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補助費 新北11現、前任議員判刑定讞

新北市議員高敏慧(左起)、金中玉,何淑峯、與楊寶猜等8人時任台北縣議員,在2000年至2004年間與廠商勾結,收賄詐領補助費判刑定讞須入獄。(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翁聿煌/綜合報導〕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與楊寶猜等八人時任台北縣議員,在二○○○年至二○○四年間與廠商勾結,將議員補助費「賣給」舉辦活動與採購設備的業者,業者提供不實收據向縣府詐領後分得三成,另七成送回議員口袋;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七月依職務收賄罪,將十一人各判二年至六年五月不等徒刑,僅朱佩瑛未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十名前、現任議員確定均須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包括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都須入獄

高敏慧被判刑五年、褫奪公權四年,沒收犯罪所得七五四萬元;何淑峯判刑四年十月、褫奪公權四年,沒收八十一萬元;金中玉被判三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沒收廿七萬元。褫奪公權自判決確定日生效,三人將被解任新北市議員職務。

民進黨籍高敏慧今年未參選連任,同黨的何淑峯競選連任第三選區(新莊)市議員,無盟金中玉競選連任第九選區(新店等五區)市議員,三人即將入獄,衝擊地方選情,何、金的候選資格將由中選會重新認定。對於判決結果,金中玉說,「既然命中注定,就接受吧!」

判決確定日褫奪公權 3議員解任

其餘前縣議員的刑度各為,吳天麟六年五月,楊寶猜、王淑惠各五年,徐陳麗華四年十月,呂世喜、宋進財各四年,顏世雄三年六月;時任樹林市民代表王春蘭判刑六年,均褫奪公權三至四年並沒收犯罪所得一○四萬元到四五○萬元不等。

時任縣議員朱佩瑛於檢察官偵查中即自白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獲從輕判刑二年、緩刑三年,她未上訴最高院而提前定讞。

廠商如通公司負責人林詩蓮,依常業詐欺罪判刑二年五月,沒收犯罪所得二三七七萬元、如通公司一九七萬餘元。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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