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症狀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無症狀或輕症個案從發病日或確診日算起,隔離7天,且經檢驗確認傳播風險已降低後,始得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台北市衛生局: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身體不適者:確實佩戴醫用口罩,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1922,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後亦應配戴口罩禁止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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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明謹

石明謹
石明謹:專業足球球評、學歷: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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