17日運轉執照到期,正式停機,並邁入規劃的25年除役程序。(資料照)

核三廠2號機將在5月17日運轉執照到期,正式停機,並邁入規劃的25年除役程序。(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核三廠2號機將在明(17日)運轉執照到期,正式停機後,台灣所有核電廠皆停止,正式邁入非核家園,而18日起的25年內,則為台電公司接續的除役作業,核安會今表示,將持續監督落實除役計畫及安全要求。

核安會表示,核三廠1號機已於去年7月28日進入除役期間,而2號機運轉執照將於5月17日屆期,台電依規劃預定於當日下午開始將機組降載、解聯至停止運轉,並於18日起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將進行現場視察,確認該機組由運轉狀態至停機除役的轉換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核安會表示,已於112年4月24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待台電通過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後,經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後,即會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台電預計自114年5月18日起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在未取得除役許可前,仍應推動相關準備工作,如廠址歷史評估報告更新、輻射特性調查、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的興建規劃等。

而針對高危險高輻射的核子燃料棒,核安會表示,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即會依1號機作法,將反應爐內核子燃料移至用過燃料池暫存,將依國際與過往核一、二廠除役經驗,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管制,並要求核三廠就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的系統設備(含用過燃料池)落實維護測試作業,持續監督台電確保除役期間各項作業安全。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