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權利回復與有罪平反重要推手 促轉會將呈請總統褒揚

 

促進轉型正義重要推手,前立委謝聰敏。圖/民報資料照

促進轉型正義重要推手,前立委謝聰敏。圖/民報資料照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起草人謝聰敏辭世,身為白色恐怖受難者謝聰敏不但是「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起草人之一,歷經兩次牢獄之災以及海外黑名單身份,在解嚴回台後,更是積極促成回復戒嚴時期政治犯受損權利以及撤銷有罪判決的提案與推動,是促進轉型正義工作法制化的濫觴與重要推手,因此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代理主委楊翠除表外哀悼,也將呈請蔡英文總統頒發褒揚令,以彰顯謝聰敏對台灣民主的貢獻與犧牲。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表示,謝聰敏前輩曾經因為與魏廷朝和彭明敏教授共同起草《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冒險揭穿「反攻大陸」神話,以及1970、71年之交接連發生的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二度被逮捕入獄。促轉會於去(107)年12月9日公告的第二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已經為謝聰敏前輩撤銷罪名。

於威權時期二度入獄的謝聰敏,深知威權統治下的政治犯是「終身職」,不僅出獄後在社會上難以立足,特務監視如影隨形,甚至牽連家人。自身的受難經歷,使謝聰敏決心全力推動受難者的平反。因此在立委任內首先提出《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並獲通過,政治犯因而得以回復擔任公職或專門職業的資格;也得以在取得無罪判決後,請求發還被沒收的財產及冤獄賠償,是國家為戒嚴時期人民權利受損做出賠償的一大步。

接著謝聰敏成功爭取到跨黨派立委共同提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加上政治受難者組成的「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同時聲援,最終促成《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通過,進一步擴大國家對政治受難者的賠償範圍。

現今促轉會所執行的「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即是由謝聰敏前輩所推動的《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另外加上《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所通過補賠償的名單作為基礎,撤銷政治受難者的刑事有罪判決。

因此謝聰敏前輩在立委任內所推動的兩項法案,可以說是轉型正義工作法制化的濫觴,對台灣轉型正義工作的開拓有歷史性的貢獻。因此,促轉會將呈請總統明令褒揚,以彰顯謝聰敏前輩對台灣民主的貢獻與犧牲。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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