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造反有理 你民主有罪

香港四十七名泛民主派人士在四年前立法會選舉前夕發起初選,遭控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有四十五人十九日遭重判。(美聯社檔案照)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武裝革命起家,革命在漢字語意即造反。中華民國號稱革命推翻清帝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以革命推翻中華民國。在中國,一直到二十一世紀的現當代,沒有政黨輪替這回事,這是號稱禮義之邦的國度最大的反諷。

革命起家、造反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取回英國殖民統治的香港。因毀信毀諾發生港人要求維持港人治港的民主運動,已拘禁三年八個月的四十五名泛民主派人士,因立法會改選問題,被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四年到十年重刑,舉世譁然。台灣的民進黨和民眾黨均表達譴責之意,中國國民黨則僅關切,不敢譴責。

中華民國革清帝國的命,中華人民共和國革中華民國的命。二戰結束,日本因敗戰放棄對台灣的殖民,中華民國代表盟軍接牧台灣,順勢進佔,對待「回歸祖國」台灣的種種暴虐被以「悲劇性的開端」描述,不及兩年,就發生二二八事件了。

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就從原生地中國被革命推翻,潰退流亡到台灣──這個原先不在中華民國領域的台灣,以戒嚴行黨國體制,一九八七年才解嚴。革命起家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也曾長期以「民主有罪」維繫政權。

被割讓給日本殖民五十年的台灣,提供了中華民國以反共抗俄、反攻大陸為名的復興基地國土條件,但中華民國流亡殖民意識並不盡善待脫殖民的台灣。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待回歸的香港,東方之珠竟成老母雞屁股,硬是把歷史上替代中國割讓的被殖民際遇當做香港人的原罪。

香港和台灣在被殖民的歷史都形成了異於中國的法治。因為英國殖民的法制條件,香港人勿視了「民主 」的重要,回歸中國。台灣在二二八事件,許多文化人知識份子不逃跑被逮捕也是因為認為自己並未犯罪,相信「法律」,其實錯了。中國的法律不是法律說了算,是權力說了才算!

台灣和香港,一前一後,分別在回歸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個中國「祖國」,就踏上不同的「悲劇性的開端」。台灣因為有某種形式的國家條件,可待重建追尋國家正常化,香港則因已被納入中國體制,除了許多人已被廹歸化前殖民者英國,成為英國公民,大多數香港人可能要面對中國困境。不只沒有「民主」可尋,「法治」的文明也徒乎奈何。民主,在中國有罪!這樣的中國,你要嗎?

(作者是詩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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