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更沒有原罪!

駐德大使謝志偉回憶他父親對台灣的感恩之心,有人留話說他父親不欠台灣什麼,「別又操弄外省人原罪論」。謝父欠不欠台灣什麼,謝大使已有說明,至於「外省人原罪論」只是少數外省人的激進之詞,而問題在認同而非原罪。

 

要說原罪,台灣人更沒有原罪:大清帝國把台灣割給日本統治,日本戰敗放棄,國民黨強加佔領戒嚴統治,現在民主化失去政權,國民黨的外省人不甘台灣人當政,又吵著要被中國統一。台灣人好像有註定當奴才的原罪,永遠沒有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

外省人敗兵「接收」台灣,腐敗霸道,欺壓善良,引起台灣人反抗,人民沒有權力制衡,對外省人會有歧視待遇,甚至有乞丐廟公的怨言,這是很自然的情緒,但這是壓迫與被壓迫族群的矛盾,真正被歧視的是台灣人:在虛構「中華民國」的佔領下,台灣被當中國一小部份,人口居多數的台灣人,未經民主選舉,被少數外省人統治。

如果郝龍斌不健忘,在民主化台灣人當家之後,郝柏村罵本土政權與中國畫清界線是「乞丐趕廟公」,台灣人是「乞丐」,「中華民國」是廟公。生為台灣人就有「原罪」要當「乞丐」。 

如果台灣人有強烈的族群意識,他們不會選出一個外來政權的殘餘當兩任總統。如果台灣人那樣「歧視」外省人,而外省人的「祖國」對他們又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他們不必在台灣受原罪,早就可以打包衣錦還鄉。

近百年過去,台灣問題不在外省人原罪,而在對台灣這個國家,和對民主這個價值的認同。如果在中國出生,一歲來台的曹興誠,在台灣出生的果凍,和紅媒台灣人老闆蔡凍三人競選總統,大部份台灣人會選曹興誠,而不是選見習近平鞠躬,頭低於屁股的果凍或蔡凍。

像謝志偉父親,曹興誠這樣認同台灣,珍惜民主的「外省人」多的很,他們不會有受歧視的「原罪」感;而像蔡凍這樣的台灣人也不少,黃偉哲的妹妹,朱立倫的岳父,原住民立委。他們中了中國國族主義的毒,附合少數不甘失去特權的外省人,主張放棄民主與主權,向紅朝投降。

潛意識裡,主張投降中國的台灣人才有不知獨立自主,寧為奴才的原罪感。戰後亞非地區的殖民地都獲得獨立,只有台灣與香港例外;台灣獨立自主是應有的權利,它沒有註定當奴才的原罪,脫離日本殖民地後,又受外來國民黨獨裁統治,現在還要自甘墮落,聽國民黨外省人指使,再受中國政權的統治。

台灣人不會去歧視「外省人」,但看不起敵視台灣,不尊重台灣人當家作主權利,而主張投降讓中國統治,當人家的「特區」的敗家子或外來客。

台灣人沒有不能當家作主的原罪。珍惜民主,疼愛家鄉,這是人最自然的感情,沒有這種感情的人才有他們自己的原罪。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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